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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項目經驗
今天看了法制報道(我每天都看),感觸很深。

它是關於壹群年齡在12到16之間的兒童(6名女性1名男性)。這些孩子也是小康家庭,他們的父母對他們的物質要求有求必應,但他們卻沈迷於網絡。雖然他們不知道對方的真實姓名,但他們有相同的愛好並使他們走到了壹起,他們在網吧附近招待了壹些女同學。最後,兩個14歲以上的孩子被判刑了,只有14歲!!花老如骨,未開先枯!在看守所接受采訪時,她哭著後悔了。

雖然我不再是四年級的老師,但我認為如果妳像案例中的學生壹樣...

說實話,網絡方便了人們的交流,但它也是壹把雙刃劍,在給妳帶來無限樂趣的同時,也為妳深深埋下了壹顆地雷!如果妳不踏上它,即使它是100年,也不會發生任何事情,但如果妳稍有不慎,後果將不堪設想!

妳們還是高中生,正是這種封閉式管理讓老師們責任重大。放假期間,學校和老師都管不了,但上課期間發生在妳身上的事情,連帶責任的問題是任何人都無法接受的。全縣通報批評,學校處分,當妳在網吧暢遊遊戲世界時,教師的命運和學校的聲譽都掌握在妳手中。

讓我給妳壹個建議。高中上課期間上網對妳和老師都不好。2007年9月25日中午,我看了中央電視臺的法制報道節目,我有如下感受:1。周增夫婦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應當受到追究,但他們沒有追究,屬於放棄公權力。人們看到的是法律的無奈。實質上,行政官員等司法人員正在被贖回。2.醫療機構放棄應收回的3萬余元費用,實質上是對國家財產的放棄。這種妥協是對違法行為的縱容。3.這樣的宣傳會增加更多的人采用類似的方法來解決類似的問題。道德和人性不應該以犧牲法律的尊嚴為代價。附:2007年9月25日中午,是什麽讓父母如此狠心,把寶寶丟下不管十幾天?又是出於什麽目的,才讓他們做出這樣的舉動呢?川川今年兩歲半,可愛活潑,但他是在醫院的病房裏長大的,醫院的醫護人員輪流照顧他。川川沒有父母家人嗎?妳為什麽住院了?醫生說川川的父母住的地方離遠醫院不遠,那麽川川的父母為什麽不把孩子帶回家呢?川川的父母是當地農民。2005年,川川的母親在四川省婦幼保健院婦產科生下了川川。孩子出生後,母子平安。在醫院觀察兩天後,他們辦理了出院手續並返回家中。誰知回家後,川川的母親突然發現川川的左手有些問題,舉不起來。這是怎麽回事?全家人心急如焚,趕緊帶著川川回到了四川省婦幼保健院。為了及時給孩子看病,醫院工作人員陪同川川的父母到當地壹家專門從事兒科的醫院對川川進行了全面檢查。經過x光檢查,川川因為左鎖骨骨折,脖子上長了壹個腫塊,手也擡不起來。治療川川的醫院表示,像川川這樣的情況不需要特殊治療,骨折部位復位後會自動愈合。當川川的父母得知剛生了幾天的孩子鎖骨骨折時,非常激動。川川的父親認定孩子的鎖骨骨折是健康中心的責任。但院方表示,孩子出生後,醫生和家屬都沒有發現孩子有任何問題,骨折不應該發生在醫院。醫生說川川回家壹周後才發現骨折。現在沒有人能說清楚是什麽導致了骨折。而且,即使在醫院分娩時有這樣的孩子鎖骨骨折,也應該是正常情況。壹般骨折的地方會自然愈合,不需要特殊治療,不會留下後遺癥。然而,在協商出結果之前,醫院發現川川的母親和父親已經不在了。只有剛出生沒幾天的川川壹個人躺在病床上。川川的父母到底去哪了?在尋找川川父母的同時,醫護人員迅速找人幫忙照顧正在哭泣的川川。原來,川川的父母看到醫院拒絕承擔責任後,將川川扔在醫院回家,並提出接回孩子的條件是確保川川長大後沒有後遺癥。父母走了,留下川川在醫院住了不到壹個月。醫院新生兒科有醫護人員24小時值班。考慮到孩子的安全,醫院暫時將孩子安置在新生兒科,新生兒科的醫生和護士給予了川川無微不至的照顧。在此期間,川川的父母再也沒有帶他回家,川川住進了新生兒科。為了讓川川的父母早點把孩子接回來,也為了弄清小川奈那鎖骨骨折是誰的責任,醫院決定進行醫療事故鑒定。經鑒定,結論為:新生兒鎖骨骨折是巨大兒分娩過程中無法完全避免的並發癥。目前愈合良好,不屬於醫療事故。有了這個結果,川川的父母更生氣了。川川的父母認為如果孩子摔壞了,醫院怎麽會沒有責任呢?本以為有了醫療事故鑒定,事情可以順利解決,但由於川川父母不認可鑒定結果,仍拒絕將川川接回家。就這樣,川川在醫院住了近兩年。在此期間,川川的骨折早已愈合,x光檢查後與正常右臂無異。