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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許申請港澳通行證。
法律分析:根據《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或者澳門暫行管理辦法》,符合下列情形的,不得辦理港澳通行證: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條規定情形的;不屬於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編造信息、提供虛假證明欺騙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

法律依據:《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或澳門暫行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內地公民申請往來港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批準:

(壹)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條規定情形的;

(二)不屬於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

(三)編造信息、提供虛假證明,欺騙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的。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申請人可以申請定居香港或者澳門:

(壹)夫妻壹方定居香港或者澳門,分居多年的;

(二)定居港澳的父母年老體弱,必須由內地子女照顧的;

(三)在內地無依無靠的老人、兒童不得不依靠其在香港、澳門的直系親屬、近親屬生活的;

(四)定居香港、澳門的直系親屬無遺產的,必須由定居內地的子女繼承;

(五)有其他特殊情況必須解決的。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申請短期赴港澳旅遊:

(壹)香港、澳門有已定居的近親屬需要探望的;

(二)直系親屬或近親屬是港澳同胞的,內地親屬必須到港澳結婚;

(三)歸僑、僑眷的直系親屬、兄弟姐妹和親屬不能回內地探親,但必須到港澳地區見面;

(四)必須前往香港、澳門辦理的行業;

(五)有其他特殊情況,必須短期赴港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