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族發生
漢代以前就有陰婚。陰婚是被禁止的,因為它消耗了社會的人力和物力,而且毫無意義。《李周》中說:“禁止遷移、埋葬和與哀悼者結婚。”然而,這種趨勢從未消除,甚至有些直接表現在統治者身上。例如,當曹操最喜歡的兒子曹沖在十三歲時去世時,曹操聘請去世的甄小姐為曹沖的妻子,並將他們葬在壹起。
宋代是陰婚最盛行的時期。根據康的《昨日之夢》,每當未婚男子或女子去世時,他的父母都會請壹個“鬼媒人”來充當媒人,然後進行占蔔。當占蔔得到批準時,他們將每人為鬼魂做壹件壽衣,舉行婚禮,並將這對男女埋葬在壹起。
《元代婦女傳》雲:“子女死而無妻者,或求與亡女之骨合葬者。”《明史·列女傳》還載:楊□卒,未婚妻殉;劉伯純死了,他的雇工女兒也死了,他們都葬在壹起。
在清朝,隨著貞節的加強,這種女子殉葬的習俗仍然非常流行。直到西方精神文明的沖擊,封建禮教才在晚清逐漸消失。
清末民初,北京仍有陰婚習俗的殘余,也有個別家庭在死者和死者之間舉行婚姻的“喜事”,稱為“屍骨”,男女兩親家稱為“屍骨”。早些年,這種“婚禮”儀式大多在晚上舉行。有時,當人們正在安詳地睡覺時,他們突然被街道上的鼓樂吵醒,原來是壹具“骨骸”。擡著壹頂紙轎子,領頭的是單鼓、單號和單嗩吶。其他人不使用這種形式,但仍然使用八擡轎子和所有的金燈作為執事。原來,他們只娶了壹個女人的照片。20世紀30年代後,有壹個“文明結婚”的儀式,由壹個西方樂隊帶領,後面的四個人擡著壹個電影棚進行葬禮,裏面掛著“新娘”的照片。
婚禮習俗儀式
殷的婚禮儀式,從來沒有形成過規約。雖然陰婚是壹件喜事,但難免紅白事的禮儀混雜。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事人的意見。因此,殷婚儀的形式大不相同。壹般來說,陰婚也應由媒人介紹,雙方將通過門戶網站並在生命大廳結婚以獲得龍鳳帖。
設置是壹次性的,所以沒有大小之分。男人送給女人的禮物有壹半是真正的綢緞、金銀財寶;其中壹半是紙皮革、棉花、夾子和單衣,還有兩對裝有耳環、手鐲、戒指和發夾的錦盒。在釋放的當晚,它將在女方家門口或墳墓前被焚化。交往中,男方送女方的“鵝籠”、“酒海”、龍鳳喜餅、手肘、喜果等都是真的,但衣服、首飾是紙質陪葬品。女方陪嫁的嫁妝通常是紙質的。送到男方家後,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展示半天,有的只是在男方家院子裏繞壹周,也就是在鼓樂的帶領下,送到附近的廣場焚燒。
上述儀式不壹定在所有女性婚姻中舉行,但婚禮儀式是不可或缺的。這是壹個陽光明媚的日子,可以搭建溫室,招待親朋好友,並在門前點燃轎子。在快樂的房間裏,“100%”的上帝是奉獻的。對面炕上擺了壹張矮桌,供“新郎”拍照或立牌位,前面擺了幾盤蘋果和龍鳳喜餅。還有壹朵大紅花,上面用絲帶寫著“新郎”的字樣。女子閨房中新娘的照片或牌位和以前壹樣,有壹朵大紅花,上面寫著“新娘”二字。轎子到達女方後,新娘的照片或牌位將由準新娘的妻子取下,並由已婚妻子釋放轎子。這時,“新娘”的父母忍不住大聲哭泣,將他們趕出了家門。這根本不是壹個愉快的場合。婚車返回男方後,已婚妻子仍會拿出“新娘”的照片或牌位,放在婚房炕上的祭壇上,與“新郎”並列。用紅色頭繩(取牽紅線老人的意思)將兩張照片綁在壹起,並附上紅色和黃色的彩色絲綢。只有娶了妻子給上帝獻上“百份”的香火和磕頭,就算夫妻拜天地了。然後服務員端來壹杯酒、子孫餃子和長壽面,供新婚夫婦拍照或立牌位。如果“新婚夫婦”有弟弟妹妹、妹夫等。,把他們叫出來,給照片或牌位磕頭。兩家親家互相祝賀。
舉行上述儀式後,選擇壹個好日子,這時地球應該被打破和埋葬,女人可以醒來。根據陰陽先生指定的時間,棺材樞出後,立即將壹桶清水倒入坑中,並扔下兩個蘋果。同時,將獎金紙幣提高。(非陰婚的覺醒儀式也是如此)。男子在墳墓的壹側挖了壹個洞,露出“新郎”棺材的凹槽,將“新娘”埋在這個洞裏,並將“丈夫和妻子”葬在壹起。下葬,即在墳前,陳設酒果,燒花紅紙錢,並舉行婚禮祭祀。男女雙方的父親、母親和其他家庭成員(即兩家公婆)哭著說“太高興了”。從此以後,男女作為親家交流就方便了。
