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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費標準的規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收費標準,並報國家計委備案。

壹。法律行為的證據

1.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出售和股權轉讓的比例為0.3%。比例不足200元的,按200元、500001元至5000000、0.25%、500001元收取。0.2%,1000001元到2000000元,0.15%,2000001元到5000000000元,0.1%,50000065438+。

第二,證明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教育、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過刑事處罰等。80元。

2.法人和其他組織資格、資信證明費500元。3.證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費用為400元。

4.證人、證言、書證保全收費200元。

5.每件視聽資料和計算機軟件保存收費800元。

6.不動產證據保全費每件1000元。

7.其他物證證據保全費400元。

8.證明《資助留學協議書》,並保全侵權及事實證據,每件需花費1,000元。

9.每張拒絕票據證明將收取400元。

三。證明法律重要性的文件

1.每份證明享有、轉讓和使用知識產權的許可文件收費500元。

2.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章程、會議決議或其他法律文件按500元收費。

3.證明文件的副本、節本、譯文、影印件等其他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與原件壹致,合同(協議)或其他文件上的簽名、印章和制作日期每份收費10o元。

四。存款公證

按中標金額的0.3%計收,最低收費為100元。代申請人繳納的保管費另行收取。

五、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總債務的0.3%。

六、公證並保管遺囑,核對並保管遺產,確認遺囑效力。

1.每次公證收取400元(200元,不涉及財產)。

2.遵守遺囑

(1)書面遺囑

(二)錄音錄像遺囑

3.每份遺產清單的費用為300-1000元,雙方可在此範圍內商定。

4.收取65438+遺囑生效收益的0.5%,最低收費200元。

5.遺產托管費每年收取300元。租用銀行保險箱、存儲和其他費用另計。

七、證明財產的清查、清算、估價和損失評估。

1.公民個人財產清查清算核實費每件500-1000元,法人和其他組織每件1000-2000元。雙方在此範圍內可以協商壹致。

2.證明公民個人財產被評估損壞,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每次收取1萬元。聘請專家的費用是額外的。

八。證明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和終止。

1.解除收養公證每件收費500元。

2、恢復親子關系公證每件收費500元。

3.認領父母和孩子的公證將收取500元。

4.證明其他民事法律關系的設立、變更、終止涉及人身權益的,每件收費100元;涉及民事財產關系的,收費300元;如果涉及商業產權關系,費用為500元。

5.經公證的公民憑聲明書和委托書提出的申請每件收費200元,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每件收費500元。

6.經公證的公民提交的保函每份收費300元,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交的每份收費500元。

7.每張認證股票的發行費用為30,000-65,438+000,000元,雙方可在此範圍內商定。

8.股份公司創立大會、股東會、董事會的召開及決議文件的通過的現場監督費用各為2000-4000元,雙方可在此範圍內商定。

9.證明申請養老、勞保、子女補助金、撫恤金、救濟金等相關公證將按50元收取。

九、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與公證有關的登記和認證,保管文件,並代他人起草和修改與公證有關的法律文件。

1.抵押登記費為每件300-1000元,雙方可在此範圍內商定。

2.修改公司章程、合同文本等經濟法律文件的費用為每份300-1000元,雙方可在此範圍內商定。

3.每件公證認證事務收費50元。

4.與公證有關的每項登記收費300元。

5.每份托管文件每年收費200元。不滿壹年的按壹年收費,租用保管箱的費用另計。

6.起草、修改民事法律文書,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收費5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收費200元。

X.依法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1.彩票開獎號碼公證。非經營性彩票開獎號碼每張收取500元,經營性彩票開獎號碼每張收取1000元。

2.拍賣公證費用為每件1000元。

3.開標和中標公證各3000元。

4、證明健康狀況、采集指紋、屍體檢驗、屍體火燒每件收費200元。

5.產品抽樣檢驗和公證費用每件500元。

6.《養路費征收協議》公證費用為每份100元。

7.每張完稅證明收費200元。

十壹、與公證有關的各類服務收費。

1.民事法律咨詢涉及財產關系的,每半小時100元;如果不涉及財產關系,每半小時50元。簡單的口頭咨詢是免費的。

2.經濟和法律咨詢每半小時100元——200元。可在雙方約定的範圍內(不足半小時的,按半小時收取)。

3、委托專項調查在市內的,每次收費50元,到遠郊的,每次收費150元,出省市的,每天收費200元,住宿費、夥食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另行收取。

4.辦證上門費每件100元。

5.送貨上門費每件30元。

6.公證書復印費每份10元。

7.公證書翻譯費按每千字60元收取,不足壹千字的按壹千字計算。

8.其他文件的翻譯費為民事文件每千字80元,經濟合同文本每千字100元。

9、外文翻譯檢查費每千字20元,不足壹千字按壹千字計算。

10.常年公證服務由雙方自願約定。

十二、已受理的公證,申請人請求撤回的。

1.未經審查已經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請求撤回的每項費用為10元。

2.對於已經審查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收取公證事項費用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