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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案件的恢復方法
1.欺詐案件的追回方法是什麽?

詐騙案件的追回方法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將依法追回贓款,受害人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第壹百四十八條在偵查、審查起訴期間,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要求賠償,經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調解,當事人已經達成協議並全面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合法原則的除外。

第壹百四十九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七日以內決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及本解釋有關規定的,應予受理;不符合要求的,裁定不予受理。

二、詐騙罪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怎麽寫?

1,標題應說明:

(1)文件名稱,即“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起訴書”;

(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或者工作單位、職務、住址。

2.該文本應說明:

(1)索賠;

(二)事實和理由;

(3)證明損失的證據等

訴訟請求應當載明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獲得賠償的項目和具體數額。事實應當具體說明因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被害人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說明理由,以及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為什麽要承擔民事責任。證明損失的證據應逐壹列出名稱、類型和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