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的特性:法律是調整人們行為的社會規範;法律是來自國家的社會規範;法律是規定權利和義務的社會規範;法律是國家保障的社會規範。
2.法律的本質: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法律的內容是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
3.法律的創造:法律的創造可分為制定或承認。
4.法律的實施:分為守法、執法和司法。
(1)守法是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權利(權力)和履行義務(職責)的活動。守法是執法的基本形式。
守法主要包括守法主體、守法範圍和守法內容。
(2)對執法有廣義和狹義兩種理解。
廣義的執法是指壹切執法和適用法律的活動,包括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法律授權或委托的組織及其公職人員,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實施法律的活動。
狹義的執法僅指國家行政機關、法律授權和委托的組織及其公職人員在行使行政權力過程中,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實施法律的活動。
執法的特點:執法主體特定;執法內容廣泛;執法活動是單方面的;執法有主動權;執法權的行使是有好處的。
(3)司法,是指國家司法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具體應用法律處理案件的專門活動。
司法的特點:特殊性;程序性的;專業性;權威
司法系統: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司法原則:司法法治原則,體現為“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司法平等原則;獨立行使司法權的原則;司法責任原則;司法公正原則
5.法律與其他社會現象的關系:
(1)法律與社會經濟基礎。經濟基礎決定法律;法律作用於經濟基礎;法律對經濟基礎的反作用是法律本身相對獨立性的重要體現。
(2)法律和政治是法律的指導;法律是政策的定型、具體化和文化。
(3)法律與道德。法律和道德的基本社會階級屬性是壹致的。不同的是:存在的時間不同;調整的幅度不同;實現方式不同;表現形式不同;法制的壹元化和道德體系的多樣化。
憲法學
1.憲法學的研究對象主要包括憲法學的理論結構和實踐結構。
憲法學的理論結構主要是解釋和說明憲法現象的基本原理和概念,包括:憲法概念、憲法權力、憲法功能、憲法適應社會的形式、憲法實施和憲法發展的壹般途徑等。
憲法的實踐結構主要是指憲法的具體制度和運行形式,反映憲法的動態過程,具體研究憲法原則在現實中如何實現。
2.體質的概念和分類
憲法的概念: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它表現了統治階級的團結,鞏固了統治階級的專政,規定了社會結構和國家結構的基本原則,國家機關的組織和活動原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憲法的分類:
(1)基於憲法概念性質的憲法分類。憲法概念分為社會學意義和法學意義
(2)根據憲法的存在形式進行分類。可分為成文憲法與不成文憲法、剛性憲法與柔性憲法、上級憲法與下級憲法、聯邦憲法與單壹制憲法、分權憲法與權力壹體化憲法、* *與君主制憲法等。
(3)基於憲法規範與現實關系的憲法分類。它可以分為原始憲法和模仿憲法、意識形態憲法和意識形態中立憲法、規範憲法和名義憲法。
(4)基於憲法形式理論的憲法分類。
(5)以國體類型為依據的憲法分類,可分為資本主義憲法與社會主義憲法、立憲主義憲法與專制主義憲法、民族主義憲法和民主民族主義國家憲法。
3.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
(1)在內容上,我國憲法規定了國家的基本國策、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的組織和職能等最根本、最重要的問題。
(2)就法律效力而言,我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在中國法律體系中處於最高法律地位。因此,憲法不僅是指定普通法律的依據,任何普通法律都不得違背憲法的原則和精神,憲法是壹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全體公民的最高行為準則。
(3)憲法的要求在指定和修改程序上更為嚴格。中國憲法的指定和修改都應該成立:憲法起草委員會等憲法修改機構。中國憲法的修改應由五分之壹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NPC代表提出,並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全體代表通過。
4.憲法的產生和發展
英國憲法:1215年,英國國王和貴族簽署了《大憲章》,這是未來英國君主立憲制的法律基石。1640年,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爆發,1688年的“光榮革命”推翻了斯圖亞特王朝的統治,建立了英國資產階級新貴族的統治。1689年,英國議會頒布了《權利法案》,這是第壹部資產階級憲法。
美國憲法:最早的美國憲法可以追溯到17的實際開端和1620的五月花公約,實際上體現了壹定的憲法思想。北美獨立戰爭從1775開始,到1783結束。1787年,美國通過了第壹部憲法,確立了三權分立的政治制度。南北戰爭後,美國憲法不斷完善。
法國憲法:8月1789制憲會議頒布人權宣言。
1791年9月,1791憲法頒布,建立君主立憲制。
1799 165438+十月,霧月政變,拿破侖第壹個執政,頒布新憲法,建立獨裁政權。
路易十八頒布了大憲章。
1875憲法修正案通過,確立了* * *和政權。
5.國民性的概念
國家的性質是指國家的階級性質。國家是階級統治的工具,統治壹個國家的階級直接決定了國家的性質。這個問題,就是國家體制。國家的性質表明了國家所有社會階級的地位:哪個階級是統治階級,哪個階級是統治階級的盟友,哪個階級是被統治階級。
6.政黨的概念
政黨是階級鬥爭的產物。是階級社會中某壹階級或階層最活躍的政治代表。它是為了共同利益和政治目標,特別是為了獲得和維護政治權力而在階級鬥爭中形成的政治組織。
7.愛國統壹戰線的含義
中國* * *(百度)產(百度)黨領導的統壹戰線經歷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等不同歷史時期。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國進入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的歷史時期。愛國統壹戰線已經成為由包括臺灣同胞、百度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僑胞在內的全體社會主義工作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支持祖國統壹的愛國者組成的最廣泛的聯盟。它的主要任務是團結壹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壹切積極因素,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完成祖國統壹和振興中華服務。
新時期統壹戰線的特點;統壹戰線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統壹戰線調整社會關系、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任務更加艱巨和突出;統戰工作已經成為黨的群眾工作的特殊組成部分;壹些國際因素對統戰工作產生了復雜的影響。
愛國統壹戰線是實現新時期黨的總任務的基本保證之壹;愛國統壹戰線具有協調關系、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功能;愛國統壹戰線是推動實現“和平統壹、壹國兩制”的橋梁。
7.政治組織形式的概念
政治組織形式是指特定國家為治理社會、維護社會秩序而采取的組織政治機關的原則和方式。政權機關,特別是中央政權機關的組織原則和方法,表現了特定國家的國家形態。國家形態作為壹種政權組織形式,是與國家本質即國家制度直接對應的概念,間接體現了國家統治集團的意誌和利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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