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法規是黨的中央組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黨中央工作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體現黨的統壹意誌、規範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活動、依靠黨的紀律保證執行的專門規章制度。
根據這壹概念,“黨內法規”包括六個要素。主要元素。有權制定黨內法規的主體包括:黨的中央組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黨中央工作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基本要素。黨內法規是中國* * *產黨統壹意誌的體現。
內容元素。黨內法規的內容是規範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活動。保障要素。黨內法規依靠黨的紀律保證執行。形式要素。黨內法規有特定的名稱和特定的表現形式,是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制定的。屬性元素。黨內法規屬於規章制度,這是黨內法規的基本屬性。
黨內法規作為中國* * *產黨管黨的制度實踐,自中國* * *產黨誕生之日起就存在;“黨內法規”作為壹個概念是中國共產黨發展到壹定階段才提出來的。
黨內法規建設;
與“黨內法規”的靜態規章制度不同,“黨內法規建設”是壹個豐富的概念,它既是壹個動態過程,也是壹項系統工程。
從內容上看,黨內法規建設既包括黨內法規的制定,也包括黨內法規的實施,還包括黨內法規的領導體制、工作機制、隊伍建設、工作保障等,相互聯系、相互融合。
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目標是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高效的黨內法規制度實施體系、有力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