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
董事長的職責:
1.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
2.領導董事會工作,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3.簽署公司股票、債券、重要合同和其他重要文件;
4.提名總經理供董事會討論和表決;
5.在董事會閉會期間執行董事會決議,處理董事會職權範圍內的事務。重要問題應向下壹次董事會報告;
6.在發生戰爭、災難性自然災害等重大事件時,可以對所有事項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種裁決權和處置權必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董事會報告;
7.指導公司的重大經營活動;
8.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以授權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負責。
監督委員會主任
監事會主席的職責:
1.主持監事會的全面工作;
2.牽頭實施對各單位的制度監督、財務監督、紀律監督和法律監督;
3.領導和監督各單位執行股東會和董事會的決議;
4.主持各單位定期或不定期的財務審計;
5.監事對董事會委派的人員進行監督,審查其違法違規行為;
6.主管審查雇員拒絕接受監察部的紀律處分決定;
7.審議董事會聘任的員工的獎懲決定;
8.接受員工的舉報和對董事會任命的員工的投訴。
秘書處秘書長
秘書處秘書長的職責:
1.主持秘書處的全面工作;
2.負責董事會的日常事務和董事會交辦的工作;
3.主持起草董事會報告、決議、會議記錄、通知等文件;
4.負責調查研究,了解公司經營情況並向董事會匯報;
5.組織安排董事會會議,負責公關事務;
6.主持公司年度報告的編制和公布;
7.聯絡主管部門和交易所,向公眾提供咨詢服務。
總經理
總經理的職責:
1.執行公司章程,對董事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2.全面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
3.組織制定公司生產、年度經營、發展、財務、人事、勞動福利計劃,提交董事會批準實施,主持制定公司年度預算、決算報告;
4.根據董事長的授權,代表公司簽署合同和協議;
5.定期向董事會提交經營計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表;
6.向董事會提名和任命高級職員、部門經理(董事)以及子公司和企業的經理;
7.任免和調配下屬公司、企業副經理、管理人員、財務人員和業務人員;
8.決定員工的獎懲、定級、晉升、加薪、招聘、調(幹)、聘用或解聘;
9.提議聘任專業顧問,並報董事會批準;
10.對機構的設立、調整或撤銷提出意見,並報董事會批準;
11.發布日常行政、業務和財務文件;
12.董事會或董事長授權的事項。
總經理助理
副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的職責:
1.協助總經理;
2.負責分管部門的工作;
3.總經理不在時,受總經理委托,代表總經理行使職權。
總會計師
總會計師的職責:
1.執行公司章程、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持編制和簽署公司財務計劃、信貸計劃和會計報表,實施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向總經理負責並報告工作;
2.簽署公司基礎設施、投資、貿易等開發項目和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系統的融資和撥款決策,經總經理或董事會共同簽署後實施;
4.審核下屬公司和企業的投資和效益計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工資、資本、福利方案和年度紅利分配方案;
6.監督整個系統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7.監督全系統財務部門和財會人員執行國家財經政策、法令和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註重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
8.提出並考核各級會計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經總經理批準後交付實施;
9 .負責全系統會計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10.簽署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下屬公司、企業的貸款擔保。
首席經濟經理
總經濟師的職責:
1.指導相關部門做好市場調查和市場預測,研究公司資本的最佳投向,提出決策建議供總經理參考;
2.研究制定公司發展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準後負責組織實施;
