法律分析:房屋轉租是否有效,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1)承租人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並已取得出租人書面或口頭同意,在此基礎上訂立的合同依法有效;(2)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出租人知道這壹事實後表示反對房屋轉租,但未在壹年內與承租人解除原租賃合同的,視為同意轉租的行為,轉租合同同等有效;(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轉租合同的效力在出租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待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房屋不得轉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2.承租人擅自建造房屋的;3.預租商品房。另外,租賃合同沒有約定可以轉租的,出租人不同意轉租的,承租人也不會擅自轉租。承租人擅自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與承租人解除租賃合同。4.不要違背雙方的意願。有什麽問題,雙方壹起商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壹條以劃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應當持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