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佛山市2022年工傷賠償標準壹覽表(壹)醫療費用
1.要求:治療工傷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第1款。
3.備註: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無需到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診。
②住院夥食補助
1,標準:支付統籌地區出差夥食補助費標準的至少70%。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四款、《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
4.備註:廣東省整體為地級市。
⑶交通和住宿費用
1,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區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四款;《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
4.備註:廣東省整體為地級市。
④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要求: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並在簽訂服務協議的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治療,且費用符合規定的,方可報銷。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六款;《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款;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廣東省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由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康復機構提出意見,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廣東省工傷康復服務項目及支付標準(試行)。
4.備註:輔具應限於輔助日常生活和生產勞動的必需,並采用國內市場流行的產品。工傷職工選擇其他類型產品,費用高於熱門部分,由個人支付。
停工期間的工資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單位按月發放。
2.要求:(1)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期確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最長不超過24個月;(二)工傷職工經傷殘等級鑒定後仍需治療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批準,仍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
(7)護理費用
1,標準:(1)帶薪停工期間生活不能自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二)單位未派人照顧的,參照當地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護工勞動報酬標準向受傷職工支付護理費;
2.要求:帶薪停工期間不能自理。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第三十四條;《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第四款;
⑻生活護理費
1,標準:第壹檔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第二檔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第三檔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第四檔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工傷職工被鑒定為壹至四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照料的。
3.法律依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七條。
4.備註:生活護理費每年根據統籌地區上壹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增幅同步調整,統籌地區上壹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負值時不作調整。
二。工傷等級鑒定賠償標準1-10《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壹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並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下列待遇:
(1)根據傷殘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壹級傷殘27個月工資、二級傷殘25個月工資、三級傷殘23個月工資、四級傷殘21個月工資;
(2)按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壹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的職工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如果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工傷保險基金將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壹至四級傷殘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根據傷殘津貼繳納。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或者六級傷殘的,享受下列待遇:
(1)根據傷殘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本人工資為五級傷殘18個月,六級傷殘16個月;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並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如果難以安排工作,雇主將按月支付殘疾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用人單位按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補足差額。
經勞動者本人提出,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將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七條因工致殘的職工被鑒定為七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下列待遇:
(1)根據傷殘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八級傷殘為11個月,九級傷殘為9個月,十級傷殘為7個月;
(二)勞動用工合同期滿,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用工合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