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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送貨單,但是貨給了對方可以起訴嗎?
沒有送貨單,但是如果把貨給了對方可以起訴。

法律分析

提貨單只是買賣合同成立的間接證據,只能證明貨物交付的事實,而不能獨立證明買賣合同的成立。為證明買賣合同成立,可結合其他證據綜合認定,收集電話、聊天記錄等證據後進行訴訟。法院起訴的流程是:1。當事人提起訴訟時,應當先提交起訴書,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相應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當註明雙方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為單位的,應當寫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時應提交相應材料;3.立案庭應當在當事人履行必要程序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後七日內為符合立案條件的當事人辦理立案手續;4.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5.立案後,法院將擇期開庭審理。訴訟費用如何承擔:受理費由原告預交。被告提出反訴的,案件受理費按照反訴金額或者價款計算,由被告預交。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是否延期、減少或者放棄,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案件審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清單和當事人應當承擔的數額書面通知本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中寫明了各方應承擔的訴訟費用。當事人憑收款收據和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與人民法院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原告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