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2:工程施工基礎是什麽意思?根據我國工程建設監理的有關規定,工程建設監理的依據是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的施工文件、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法律法規、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和其他工程建設合同。
(1)法律主要是指與工程建設活動有關的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法律法規,主要包括:1)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二)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省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國務院批準的較大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
(3)國家批準的項目建設文件主要包括建設方案、規劃設計文件。這不僅是* * *相關部門對項目建設進行審查和控制的結果,也是項目實施的壹種許可和依據。
(4)依法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設監理具體控制工程投資、質量和進度的主要依據。監理工程師以此為準繩嚴格監理。努力實現項目實施的基礎。監理單位必須按照監理委托合同中的授權行事。
問題三:如何按建設項目填寫項目建設是指由壹個或幾個獨立行政組織、獨立經濟核算、有設計任務書、按壹個總體設計施工的單項工程組成的建設項目。建成後具有完整的體系,能夠獨立形成生產能力或使用價值。
根據國家規定,基本建設程序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開工報告和竣工驗收。因此,項目建設的內容應涵蓋項目之上的項目建設程序所涉及的相關事項。
問題四:項目建設的內容怎麽寫?工程建設是指由獨立的管理機構和獨立的經濟核算、設計任務書和按總體設計組織的單個項目組成的建設項目。建成後具有完整的體系,能夠獨立形成生產能力或使用價值。
根據國家規定,基本建設程序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開工報告和竣工驗收。因此,項目建設的內容應涵蓋項目之上的項目建設程序所涉及的相關事項。
問題5:項目可行性研究的依據和範圍是什麽?可行性研究的基礎
擬建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必須在國家有關計劃、政策和法規的指導下完成,同時必須有相應的技術資料。可行性研究的主要依據主要包括:①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部門和區域規劃、經濟建設的指導方針、任務、產業政策、投資政策、技術經濟政策以及國家和地方法規;(2)經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和項目建議書批準後簽署的意向性協議;(三)國家批準的資源報告、土地開發整理規劃、區域規劃和產業基地規劃。對於交通項目建設,應有相關流域規劃和路網規劃;④國家進出口貿易政策和關稅政策;⑤擬建場地的自然、經濟和社會條件的基本信息;⑥有關國家、地區和行業的工程技術和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定額資料;⑦國家頒布的有關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和經濟評價的規定;(8)包含各種市場信息的市場研究報告。
可行性研究的質量要求
可行性研究對整個項目建設過程乃至整個國民經濟都具有重要意義。為確保可行性研究的科學性、客觀性和公正性,有效防止錯漏,在可行性研究中,(1)首先需要本著客觀公正的立場進行調查研究,做好基礎資料的收集工作。對於收集的基礎數據,需要根據客觀實際情況進行論證和評估,如實反映客觀經濟規律,從客觀數據出發,通過科學分析得出項目是否可行的結論。(2)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和深度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基本內容要完整,盡量多占資料,避免粗制濫造,搞* * *。在實踐中應掌握以下四點:①先論證,再決策;(2)處理好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和評估三個階段的關系,發現任何壹個階段不可行就停止研究;③調查研究應自始至終進行。我們必須掌握可靠的數據,以確保數據選擇的全面性、重要性、客觀性和連續性;(4)多方案比較和優選。對於涉外項目,或在中國加入WTO等外部因素的壓力下必須與國外接軌的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內容和深度也應盡可能與國際標準接軌。(3)為了確保可行性研究的質量,我們應確保咨詢和設計單位有足夠的工作周期,以防止因各種原因而不負責任和草率行事。
③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內容
各種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內容和重點因行業特點而有很大差異,但壹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投資的必要性。主要根據市場調查和預測結果以及相關產業政策等因素,論證項目投資建設的必要性。關於投資必要性的論證,壹是要做好投資環境分析,對構成投資環境的各種要素進行全面分析論證;其次要做好市場調研,包括市場供需預測、競爭力分析、價格分析、市場細分、定位和營銷策略論證等。
2.技術可行性。主要從項目實施的技術角度出發,對技術方案進行合理設計,並進行對比評估。不同行業不同項目的技術可行性研究內容和深度差異很大。對於工業項目,可行性研究的技術論證應達到能明確提出設備清單的深度;對於各種非工業項目,技術方案的論證也應達到當前工程方案初步設計的深度,從而與國際慣例接軌。