3.研究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的經營情況,分析評價公司人力、物力、財力的利用效率,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充分發揮增產節約潛力,提高經濟效益;經總經理批準後,負責組織實施;
4.分析公司計劃實施的過程和結果,總結經驗教訓,為總經理的經營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和建議;
5.對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的投資可行性報告進行經濟效益評估,提出審核意見;
6.策劃公司大型經濟活動,如資產收購、拍賣、兼並等;
7.行使經濟監督權,制止無經濟效益和負經濟效益的經濟活動;
8.負責主持下屬公司、企業年度目標完成情況的評審,指導相關單位采取措施完成各項生產經營目標;
9.總經理委托的其他工作。
總工程師
總工程師的職責:
1.主管房地產業務,負責房地產開發、建設和管理過程中的技術工作;
2 .負責大中型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的可行性報告和小型項目的可行性報告;
3.提出設計要求,委托設計,審查方案,主持圖紙會審工作;
4.確定招標標底,主持招標投標;
5.協助設計部門處理施工過程中的技術問題,簽發和處理重大技術問題的修改通知單;
6.對重大工程質量事故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7.主持大型項目的驗收;
8.總經理委托的其他工作。
顧問
法律顧問的職責:
1.就公司的重大經濟活動和經營決策向董事會和總經理提供合法可行的意見或建議;協助董事會和總經理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法令;
2.參與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3.參與重大經濟、技術和貿易談判,審核重大合同和涉外合同,審核公司規範性文件和法律事務性文件;
4.為各單位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配合各單位進行合同審批、見證、鑒證、公證,通過委托或代理參與訴訟、調解、仲裁等非訴訟活動,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5.主持經濟合同的管理;
6.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7.處理公司的其他法律事務;
8.總經理委托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管理員
辦公室主任的職責:
1.主持辦公室的全面工作;
2.領導印刷室、電腦室、檔案室、資料室、警衛室、車隊、安全和公共關系工作;
3.處理公司日常行政事務,接待和處理來信來訪;
4.做好信息的上傳、發布和上報工作,深入調查研究,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當好領導的參謀;
5.處理公司公關事務,接待客戶和客人,負責公司對外聯絡工作,策劃公司對外宣傳、廣告等大型活動;
6.領導公司文件、報告的起草和材料的準備;
7.負責安排公司的會議和活動;
8.做好後勤工作,關心員工生活,幫助員工解決實際困難,解決後顧之憂;
9.管理服務工作和衛生工作;
10.協助員工培訓和計劃生育;
11.總經理委托的其他任務。
戰略規劃業務主管
1.組織人員收集、整理、傳遞和分析統計資料;
2.組織公司統計年鑒的制作和發行,組織相關反饋的收集;
3.組織收集宏觀經濟信息、國家和民航局影響航空市場的相關政策,進行匯總分析,組織定期發布和發布經濟動態,為有關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4.組織制定和實施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並控制戰略的實施;
5.根據公司戰略方針,組織制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並組織實施和控制計劃的完成;
6.組織制定和完善與統計和戰略規劃相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制度;
7.提高公司統計工作和戰略發展規劃水平;
8.努力與部門內其他部門和其他項目組合作,及時提供相關信息和服務;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和任務。
管理管理員
1.負責公司及下屬單位設立或變更的審核、審批和工商登記。
2.辦理相關公司及下屬單位營業執照年檢,並做好備案工作;
3.辦理公司法人授權委托書並備案;
4.在項目組主任的指導下,負責公司內部業務協議和對外經濟合同或協議的起草,參與公司對外談判及合同、協議的簽署,負責談判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5.審查經濟合同,負責經濟合同管理,建立經濟合同檔案,向公司領導提供有關經濟合同信息和合同履行情況;
6.管理合同印章,對審查通過的合同履行蓋章手續;
7.在項目組主任的指導下,負責分析下屬單位的管理和經濟效益,制定公司具體的管理措施或辦法,並實施、監督和控制;
