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지원 - 有營業執照,沒有年報,罰款也沒有法律依據。
有營業執照,沒有年報,罰款也沒有法律依據。
企業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義務;

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擴展數據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不得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或做廣告,銀行不得開戶。

百度百科-企業信息公示暫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