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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化解基層矛盾糾紛中的作用
如何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化解基層矛盾糾紛中的作用

及時化解社會矛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全面推進小康社會建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戰略部署。近年來,基層社會矛盾和突發事件的復雜性和多樣化,對如何排查化解社會矛盾和處置突發事件提出了新的挑戰。這就要求基層黨組織高度重視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正確處理經濟與穩定的關系,不斷提高領導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基石”作用。

當前,基層黨組織在化解社會矛盾和應對突發事件方面的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壹是矛盾化解機制不健全。由於基層缺乏壹套完整完善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很多矛盾糾紛最終無法治理,有些問題解決起來後患無窮、後悔莫及,造成反復性。二是少數基層組織責任意識淡薄。壹些基層組織只關註經濟發展,但他們不清楚基層組織的職責。他們甚至認為矛盾排查調處是村委會的職責,導致矛盾出現時既不積極化解,也不及時上報,使矛盾得不到及時解決,甚至發生群體性事件。三是基層幹部作風不實。少數基層幹部對做好群眾工作缺乏熱情、耐心和責任感,對壹些新興的、傾向性的矛盾不重視、不分析,引發矛盾糾紛。四是化解矛盾能力不強。少數基層幹部不註重學習黨的群眾工作方法和政策,矛盾化解範圍主要集中在民間糾紛,但對壹些涉及征地拆遷、改制的矛盾糾紛束手無策。針對基層黨組織化解社會矛盾存在的問題,要健全排查機制,規範化解程序,公平公正化解,加強普法教育,全力推動發展,切實加強基層黨組織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中的作用。

壹、明確責任,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

職責不清、責任不實是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不力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明確基層幹部在化解社會矛盾和處置突發事件中的職責,督促基層幹部主動擔負起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重要職責。壹是建立健全維護穩定工作機制。要建立“壹把手”負責制,定期開展矛盾排查,及時發現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把不和諧不穩定因素留在基層、化解在內部。二是改進和完善做群眾工作的方式方法。要在民主、科學決策的基礎上開展基層工作,建立群眾參與決策機制,提高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合理化,減少矛盾。三是完善定期走訪制度。定期深入基層和群眾,排查矛盾糾紛,及時解決問題。堅持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傾聽群眾呼聲、化解群眾困難、理順群眾情緒,高度重視和維護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問題,解決土地征收、耕地草原糾紛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消除各類矛盾糾紛產生的根源,取得良好成效。

二是完善機制,規範矛盾糾紛化解程序。

機制是保障。建立穩定長效的工作機制是當前化解社會矛盾、處置突發事件的必然要求,也是處理矛盾糾紛的制度保障。壹是建立部門共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機制,明確和強化各部門職責,落實相關待遇,協調司法、公安、綜治等部門共同抓穩定。二是完善調解機制。聘任政治素質高、基層工作經驗豐富、有壹定威望的黨員擔任調解員,職責明確、制度完善,做到調解組織全覆蓋、調解工作無盲區,將矛盾化解在基層。三要完善民意訴求表達機制。暢通民意訴求渠道,引導群眾以正確方式表達利益訴求,依照法定程序和政策規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針對各類突發事件,制定並實施應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力求科學處置、遵循規律、把握時機、及時冷靜,做好後續思想工作,以教育引導的方式化解矛盾。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我鄉完善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統壹受理、單獨辦理、集中辦理”的工作機制。鄉黨委、政府在信訪維穩中心設立群眾接待室,每天有壹名副科級領導幹部值班,及時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在各村建立專門的調解組織,實行黨員家庭承包制,就地化解矛盾糾紛,對群眾訴求有求必應、有難必幫,有效提高了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的能力、素質和水平。

三是為民服務,公平公正處理矛盾糾紛。

社會矛盾發生在基層,應該也能夠在基層解決。基層黨組織要發揮好戰鬥堡壘作用,主動擔負起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的重要職責,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處理矛盾糾紛,為人民服務。壹是勇於承擔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責任和義務。黨的基層組織是黨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黨的壹切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黨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第壹道防線。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必須自覺提高構建和諧社會的能力,充分發揮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主體作用。二是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上合理解決爭議。處理矛盾糾紛時,在充分調查、查找矛盾糾紛根源的基礎上,公平公正解決。三是轉變基層幹部作風。幹部在做群眾工作時,真正做到了思想上把群眾當“主人”,感情上把群眾當“親人”,工作上把群眾當“仆人”。積極做群眾工作,錘煉工作本領,掌握解決問題的辦法,增強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清官廉潔,公開、公平、公正、透明地執行黨的方針政策。

四是加強教育,提高全民綜合素質。

當前,基層壹些矛盾糾紛的發生、轉化和升級,是由於矛盾雙方不懂得按法定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爭“壹口氣”造成的。因此,普及法律知識,提高全民整體素質十分必要。壹是加強基層幹部教育培訓。通過有計劃、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增強他們學習、貫徹、執行政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從而減少因素質低下和工作失誤而引發的糾紛。二是把調解矛盾糾紛的過程視為法制宣傳的過程,堅持在調解中開展法制宣傳和道德教育。三是廣泛開展“法制六進”活動,增強農牧民的法律意識、法制觀念和道德修養,增強公民權利義務觀念,自覺依法辦事、以法為據、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我鄉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貼近群眾的優勢,在每個村都推出了“承諾欄”,內容涵蓋依法行政、普法、矛盾化解等方面。

動詞 (verb的縮寫)促進發展,解決群眾合理訴求

當前,各種社會矛盾和突發事件大多是由於經濟利益得不到滿足而引發的。因此,基層黨組織要真正發揮其在化解社會矛盾和處理突發事件中的作用,就必須以發展為中心,以發展目標為引領,以民生工程為保障,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首先,我們必須以發展目標為導向。我鄉積極落實發展現代農業畜牧業和“壹村壹品”農民增收重點工作,引導基層黨組織和廣大幹部群眾以黨員促發展、實現發展目標,以發展成果惠民生,促進全鄉和諧穩定。二是大力實施民生工程。積極落實農業、住房、醫療、養老等國家惠民政策,以政策落實取信於民,以抓政策落實穩定人心,以政策落實化解矛盾。三是樹立民生經濟理念。在解決民生問題時,壹方面要根據不同個體的需求解決他們關心的民生問題;另壹方面,發揮其個體優勢,為鄉鎮經濟發展做出貢獻,帶領更多的人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