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登記
第十六條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候選人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壹:
1.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須在入學當年9月1日前取得)。包括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舉辦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以及可通過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畢業的本科生)。
2.擁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學位的人。
3.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兩年(畢業至入學當年9月(下同)及以上,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水平,並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培養目標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按照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5.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研究生報名前須征得培養單位同意。
而且申請法律碩士是有壹定要求的,可以滿足。
第十七條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按下列規定辦理。
(壹)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第16條的要求。
2.往屆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專業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專業畢業生不得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第16條的要求。
2.我之前的專業是法學(只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的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畢業生可以報考)。
如果妳符合要求,妳可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