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分析
例子
某公司因生產變更導致價值654.38+00萬元的精密機床閑置。公司董事長王代表公司與B公司簽訂機床轉讓合同。根據合同,精密機床的價格為950萬元,A公司將在6月31日前交付機床,B公司將在交付後10天內支付款項。交割日之前,甲公司發現乙公司經營狀況惡化,通知乙公司提供擔保,乙公司拒絕。又過了壹個月,A公司發現B公司的經營狀況進壹步惡化,於是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訴。
問:(1)A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為什麽?
(2)A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嗎?為什麽?
問題解決過程
第壹步,我們需要提取有用的信息,剔除無意義的信息。
這是壹個比較簡單的案例分析題。從題目正文來看,涉及的主體只有三個:甲公司、乙公司和王。通過閱讀,我們可以提取以下有用信息:A .王是A公司的代表;B、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轉讓合同,約定甲公司先發貨,乙公司後付款;C公司經營狀況惡化;d .甲公司請求乙公司提供擔保,但乙公司拒絕提供;E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其他信息,如合同的對象(機床)及其價格,A公司出售機床的原因(由於閑置生產)等等,都可以忽略不計,與解決問題無關。此外,對於信息A(王某是A公司的代表),我們可以進壹步確定其意義,即王某代表A公司簽訂合同,合同當事人仍為A公司,但王某不是合同當事人。因此,信息A實際上屬於與解決問題無關的信息範疇。
上述有用信息按時間順序排列為: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乙公司經營惡化-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擔保-乙公司拒絕提供擔保-甲公司解除合同。
第二步是分析法律關系和權利義務內容。
在這個問題中,法律關系更加明顯。題目清楚地告訴候選人A公司和B公司之間存在合同關系..那麽考生需要進壹步思考合同關系涉及合同的訂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解除、合同的違約等。,那麽這個話題涉及到哪個方面呢?由於標題中只簡單提到了合同的簽訂,但合同並未終止,因此我們可以確認該話題可能涉及合同的履行和違約問題。
先看合同履行情況。合同的履行無外乎涉及履行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約定、雙方的法定權利義務和約定的權利義務。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合同的內容確定。根據合同約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發貨,再由乙公司支付貨款。有壹個履行順序的問題。壹旦試題中出現合同關系且存在履行順序,考生應立即想到不安履行抗辯權的內容。因此,合同法的相關內容應該立即浮現在考生的腦海中。《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壹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中止履行:(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二)轉移財產或者抽逃資金逃避債務;(3)商業信譽損失;(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的。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壹方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壹方可以解除合同。”
我們再來分析壹下,看看這個題目是否涉及到違約的內容。如果A公司解除合同有法律依據,則意味著A公司正在行使其合法權利,B公司應尊重A公司的權利..如果沒有解除合同的證據,A公司的行為屬於違約行為。通過對不安抗辯權的分析可知,A公司具有合同解除權,故本題不涉及違約問題。
分析完這些,我們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有了壹個初步的看法,簡單寫下來就好。
參考答案
(1)在這種情況下,根據甲乙雙方的合同約定,甲方應提前將貨物交付給買方乙方。但是,甲公司作為先行給付的壹方,在對方財產已經明顯惡化而未提供適當擔保,可能危及債權實現時,可以依據《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主張不安抗辯權,中止合同的履行。因此,如發生爭議,人民法院應支持A公司的訴訟請求..
(2)甲公司依法中止履行合同後,及時通知了乙公司。但乙公司未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履約能力,也未為甲公司提供適當擔保..因此,甲公司有權依法解除合同。
從之前的自考試題來看,案例分析題有時顯得特別復雜。例如,事實陳述很長,有很多令人不安的信息,或者問題比較靈活(例如,直接問考生“如何處理這個案件”)。通過這個簡單例題的分析,筆者想讓考生明白,只要掌握了解題技巧,案例分析題的解題其實並不復雜。如果考生能夠保持正確的態度,熟練地運用本文介紹的方法進行分析和回答問題,那麽再復雜的問題也可以歸納為壹個從信息(案件事實)到關系(分析法律關系)到內容(權利和義務)的解題過程,問題就會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