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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的各種刑法?
剝皮

腰斬

汽車裂縫

所有五種懲罰

靈池

呼喊

庫克

宮刑

剜刑

插入針頭

被活埋

銀毒藥

棍棒懲罰

斷裂的脊椎骨

鉛灌溉

梳子洗滌

我希望它能幫妳剝開皮。

剝皮時,用刀將背部皮膚切成兩半,用刀慢慢將皮膚與肌肉分離,像蝴蝶張開翅膀壹樣撕裂皮膚...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壹堆油,不容易分開。

還有壹種剝離方法,不知道可信度如何。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裏,只露出壹個頭,用刀在頭頂劃壹個十字,把頭皮拉開,然後往裏面灌銀。由於汞的比重很大,它會把肌肉從皮膚上拉走,被埋在土裏的人會痛苦地扭動身體,無法掙脫。最後,屍體會從嘴裏跳出來,只在土裏留下壹張皮。...

剝下皮後,做成兩個鼓,掛在衙門門口以示警告。最早的剝皮是死後,後來發展成活剝皮。

腰斬

因為腰斬是從中間砍人,主要器官在上半身,犯人不會壹下子死,砍完後會很清醒,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死。

明朝成祖割腰殺死了方孝孺。據說,壹刀下去後,方孝孺用手肘爬行,手上沾滿了鮮血,甚至寫下了“篡位”二字。他死前寫了12.5遍。

汽車裂縫

也就是肢解受害者,很簡單,就是把繩子套在受害者的頭上和四肢上,用五匹快馬拉著他向五個方向沖去,把他撕成六塊。我記得商鞅是被五匹馬肢解的。

砍下壹個人的頭和四肢都需要很大的力氣,更不用說拉扯了。囚犯們的痛苦可想而知。說到撕扯,恐怕受害者就不會再感到疼痛了。痛苦的是當妳拉的時候。

所有五種懲罰

砍頭、剜眼、剁手、剜眼、割耳、割鼻,即“割八塊”,通常是指殺死壹個人後砍掉他的頭、手和腳,然後將他的軀幹切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抓了他最喜歡的妃子如意夫人,剁了她的手和腳,割了她的鼻子、耳朵和舌頭,挖了她的眼睛,並在豬圈裏餵養她。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被嚇死了...(但他實際上並沒有死)

靈池

最早的方式是殺人後剁成肉泥,這種方式被稱為“氣”。那些被處以這種刑罰的人記得魯茲和周文王的長子博伊考。

後來的發展更加精細,目的是讓犯人承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僅犯人活著時要受到懲罰,而且犯人死前還要受多少刀。

據說年底每年兩個人表演,從腳開始,壹個* * *砍壹千刀,也就是割壹千塊肉,犯人才能死。據說,如果犯人在砍壹千刀之前死亡,執行人也將受到懲罰。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受此刑罰處罰的最著名的人是大太監劉瑾。我聽說他花了三天才死。...

而最慘的就是明末的反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禎皇帝被騙通敵賣國,在這壹年被判處死刑。行刑前,他用漁網包住自己(以使他的肌肉在刀下突出),在街上遊行。他被北京無知的人沖上前,壹片壹片地把他的肉咬下來...那種心理上的痛苦恐怕遠高於身體上的痛苦。

這是明清時期的官刑之壹。

呼喊

在國外,絞刑是壹種常見的刑罰。

在中國,絞刑是用弓弦執行的...也就是把弓套在犯人的脖子上,弓弦朝前,劊子手在後面開始旋轉弓。弓轉得越緊,犯人就越不生氣,最後他就死了。...

嶽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伯亭子裏的(因為他是個英雄,所以他不能被砍頭,所以他必須留下整個身體),明末被流放的王貴也是這樣,他是被吳三桂親手勒死的。...

庫克

即“請入甕中”。那是唐朝。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壹個叫來俊臣的殘暴官員,他主張嚴刑峻法,經常對拒不招供的犯人施以酷刑。方法是找壹個大甕,把人放在裏面,然後在下面用柴火加熱。氣溫越來越高,囚犯們越來越難以忍受。如果他們拒絕坦白,他們通常會在甕中被燒死...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她把來俊臣叫來,問他如果這個囚犯拒絕認罪,他會怎麽辦。來俊臣得意地說了這個方法,武則天只簡單地說了壹句“那請上甕”就把來俊臣燒死了。...

宮刑

司馬遷入獄後才寫了《史記》,並在《致任邵青書》中寫下了“臣為閨中之臣”這句話。中國的閹割很講究。首先用繩子(包括孩子的書包)綁住小哥哥,使其血液不循環自然死亡,然後用尖刀將其切斷(全部!不僅僅是壹個小弟弟)。切掉後用香灰覆蓋止血,在尿道裏放壹根鵝毛。幾天後,脫去鵝毛。如果妳能小便,閹割就成功了。如果妳不能排尿,即使那個人沒有用,他最終也很可能死於尿毒癥。所以如果妳想閹了壹個太監,最好在他還年輕的時候閹了他,等他老了就危險多了。