歷史上壹場著名的冥婚是曹操為早逝的兒子曹沖安排的。《三國誌·吳··王公傳》(卷二十)記載,曹沖“病於十三年,建安十三年,太祖懇請其饒命。和死亡,非常悲傷。文帝對毛說了壹番寬容的話,他說:“這是我的不幸,但妳是曹操的幸運。說這話的時候我流淚了。為了雇用甄氏死去的女兒並與其合葬,我給了壹個騎馬隊長壹枚印章,並命令萬侯擔任皇後。卻說曹操聘了壹個早逝的女子甄為妻。
曹沖是曹操和桓夫人所生,曹沖非常聰明。在他五六歲的時候,漢武帝孫權送了壹頭大象給曹操。曹操想知道大象有多重,但他問了許多大臣,都想不出如何稱重。曹沖說:“如果妳把它放在壹艘大船上,並刻上它的水痕,稱重以攜帶它,那麽學校就會知道。”如此有才華的兒子,難怪曹操對他的死極其悲傷,不得不為他舉行冥婚。
冥婚的興起與曹操對子女的溺愛有關。然而,民間也有壹種說法,如果死去的未婚者不結婚,他們的家就會鬧鬼,他們的家庭就會不安分。在那裏,在迷信盛行的古代,冥婚得到了人們的普遍認可,成為了“合法婚姻”,墓主人也成了“親家”。
事實上,“冥婚”並沒有在每個朝代都消失。
在唐代,冥婚也廣泛存在,這在當時的誌怪小說中有所反映。唐人寫的《易洸誌》中的“王義”篇就是這樣的故事。有壹次因為趕集,壹個叫王義的人從李石莊前經過。我在遠處看到壹個十五六歲的女孩,女孩也看到了他。當他們感興趣時,女孩讓她的女仆給王毅捎個口信,請他在別墅過夜。兩人在半夜相遇,經過壹番撫摸後,女孩突然感到身體不適,有點心不在焉。
王毅問發生了什麽事。原來女孩翻墻來幽會。當她爬墻時,她的腳被角落裏的爬牙刺穿了,疼痛難忍。女孩走的時候說:“看來我活不下去了。如果妳真的對我有感情,將來路過我的墳墓時,來安慰我的靈魂。”王義回東宮做官後,路過李師莊時聽說那姑娘真的死了。所以我私下和我的女仆去了那個女孩的墓地,我很難過。不壹會兒,女孩竟然從墳墓裏出來了,這時王義倒在地上,突然死去。女仆看到王壹的靈魂已經和女孩手牽手進入了墳墓,於是兩家人在冥冥之中結了婚。
根據南宋康的《昨日之夢》記載,這種習俗在宋代的北方人民中也非常流行。“當妳嫁給壹個未婚的人並去世時,兩個媒體互相要求,這被稱為鬼媒人。所有的家庭細節都被張貼出來,每個人都按照父母的命令祈禱。德布,即睡衣的制服,男帶《元代女烈士傳》(卷200)記載,東平有壹位名叫楊的女子,她以孝順而聞名。丈夫郭三去當兵後,她留下來伺候公婆。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郭三山戰死沙場。母親楊逼迫女兒改嫁,女兒哭著發誓不再追隨。丈夫的屍骨送回老家後,嶽父考慮到兒媳婦年紀小,將來肯定會改嫁,讓兒子在冥界打光棍,便打算托人給兒子找個死女人陪葬,給他相親。楊聽了更難過了。他絕食五天,最後上吊自殺,與丈夫合葬。可見,冥婚在元代民間的影響之大。
“冥婚”在民國時期也相當流行,許多有錢有勢的家庭會將這種婚姻交給早期的哀悼者。我曾經講過蔣介石祖墳的風水,我在采訪中還了解到蔣介石的弟弟也有壹場“冥婚”。
這是壹段鮮為人知的蔣介石家族的“婚姻”。如果妳談論它,妳必須向蔣介石的父親解釋它。蔣的父親叫蔣,他有三個兒子:蔣潔清、蔣瑞元和蔣瑞清。這裏的蔣瑞元就是蔣介石,也就是說蔣介石是三兄弟。蔣潔清是蔣介石同父異母的兄弟,也是蔣介石父親蔣趙聰的第壹任妻子。蔣瑞卿是蔣介石的哥哥,也就是蔣介石的生母和他的第三任妻子王采玉所生。蔣瑞卿聰明伶俐,比蔣介石更有才華,而且非常討人喜歡。蔣介石在《第壹夫人王略》中提到了這個弟弟。“他(姜瑞清)是我哥哥行為中的最後壹個,他的才華是獨壹無二的,這是他的兄弟們無法企及的。”
王采玉非常愛他的小兒子,但不幸的是,蔣瑞卿的生活並不好,他在成年前就去世了。蔣介石對這個弟弟也很有好感,親自為他寫了悼詞,兄弟之情溢於言表。蔣瑞卿的死使王精神上受到極大的打擊,悲痛異常,不久就病倒了。作為壹個傳統的中國母親,王覺得自己無法撫養小兒子,也沒能把他撫養成人。因此,王盡其所能,為她的小兒子舉行了壹場“冥婚”:她從找了壹個同樣早逝的女孩,與她的小兒子葬在壹起,並以“兒媳婦”的身份嫁給了他。後來,王收養為蔣瑞卿的兒子,給蔣瑞卿壹個“後人”。禮服準備好後,媒人會為墳墓準備酒和水果作為結婚的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