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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爭取檢察院對賭博犯罪不起訴
構成賭博罪,但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賭博罪期限已滿的,可以不起訴。此外,經檢察院第二次補充偵查,仍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

想要為賭博犯罪爭取不起訴,就要積極向檢察院提交不起訴法律意見,積極與檢察院溝通提交專業法律意見。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應當同時解凍。

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或者沒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原《刑事訴訟法》第十壹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偵查終結的,應當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壹)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訴訟時效期間的;(三)經大赦令免除處罰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對上述五種情形,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二條規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壹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犯罪情節明顯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條規定,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這是不構成犯罪的不起訴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