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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的構成和處罰是什麽?
搶劫罪的構成和處罰是什麽?

符合下列條件的構成搶劫罪: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

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監護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強制方法強行搶奪公私財物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

4.主觀上,本罪具有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搶劫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入室盜竊;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

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械搶劫;

(八)搶奪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