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不過戶行的隱患:
1.對於賣方:車輛過戶後,不存在合法的所有權轉移,原車主仍保留車輛所有權。但是,在享受權力的同時,也要承擔責任。車輛未按法定程序過戶。壹旦發生債務糾紛或其他意外,原車主可能充當冤大頭,無辜承擔賠償責任,付出壹定的意外代價;
2.對於買家來說,即使他能天天開著這輛二手車,但產權還沒有過戶到自己名下,以後很容易發生糾紛。如果將來賣家反悔,可以把車收回來。等相關部門收回賣方財產時,車還在收回範圍內,買方就得不償失了,後期也不方便驗車。
法律依據: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二手車交易完成後,賣方應及時將車輛、車牌及車輛的合法證書和憑證交付給買方。車輛的合法證件和憑證主要包括:
(壹)機動車登記證書;
(二)機動車駕駛證;
(三)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
(4)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五)養路費繳納憑證;
(六)車船使用稅完稅憑證;
(7)車輛保險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