小川不知不覺已經長大了,川川會爬了,川川會站了,川川會牙牙學語了,川川會叫媽媽了。川川的第壹個生日也是醫院護士給他過的。在此期間,川川的父母也時不時來看望川川。由於不屬於醫療事故,醫院拒絕同意川川父母的請求,雙方壹直未能達成壹致。川川壹直住在醫院,期間的費用當然由醫院承擔。川川1歲後,醫院特意找了個婆婆照顧他。主持人:現在,對於孩子的父母來說,他們堅信如果醫院沒有發生醫療事故,那麽醫院就不會對孩子的未來負責。這是他們的觀點嗎?王悅:其實我覺得家長有點擔心。也許他們有心事。現在這個孩子可能還沒有暴露出任何問題,所以隨著他的成長可能會出現壹些問題。他們希望醫院能做出承諾。我們說在醫療損害賠償的情況下,如果損害結果沒有發生,醫生和患者都無法真正預測未來會發生什麽。如果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出現了壹些身體問題,家屬仍然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醫療機構對損害結果進行賠償。因為從目前的狀態來看,孩子並沒有什麽問題。現在,對於川川的父母來說,沒有醫院的承諾,654.38+0萬人都很擔心,所以他們采取了壹種方法,就是把孩子扔在醫院裏,希望給醫院施加壓力。那麽川川長大後的生活會發生改變嗎?川川能順利回家嗎?2006年7月,四川省婦幼保健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川川父母接回川川並自行撫養,並要求其支付川川住院期間的生活費。成都市武侯區法院經調查後作出判決,判決川川父母將川川接回家自行撫養,並支付四川省婦幼保健院生活費、住院費* * * 35863元。然而,川川的父母在收到判決書後仍然不想帶川川回家。2007年春節前,川川的父母再次來到醫院看望川川,但最終,川川的父母還是沒有帶他回家過年,還是把他留在了醫院。為了讓孩子盡快回家,法院執行庭工作人員多次做川川父母的工作,希望他們把孩子找回來。最終,四川省婦幼保健院做出了讓步,只要川川的父母把孩子帶回家,就不需要這幾年的撫養費了。2007年8月,川川終於回家了。主持人:醫院在這起訴訟中提出的是無因管理。我們應該如何通俗地理解這四個字?王悅:在利益管理中沒有照顧他人事務的法定義務或約定義務。這就是民法通則中規定的無因管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他們應該把它們帶回家撫養,但他們沒有這樣做。但是,如果醫院將孩子單獨留下,孩子的生命和健康將受到威脅,因此醫院基於這壹事實照顧了孩子兩年多。我認為醫院的行為完全符合無因管理。主持人:那我們來說說家長的行為。基本上把孩子留在醫院三年應該算遺棄罪,那麽這個遺棄罪算不算遺棄罪呢?王悅:拋棄和被拋棄還是有區別的。遺棄罪是壹種違法行為,但遺棄罪已經構成犯罪。根據我國《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如果遺棄被扶養人,我國公安機關可以對其進行五日以下拘留。如果遺棄被扶養人的情節非常惡劣,例如造成被扶養人死亡或拒不改過自新,則涉及犯罪,即刑法規定的遺棄罪,當事人可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主持人: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最關心的是孩子們。我們希望回國後,父母能有更多的關心和愛護,讓孩子忘記三年不愉快的經歷。同時,這個故事也提醒我們所有的患者和醫療機構,當出現任何問題時,每個人都可以真正冷靜。不要惡意假設對方,也不要把所有的過錯都歸咎於對方。雙方應該相互信任,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誠實地解決問題。也許很多醫療糾紛會變得簡單。我剛剛看到法律報道,講述了邯鄲市人民醫院將壹個出生僅壹個月的孩子放入洗衣房的故事,因為農民欠了幾百元,孩子三天後死亡。我看的時候很生氣。當今社會就是這樣壹個只認錢的吃人社會。想起前幾天統計局整理的私營企業薪酬數據。網友的反應真的很有意思。別開玩笑了。他們看起來都無動於衷。他們都很諷刺。大國和人民每天都在冷嘲熱諷。難道當局看不出如果農民的收入高,他願意放棄治療嗎?底層的收入不再低,幾千萬的高層年薪不被重視。股市造就了多少億萬富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