這種懲罰往往被貴族的死刑所抵消。相對的女性有幽閉恐懼癥。

剜刑

關於絞殺的刑罰,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全部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砍掉。後者更可信。總之,絞殺是壹種類似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期,孫臏被他的師兄陷害,被處以罰款。我聽說他的原名叫孫臏,但被處罰後改為孫臏。

如果膝蓋骨被切除,大腿和小腿之間的保護失去了,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因此,根據野史,孫臏被懲罰後,他甚至不能騎馬打仗,所以他必須乘坐公共汽車(馬車或人力車)。

插入針頭

把針紮進妳的指甲裏。通常用於女犯人。

被活埋

活埋是戰爭中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又快。

在戰爭中被活埋的所有戰俘都被告知要自己挖洞。有時,囚犯會先被殺死,然後被推下去,但當時間不夠時(或需要節省子彈時),他們會被直接推下去,以便稍後覆土。中國的酷刑自古就有。但我沒聽說過有哪個名人受到過這樣的懲罰。那些更無情的人會把人直立埋在土裏,只露出壹個頭,然後開始虐待他們。..

銀毒藥

投毒可能是唯壹更人道的折磨方式。....

在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著名的毒藥應該是“鴆毒”,“飲鴆止渴”這個成語就是由此而來的。

常用於死亡的情況

棍棒懲罰

也就是木樁刑。我這裏要說的棍棒懲罰不是用棍子打人。這裏所說的棍棒刑是拿壹根棍子直接插入人的嘴或肛門。整根棍子沈入腸胃,讓人死得很慘。

正史中沒有這種刑罰的記載,但在金庸的小說《俠客》中提到過,而且這種酷刑被戲稱為“笑”。

用鐵鋸鋸活了壹個人,其恐怖程度似乎與年終和剝皮不相上下。難怪在地獄酷刑中會有看到壹個人活著的酷刑。然而,看到生死的人不僅存在於傳說中的地獄,而且還真實地存在於世界上。據《三國誌》記載,三國時期,吳國皇帝孫皓的妃子指示侍從在市場上搶劫百姓的財物。負責市場貿易的中郎將陳勝是孫皓的寵臣,他抓住了強盜並將其繩之以法。妾告訴孫浩,孫浩大怒,以其他事件為借口逮捕了辛西婭,並用燒紅的鋸子鋸掉了辛西婭的頭,將他的屍體扔向觀眾。

斷裂的脊椎骨

當壹個人非常討厭另壹個人時,他經常會想到打斷他的脊椎。折斷脊椎確實是壹種非常日本的行為,因為如果壹個人的脊椎被折斷,他就會死亡。在中國歷史上,脊椎骨折也是壹種非常重要的酷刑。據所述。賞刑,春秋時期,姬重二打算以書面形式規定刑法,讓中國所有的人都遵守法律,於是他與醫生們商量。姬重耳的著名臣子殿傑很晚才到。有些人認為殿傑有罪,應該受到懲罰。因此,姬重二批準了斷椎的處決。晉國的士大夫們非常害怕。他們說:“蹇先任跟隨姬重耳流亡他國19年,立下了汗馬功勞。現在,偶爾,他會受到如此嚴重的懲罰,更不用說我們了。“從那時起,每個人都害怕懲罰並遵守法律。

鉛灌溉

在關於閻羅的佛教故事中,有閻羅的說法,即白相是地獄之主,他周圍有數百名官員和美女的命令;黑暗階段,也就是每天兩個小時,遭受銅灌腸。同樣,人類也受到灌錫或灌鉛的折磨。錫的熔點是232攝氏度,鉛的熔點是327.4攝氏度。不管妳是倒錫還是倒鉛,都能把人燒死。此外,熔化的錫或鉛壹進入胃中就會凝固成塊,這種重金屬的下落力也會致人死亡。

陽城,漢朝長川王劉渠的皇後,嫉妒心強,暴虐無道。劉渠寵愛另壹個名叫容愛的瑪吉,並多次與她飲酒。她嫉妒極了,就對劉渠說:“容愛看人的樣子有點不正常,可能是因為她和別人有染。”劉渠信以為真。看到容愛正在繡衣領上的圖案,他壹怒之下抓起衣服扔進火裏燒掉了。容愛看到劉渠生氣了,非常害怕。她投井自盡。劉渠命人把她撈出來,可惜她沒有死。劉曲責怪容愛,逼她坦白婚外情。榮愛受到了懲罰,但她只是說她和醫生有壹腿。劉曲越來越生氣,於是他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挖出她的兩只眼睛,割下她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把熔化的鉛倒進她的嘴裏,從而將榮愛殘害致死。

梳子洗滌

這裏所說的梳妝打扮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壹種極其殘忍的懲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刮下來,直到肉裸露出來,最後死去。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根據沈文的《聖人的第壹政治》,當實施疏導之刑時,劊子手剝光囚犯的衣服,把他裸體放在鐵床上,向他身上澆幾次開水,然後用鐵刷子刷掉他的肉。這就好比民間用開水燙後殺豬,直到刷皮露骨,被懲罰的人在結束前就會死去。梳洗的懲罰與年的懲罰具有相同的效果。據《舊唐書·桓傳》記載,有壹次,吳三思派去捉拿桓,把他拖上竹筏,把他拖得筋疲力盡,露出骨頭,然後棒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