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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可以舉報選擇性執法嗎?
當然可以。如果交警執法合法,就不能起訴交警選擇性執法,而是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政執法程序原則

1.首先,行政處罰必須遵循法定原則,而且必須在處罰違法者時宣布。未公布的,不作為處罰依據;

2.與幾乎所有的法律處罰壹樣,行政處罰應該公正、公開,在處罰過程中必須遵循這壹原則。如果懲罰者在這個過程中被發現有問題,他也將受到懲罰,如果他給被懲罰者帶來損失,他需要賠償;

3.懲罰其實只是壹種手段。真正的目的是讓被處罰人認識到自己的問題和錯誤,減少對社會的危害。因此,懲罰者可以根據當時的情況進行判斷。情節較輕、危害不大的,可以以批評教育為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