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等條約的形式多種多樣,但內容只有壹個——侵犯中國主權,掠奪中國領土和財富,反映了中國當時的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國際地位。據統計,從1689年到1949年,中國* *與外國簽訂的書面外交文件約有1182份,包括正式條約、和平條約、邊界協定和協議,以及所謂的:①“特別條款”:如中日臺灣省問題。(2)“合同”,多為解決鐵路借款、合資鐵路等經濟事務,如1898年中美締結的粵中鐵路借款合同;(3)“章程”,如中英在1843年簽訂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4)附錄(附件):如1905年簽訂的《中日會議條約》及關於東三省的附錄;⑤證書。如中國和秘魯的廢除苛例證書;⑥“租借”,如1898的《中俄土地租借條約》和《中德膠澳租借條約》。這些不同形式的條約和外交文件基本上是不平等的。
通過這些不平等條約,帝國主義列強在中國攫取了各種特權和利益。這些特權和福利包括:
1.駐軍權:根據《辛醜條約》(1901)第九條,帝國主義國家享有在中國駐軍的特權。文章中寫道:“中國家已承諾單獨主辦賽事,並聯合其他國家,在幾個地方駐軍,以確保不會出現首都被切斷海上航線的危險。今國駐黃村、廊坊、楊村、天津、軍糧城、塘沽、蘆臺、唐山、灤州、昌黎、秦皇島、山海關。”
2.內河航行權:帝國主義國家的船只不僅可以在中國領海自由航行,還可以在中國內河自由航行。比如1858《中英天津條約》第10條規定“英國商船可以在長江沿岸各港口進行貿易”。而“準將從漢口上遊到海邊,選擇不超過三處,壹定是英國船只交易的地區。”
3.領事裁判權:領事裁判權是指壹國領事根據本國法律對居住在駐在國境內的本國公民行使裁判權的制度。這壹制度是西方列強侵犯弱國主權、掠奪弱國利益的重要手段。中國是受領事裁判制度影響最深、時間最長的國家。1843《中英五口通商憲章》規定,英國在中國享有領事裁判權。“如果有協商訴訟,...英國人民如何犯罪,應由英國商定的章程和法律送管家。”也就是說,英國人在中國的土地上犯了罪,中國官方不能按照中國的法律來處罰他,而只能交給英國領事來受英國法律管轄。此後,約有20個西方國家在中國獲得了這壹特權。直到二戰,西方國家才被迫放棄這壹權利。
4.傳教自由:1844年,中法簽訂《黃埔條約》,規定法國獲得在五個通商口岸修建教堂、醫院、學校的權利。同時規定“如果中國人侵犯和破壞方濟各禮拜堂和墓地,當地官員將照常嚴厲拘留和懲罰”。事實上,清政府被要求保護法人在中國傳教的自由。1846在法國的威脅下,清政府正式解除了對天主教的限制,並歸還了沒收的天主教堂。隨後,其他西方國家也獲得了在中國傳教的自由。他們在中國各地建立教堂。許多傳教士在中國充當帝國主義的顧問和間諜。
動詞 (verb的縮寫)海關行政權力:1853年,英、美、法以上海刀會起義為借口,迫使上海道臺於次年6月訂立《上海海關征稅規則》,並於同年公布英、美、法領事通告,從而奪取了上海海關行政權力。此後,帝國主義控制了上海海關,並通過任命外國人為地方海關的稅務部門,控制了中國所有的海關。在帝國主義者的控制下,中國的關稅自主權和關稅收支權全部喪失。海關長期以來是西方列強侵略中國的工具,中國的民族經濟遭到了嚴重的破壞。
6.特許權:1843。根據中英《虎門條約》,英國人可以在通商口岸租借土地和房屋,永久居住。這壹規定後來成為西方列強在中國各港口建立“租界”的依據。1853年,英國在上海建立租界。不久,美國和法國也在上海建立了租界。1849年,上海英美租界並入公共租界,最大面積超過8萬畝。1854,在公共租界設立“部局”。最多時中國有幾十個外國租界,分布在上海、天津、廣州、重慶、福州、廈門、漢口、九江、長沙、沙市、煙臺等地。在“租界”中,帝國主義侵占中國主權,組建國中之國,逐漸將租界發展成為擴大侵華的橋頭堡。
七。單邊最惠國待遇:1843。中英《虎門條約》特別規定,英國對中國享有片面最惠國待遇。條約說:“如果大皇帝將來有了新的恩施等國,也要被英國人吸收,以示寬容。”後來其他列強紛紛效仿,給中國帶來了無盡的傷害。
勒索巨額賠款:近代中國,帝國主義發動侵華戰爭,強迫中國簽訂無數不平等條約,勒索巨額賠款。據統計,賠償總額約為654.38+0.953億銀元,相當於654.38+090654.38+0年清政府財政收入的654.38+06倍,654.38+090654.38+0年全國工礦資本總額的82倍。
