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加強電視購物市場有哪些新規定?
知道要求,特別新聞頻道和國際頻道不能播放電視購物廣告。教育、少兒等專業頻道不能播出不適合未成年人觀看的電視購物廣告。上星頻道不得在每晚6: 00至24: 00播放電視購物廣告。此外,嚴禁在廣告和節目中以虛構缺貨、搶貨、傾銷等誇大宣傳方式促銷商品、誤導消費。新規中首次提到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必須對其播出的電視購物廣告和節目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國家廣電總局傳媒機構管理司副司長任倩表示:“過去是由播出機構負責廣告的形式審查,只要相關資質材料齊全就可以播出。原來有些廣播公司只收錢不審查電影。現在我們提出,如果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審查和控制不嚴格,造成不良影響,除了由我們的廣播電視行政部門進行行政處理,對消費者造成損害外,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也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辦法明確要求,今後播出機構每期節目每小時商業廣告時長不得超過12分鐘。電視廣告的時長每次不應超過1.5分鐘。電視劇播出時,每集可插播兩次商業廣告,每次時長不得超過1.5分鐘。其中,電視劇在晚上7點至9點之間播出,每集可插入商業廣告1次,時長不得超過1分鐘。這些措施將從2065,438+00至65,438+0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