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備考壹般會分為三科,即基礎教育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和學科知識。教育綜合知識包括心理學、教育學、新課程理論、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和專業知識,分別得分120,其中教育綜合知識占40%,學科專業知識占60%。
老師準備考試。
教育基礎知識包括心理學、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材教法、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等。公共事務基礎知識包括教師法規、時事政治的考察,學科專業知識側重於根據考生報考的學科進行考察。比如妳報考的是音樂,那麽學科的專業知識就是音樂。
大眾的基礎知識也不壹樣。在某些領域是指上述教育理論知識。在某些領域,公基包括政治、經濟、法律、科技、自然地理、歷史文化、制度、管理、道德建設、公文寫作、時政政策等等。
現在將解釋主題知識:
小學語文、小學英語、小學社會、小學數學、小學科學、小學音樂、小學體育、小學美術、小學信息技術、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小學全科。
初中階段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科目。
普通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分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