3.財務可行性。主要從項目和投資者的角度,設計合理的財務計劃,從公司財務的角度制定資本預算,評估項目的財務盈利能力,進行投資決策,從融資主體(企業)的角度評估股東的投資收益、現金流計劃和債務償還能力。
4.組織可行性。制定合理的項目實施時間表,設計合理的組織機構,選擇經驗豐富的管理者,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並制定合適的培訓計劃,以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
5.經濟可行性。主要從資源配置的角度衡量項目的價值,評估項目在實現區域經濟發展目標、有效配置經濟資源、增加供給、創造就業、改善環境和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的效益。
6.社會可行性。主要分析項目.....》》;
問題6:簡述確定建設項目投資采用何種工程招標形式:(1)公開招標由招標單位通過公開廣告或報名的方式進行招標,只要符合“資格預審”要求,招標單位均可投標。其數量不受限制,因此也被稱為無限競標。公開招標可分為三種形式:死標(固定投標人)、半活標(評標)和活標(談判)。(2)邀請投標招標人邀請多家施工企業(投標人)投標。所以也叫有限競標。由於這種方法不是公開進行的,它是個人邀請,投標人壹般不知道哪個單位也參與了投標,這可以避免投標人之間串通擡價並利用投標人獲得較低的報價。(3)議標(議標)招標單位直接選擇承包商,雙方協商確定工程造價。這類招標單位沒有直接競爭關系。(4)成本加固定報酬招標單位與其指定的承辦單位約定固定利潤或利潤率,成本據實報銷,即成本加固定報酬的承包方式。標前決策的主要方法:承包商的投標決策是解決投標過程中的對策。決策貫穿整個競爭過程。對於投標過程中的所有主要環節,必須及時做出正確的決策才能贏得競爭。決策包括以下四個步驟:1)分析企業在現有資源下,在壹定時間內可以承擔的工程任務數量;2)投標項目的選擇和決策:當只有壹個項目可供投標時,決定是否投標;當有多個項目可供投標時,正確選擇投標對象並決定投標哪個或哪些項目。3)某項目投標確定後,在滿足質量和工期要求的前提下對項目成本進行評估,即結合項目實際對該企業的技術優勢和實力進行合理評估。4)在收集各方信息的基礎上,從競爭策略的角度確定高價格、低利潤或保本的投標策略。通常,投標技巧被簡單地理解為在報價中使用的方法和技巧,而投標和報價是壹項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其具體工作分為幾個階段。每個具體階段所面臨的情況都不壹樣甚至差別很大,每個階段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也各有側重。我們不能以同樣的標準對待招標工作的不同階段,當然也不能用同樣的技巧來解決每個階段的具體問題。因此,投標技巧的內容必須涉及投標過程的每個具體階段。根據每個階段的不同情況和工作目標,確定合適的解決方案和技能。能否科學合理地運用投標技巧,使其在投標工作中發揮應有的作用,關系到最終能否中標,是整個投標工作的關鍵。1、開標前的投標技巧(1)資格預審階段通常在公開招標項目中,業主會對投標企業進行資格預審,從而掌握每個投標人的基本情況並排除明顯不符合要求的投標人,以減少評標工作量。對於投標企業來說,在確定投標策略之前,對業主本身及其委托的設計、咨詢單位和項目本身進行充分了解也非常重要。其具體內容包括:1)本項目資金來源及金額,是否有充足的資金保障;2)本項目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是否符合所在國和當地* * *的相關法律法規;3)了解業主在以往建設項目中招標和評標的習慣做法,以及業主對承包商的態度,特別是工程款是否能及時支付以及承包商的索賠是否能得到合理對待;4)業主項目管理的機構和人員,其主要人員的工作方法和習慣、業務水平和經驗;5)了解委托監理模式、業主項目經理與監理人員的職責分工、主要工作程序;6)監理工程師的資格、工作習慣和方法以及對承包商的態度是否能站在公正的立場上處理問題;7)嚴格按照規定要求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同時註意措辭嚴謹、裝飾精美,力求給業主留下深刻印象。在填寫“竣工項目清單”時,應在信息真實的情況下選擇那些施工難度大、結構新穎、技術復雜、質量優良、工期短、成本低、評價高的項目。& gt
問題7:國家對建設項目用地有哪些規劃?城鄉規劃法、土地利用規劃、地方技術管理規定和地方控制性詳細規劃。
問題8:項目依據如何寫取決於項目,而顧的項目依據就是這個項目的依據。首先,我們必須了解背景條件,本項目的建設目的,為建設本項目而發布的文件,召開的會議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大概就是這樣!
問題九:項目建設的背景是什麽?指項目所在地:社會條件、經濟發展和國家宏觀政策。
問題十:建設項目選址意見的依據範圍為保證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選址和布局符合城市規劃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有關部門批準或者核準的建設項目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在報請有關部門批準或者核準前,應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出具選址意見。 前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不需要申請選址意見。其中,按照國家規定需要經有關部門批準或核準的建設項目,是指《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所列項目。符合《城鄉規劃法》要求的建設項目,按照2007年12月25日第1001號文件的規定,應當申請選址意見或需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的建設項目。國務院國發【2007】64號申請印發選址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