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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單方面叫人受傷算打架嗎?
法律分析:打架首先要求行為人具有主觀故意,積極追求傷害結果的發生,對對方實施暴力行為,造成對方身體傷害。根據妳說的,單方面吵架引起的肢體沖突算不算打架,要看情況。如果對方以強烈的暴力攻擊妳,造成妳重傷,他的行為就會轉化為故意傷害。如果只是輕傷,會受到治安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