9.占領和侵占中國的領土:1843年《中英南京條約》第三款規定,清政府“香港島由大英帝國君主的準將及後來繼承皇位的人永遠掌管,所以他們可以立法管治。”《南京條約》的簽訂和香港割讓給英國開始破壞中國的領土完整。此後,其他西方列強紛紛湧入,中國大片土地落入帝國主義之手。僅俄羅斯就占領了中國約654.38+0.5萬平方公裏的領土。
在不平等條約體系下,外國列強享有的特權和利益,正是中國喪失的主權和利益。帝國主義通過不平等條約控制了中國的政治、經濟、軍事和文化,導致了中國全面的地緣政治危機,使中國逐漸失去了獨立性,成為西方的殖民地和半殖民地。
2002年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的人民教育出版社歷史處編寫的《普通高中全日制教材(必修)中國近現代史》(2003年2月第壹版65438)第壹、二冊中明確提到的不平等條約主要有:
壹、中英《南京條約》( 1842年8月20日):中國近代史上第壹個不平等條約。(1)把香港島割給英國;(2)賠償21萬銀元;(三)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為通商口岸;(四)英國商人支付進出口貨物的關稅稅率,由中英雙方商定。
巧妙的公式是:5億港幣——5個通商口岸,談妥關稅,割香港島,繳納21萬元。光復寧夏(廈門)——傻子光復去了內陸省份寧夏,去了上海。
標誌:中國社會開始成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中國歷史從此進入舊民主主義革命時期。
2.《中英五口通商憲章》和《虎門條約》(1843):英國獲得領事裁判權、片面最惠國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賃土地、房屋和永久居留權的特權(租界)。
三。中美王霞條約(1844):美國享有《中英南京條約》及其附件所獲得的壹切特權,除了割讓土地和支付賠款。美國軍艦可以隨意在中國的通商口岸“視察貿易”,美國人有權在通商口岸開設醫院,修建教堂。
四。中法黃埔條約(1844年冬):法國享有中美王霞條約所獲得的壹切特權,允許法國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傳教和修建墓地,清朝地方政府負責保護教堂和墓地。
5.上海海關征稅規則(1854):上海路、中國與英、法、美各派壹名代表組成“稅收管理委員會”,上海海關成為中國第壹個半殖民地海關。
6.中俄、中美、中英、中法天津條約(1858):①外交部長駐京;②增加牛莊、淡水、漢口、南京等10處為通商口岸;外國軍艦和商船可以在長江港口自由航行;(4)外國人可以在中國內地旅遊、經商、傳教;⑤賠償英法軍費各200萬兩,賠償英商損失200萬兩。
巧妙記住公式:公賄(賄指金錢)——大臣駐京,開放10通商口岸,外國軍艦、商船可在長江港口自由航行,賠款* * * 600萬兩白銀。
七、★中英、中法《北京條約》(1860):清政府承認《天津條約》的效力,開放天津為商埠,將九龍司的壹部分地方割給英國,允許華工出國,將對英法的賠款提高到各800萬兩白銀。
巧妙記住公式:允許妳每天陪(賠)酒(9)——天津條約繼續有效,天津開放為商埠,允許華工出國,賠款* * * 18萬兩白銀,九龍割給英國。
危害:《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使外國侵略延伸到中國內地,中國社會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程度進壹步加深。
8.《天津條約》附件:規定了“100-50”原則,即按照列強從中國海關進出口的貨物價值,中國最多只能征收5%的關稅。
危害:對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在中國傾銷商品,掠奪原材料大有好處。
9.《中俄愛昏條約》(1858):中國割讓東北、黑龍江以北以外的興安嶺以南60多萬平方公裏的領土。
X.中俄北京條約(1860):中國割讓烏蘇裏江以東約40萬平方公裏領土,包括庫頁島。
