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是人民當家作主的明確體現。
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國人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是人民應有的民主權利。然而,在壹些掌權的幹部眼中,法律是為人民服務的,人民只需誠實地遵守法律。他們擔心群眾知法懂法,敢於用法律武器與違法現象作鬥爭。他們通常的“土地政策”將不起作用,他們的工作將“很難做”。這種以行政長官意誌“治民”的思想,是封建“愚民”流毒的反映,與人民當家作主的原則格格不入。許多事實表明,壹些社會上群眾意見反映強烈的違法行為遲遲得不到有效遏制和糾正,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與群眾不善於運用法律武器進行鬥爭有相當大的關系。壹旦群眾懂得依法保護自己、捍衛合法權益,情況就會發生明顯變化。例如,減輕農民負擔問題直接關系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影響著政府與群眾的密切聯系。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壹再聲明,農民不得亂收費、亂集資、亂罰款或亂攤派。許多省市也制定了相應的地方性法規,但農民不合理負擔並未得到有效改變,壹些地方甚至變本加厲,如“政績工程”和“限期達標活動”。到處向農民伸手要錢,農民苦不堪言,感嘆自己成了“拔毛兔”,什麽都能幫到他們,這嚴重挫傷了農民的積極性。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民重視學習法律法規,了解哪些是他們應盡的義務和合理的負擔,哪些屬於“三亂”。他們應該自覺繳費,並能堅決抵制法律規定的不合理負擔。在群眾的推動和政府的支持下,許多不合理的農業收費被取消,從而大大減輕了農民的負擔。再比如,在過去,消費者在購買假冒偽劣商品時總是感到無助,許多人只能承認自己運氣不好。壹些人也因為商品質量而失去了生命和財產,他們沒有得到妥善處置。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國家法律頒布後,人民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有所提高。如今,當人們的消費權益受到侵害時,他們可以依法投訴並獲得合理的賠償。
可見,只有法律真正由人民掌握和運用,才能確保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有效維護人民自身的合法權益,也才能體現社會主義“人治”的特點。
二、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是人民群眾法治意識增強的重要方面。
我們的社會主義社會是從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廢墟上建立起來的,封建殘余在社會上仍然有壹定的市場。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取得了長足進步,但“人治”的觀念和習慣勢力並不容易消除。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人民必須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沖破各種障礙和阻力,堅決與壹切非法行為作鬥爭。我們高興地看到,隨著人們法治意識的不斷增強,“民告官”的案件逐漸增多,普通民眾與行政官員對簿公堂的情況並不少見。據該報報道,徐州市的壹位市民自己建房,因為他的鄰居非法占用了壹條公共小巷。多次協調無果後,他向徐州市鼓樓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拆除違法建築。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徐州市規劃局應於判決生效後60日內對該違法建築行為作出行政處罰。但市規劃局找借口拖延,沒有實施。無奈之下,他再次拿起法律武器,將徐州市規劃局告上了法庭。近日,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審理確認的證據作出終審判決,該市民最終勝訴。在《行政許可法》實施過程中,只要行政執法部門存在“不作為”,人民群眾就有權將其告上法庭。
提高人民群眾法治意識,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幫助人民群眾學法懂法、自覺守法,掌握和運用好法律武器,是壹項十分重要的基礎性工程。為了使法制宣傳教育更加廣泛和深入,我們應進壹步改進和完善宣傳的內容、重點和形式。過去,壹些地方的法制宣傳教育側重於群眾守法的壹面,而忽視了與違法現象的鬥爭。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既要學法懂法,又要激發人民群眾運用法律同違法行為作鬥爭的積極性,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正如鄧小平同誌深刻指出的:“要講法制,讓每個人都真正了解法律,讓越來越多的人不僅不違法,而且積極維護法律。”同時,在教育方法上,要多樣生動,增強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我們不僅要重視正面教育,而且要重視反面教材的使用,這將對聾人起到啟發作用。
三、運用法律維護人民和國家根本利益,是檢驗依法治國成效的顯著標誌。
社會主義法治,本質上是“民治”而不是“民治”。依法治國是指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我們的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誌的高度統壹,是國家意誌的體現,代表著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依法治國方略逐漸深入人心。從取得的成果來看,壹方面,人民敢於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來自上海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信息顯示,勞動者依靠勞動法,勞動爭議的成功率不斷提高。與此同時,上海勞動爭議案件數量大幅上升。上半年,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勞動爭議案件9000余件,比2003年同期增長13%,是勞動法實施之初195件的7倍多。另壹方面,人民群眾勇於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監督,將各種執法活動置於群眾監督之下,防止濫用權力,克服權力腐敗。人民群眾從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言代法、以權壓法、枉法裁判的行為中逐漸覺醒,開始滿懷信心地依法鬥爭。目前,檢察機關根據群眾舉報立案偵查的貪汙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比例明顯上升。許多大案要案被群眾查處。實踐告訴我們,國家機關的權力必須置於人民的嚴格監督之下,不受制約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只有讓人民監督政府,政府才能不敢放松。只有每個人都有責任,人們才不會死亡。”
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真正使法律成為人民手中的利器,切實維護國家根本利益和自身合法權益,是落實依法治國的重要前提和檢驗依法治國成效的重要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