8.在項目組長的指導下,完成對下屬單位經營業績的檢查和考核;
9.做好公司與航空公司地面服務代理協議的管理工作,在項目組長的指導下,負責處理和協調下屬單位與中外航空公司的業務關系;
10.負責定期組織公司相關人員的相關法律培訓活動;
11.負責相關法律咨詢和爭議解決;
12.負責法制教育和宣傳;
13.收集和分析國內外同行管理中好的理念和做法,供領導決策使用;
14.了解相關航線和航班的情況和發展,與華北空管局共同制定機場航線和航班分配計劃,並做好計劃的實施工作;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和任務。
行政秘書
親自或通過下屬為公司董事會發布政策決定、保存官方記錄、撰寫公司報告、做會議記錄和回復信函。
安排召開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確定會議議程,發出會議通知。參加會議,準備代理人,撰寫會議紀要和回復後續信件,並向相關部門提供經批準的政策聲明、法規、指示和修正案。授權代理人加蓋公司印章,作證,簽署或副署公司文件。保存公司文件、合同、租約和公司財產的合同文件,登記股票轉讓記錄和除出納和審計員保存的記錄以外的所有壹般記錄。根據政府當局的指示,歸檔所有公司報告,保存最新的股東姓名和地址登記冊,並處理有關公司壹般政策的信件。
合同管理員
管理和經營設備、材料、產品或服務的購銷合同,評估承包商在合同中規定的額外補償要求,履行以下職責:
檢查材料、設備、生產成本、性能要求和交付計劃的估計的完整性和準確性。準備投標文件,確定工藝規範,做實驗,寫進度報告,準備其他需要的正式文件和證書。檢查其他企業的投標,看它們是否符合要求,並確定它們是否可以接受。與客戶或投標人談判合同。要求修改合同或增加合同內容。協助承包商或協助銷售部門與生產和運輸部門壹起確保完成合同規定的任務,並提出和協調采購政策和程序。對承包商在合同中附加的索賠提出意見,並協商解決。收到索賠通知後,與工程人員或生產人員討論並解決有關承包商條件的分歧。確定索賠的合理性,寫報告明確原因,組織責任,提出補救措施,防止類似事情再次發生。與承包商協商接受索賠的解決方案和初始付款程序。與法律顧問機構討論索賠所需的法律手段。
根據合同管理的具體內容,可以給予相應的稱謂,如合同索賠審查員、合同談判員等。
公司規劃師
與經理、主管和下屬員工合作,對公司短期和長期計劃的編制、協調、評估和修改提出意見。
確定公司的目標、計劃和提案,確保增長率和利潤率。進行研究和持續的檢查,以評估公司的運作。根據相關研究項目的成果,提出管理意見。對公司重大投資項目的方案進行評議,確保其符合公司的計劃,並確定這些方案的經濟合理性。根據高級管理層的要求,計劃、指導或進行新產品或改進產品或工藝的專項研究。尋找,調查和評估外部機會,包括許可證,專利,合資企業和可能的合並。
根據任務或職能,我們可以給他們相應的頭銜,如發展規劃顧問、利潤規劃協調員等。
勞資關系經理
通過下屬經理和主管計劃、組織、指導和管理工業、商業或其他組織的勞動關系業務。
利用勞動關系方面的專業知識,執行、配合並參與制定有關工作分類、工資和薪金管理、工作條件、勞動關系和其他勞資關系的政策。與工人代表協商解決勞資關系中的問題。參與勞資雙方的集體談判或向公司代表提出建議。與工會代表和國家及省政府官員保持有效的工作關系。在解釋和管理勞動協議和勞動政策方面,為其他部門經理提供建議和幫助。
能配合人事管理業務,如招聘,測試,選拔,安置,晉升,培訓等。可以在工業仲裁法庭或勞動法庭代表企業。可以管理特定方面的勞動關系工作。並給予相應的頭銜,如:員工關系經理、薪酬與薪資管理經理。
勞資關系專家
作為勞資事務的談判代表,代表管理層或工會。
研究和了解勞動談判協議和現有的勞動力市場情況,以幫助制定政策和實施步驟。代表管理層或工會進行談判、調解和仲裁。檢查合同的執行情況,確保管理層和工會組織執行合同的規定。與各部門領導、工會代表和工人談判,解決冤情,確定懲戒措施。寫壹份關於員工不滿和解決方案的總結和統計報告。參與收集信息和編寫員工手冊,以促進雇主和員工之間的合作與協調。
公共關系總監
通過下屬經理和主管計劃、組織、指導和管理非政府組織或機構的業務。這些機構衡量公眾的態度,判斷個人和組織制定的政策和方法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並實施能夠贏得公眾理解和認可的計劃。
指導和協調整個單位在制定公共關系政策方面的努力,並請求總經理批準。在整個單位內執行既定的政策和計劃,並告知、指導、協助或指揮與執行業務有關的所有方面。根據既定政策,指導宣傳材料的準備、出版和分發。開發和維護與新聞、出版、廣播和其他有影響力的人的訪談。根據既定政策,審查和批準為該股準備的公開聲明和講話、廣播草稿和文章、電影和圖片,並進行必要的修改。從公共關系的角度審批公司所有的廣告和推廣計劃。與勞資關系協會討論有關組織及其所有業務的印刷材料的分發以及員工普遍感興趣的問題。根據需要,對爺爺關系律師的選擇提出建議,對律師的工作業績進行管理和考核。推薦本單位應加入的壹些行業、專業和服務機構,提名最符合條件的員工代表本單位從事上述對外業務。
可以作為法人聯系為慈善公益事業招攬廣告和資金支持的組織。
能夠管理員工報紙或雜誌的編輯、出版和發行。
證券部部長
證券部長的職責:
1.主持證券部的工作;
2.負責證券投資和證券交易;
3.收集證券信息,了解證券市場,為領導決策提供信息;
4.代表公司聯絡主管部門和交易所;
5.為公眾提供咨詢服務;
6.把握股東的變化;
7.總經理委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