Xi。《中俄北京條約》(1860)、《中俄西北邊界條約》(1864):中國割讓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44萬多平方公裏的領土。
12.《中俄修訂條約》(1881)及隨後的五個劃界議定書:《中俄修訂條約》又稱《伊犁條約》或《聖彼得堡條約》,中國收復伊犁,中國割讓西北7萬多平方公裏領土。
危害:俄國通過上述不平等條約侵吞中國北方領土1.5萬多平方公裏。
十三。中法新約(1885): ①清政府承認法國對越南的殖民統治;(二)開放中越邊境的商埠;(3)中國今後在廣西、雲南修建鐵路時,應與法國做生意;(4)法國從基隆、澎湖撤軍。
危害:法國是第壹個獲得在中國修建鐵路特權的國家,侵略軍從此延伸到中國雲南廣西。
十四。中日馬關條約(1895年4月):①割遼東半島、臺灣省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2)賠償日軍軍費2億兩;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日本船只可沿內河駛入上述港口;(4)允許日本人在中國的通商口岸設廠,產品在中國大陸銷售免國內稅。
巧妙記住公式:哥哥(割)開廠要交兩億兩——割遼寧、臺灣、彭州,開辟沙中、蘇杭,在港口設廠,內銷免稅交兩億兩。
危害:自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以來,臺灣省淪為日本殖民地長達50年,帝國主義掀起瓜分中國的狂潮,反映了帝國主義對資本輸出和世界分裂的需求,中國社會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
15.中德膠澳租界條約(1898):德國強行租借膠州灣,並將山東劃為其勢力範圍。
十六。《中俄租地條約》(1898):俄國強行租借旅順和大連,隨後長城以北和新疆成為俄國勢力範圍。
17.《中法廣州灣租界條約》(1898):廣州灣被法國強行租借,隨後廣東、廣西、雲南成為法國勢力範圍。
18.中英特稿擴大香港邊界訂阿哈瓦(1898):英國強行租借新界和阿哈瓦,隨後長江流域、雲南、廣東成為英國勢力範圍。
十九。★中英、俄、德、法、美、日、意、奧匈、比利時、荷蘭、西班牙條約(11九月):①賠款4.5億兩白銀,分39年還清。②北京東交民巷定為“使館界”,中國人不得居界,各國派兵保護;③拆除北京至大沽的堡壘,允許各國向北京至山海關鐵路沿線的重要地方派兵;(四)懲辦參加義和團運動反帝鬥爭的官員,永遠禁止中國人民組織或參加反帝組織,“對於未能立即鎮壓反帝運動的官員,予以革職,永不使用”;(5)改丞相衙門為外務省,等級在六部之上;⑥修改協議。
標誌:清政府徹底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統治秩序徹底確立,中國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二十。中日第二十壹條(1965438+2005年5月9日):又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條約》,由《南滿東內蒙條約》、《山東條約》和《十三個附加交換照會》組成。(1)中國承認日本接管了德國在山東享有的壹切權利,並加以擴大;(2)中國將日本對旅順、大連、南滿鐵路、安豐鐵路的租借期限延長99年,並承認日本在東北三省南部和內蒙古東部擁有特殊權利;③漢冶平公司變更為中日合資企業;中國沿海港口和島嶼不得出租或割讓給其他國家;⑤中國政府必須聘請日本人擔任政治、軍事、金融顧問;中國警備兵工廠是中日兩國合辦的。
危害:日本試圖把中國變成日本主導的殖民地。
21.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1946):當時人們稱之為“新二十壹條”。①美國國民在中國境內享有“居住、旅行、經商”的自由;(2)美國商品在中國享有與中國和第三國商品同等的關稅和地方稅;包括軍艦在內的美國艦船可以在中國自由航行。
危害:表面上看,條約雙方享有平等的權利,但實際上,由於當時中國海洋交通不發達,生產落後,無法實現與美國平等享有其中規定的權利。根據條約,中國所有的領土都向美國開放。美國企業在中國享受各種特許待遇,使中國部分喪失關稅自主權和沿海、內河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