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轉換涉及六種情況,如下表所示:
(1)公允價值計量轉入權益法核算。
1.轉股後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原投資在轉股日的公允價值+新投資的公允價值。
2.原股權投資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投資收益;
3.原股權投資涉及其他綜合收益的,應轉入投資收益;
4.初始投資成本
建議無需按照權益法追溯調整原股權投資
例16-計算題甲公司於2015 1日取得乙公司5%的股權,成本為500萬元,以銀行存款方式支付。由於對被投資單位無重大影響,A公司將其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2015年,B公司實現凈利潤10萬元。2015年末,A公司本次股權投資公允價值為560萬元。
2016,1年4月10日,甲公司以銀行存款1800萬元取得乙公司15%的股權。當日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1.25億元。獲得這部分股權後,A公司可以派人參與B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當日,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原始股權的公允價值為600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信息,編制A公司的相關會計分錄..(答案以萬元為單位)
網校回答:
(1)2015 65438+10月1: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500。
貸款:銀行存款500。
2015 12 31: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60
貸款:其他綜合收益60
2016四月1:
①確認新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l800
貸款:銀行存款l800
②調整原始股權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600(公允價值)
貸款: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500。
-公允價值變動60
投資收益40(原始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600與賬面價值560之間的差額)
借:其他綜合收益60
借:投資收益60(原股權投資涉及其他綜合收益)
③增加投資後,初始投資成本=轉換日原投資的公允價值+新投資的公允價值。
=600+1800=2400(萬元),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12500×20%=2500(萬元)。對於前者與後者的差額,應調整長期股權投資並計入營業外收入: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100。
貸款:營業外收入100(購買和賺取)
(2)公允價值計量或權益法會計轉換為成本法會計(多筆交換交易形成的企業合並(參見第二十章)★
1.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公允價值計量或權益法核算至成本法(非壹攬子交易)
(1)初始投資成本=合並日前身相對於最終控制方持有的被合並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總額×合並日合計持股比例(股份入賬)。
(2)對初始投資成本與“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新取得股份支付的對價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權溢價)。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依次沖減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成敗在此壹舉)
(3)合並日之前持有的股權投資因采用權益法核算或采用金融工具和計量準則核算而確認的其他所有者權益(權益法下其他綜合收益、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金融工具項下其他綜合收益),在投資處置時暫不在合並日進行會計處理(因為合並前後受同壹控制),直至投資轉入當期損益。
例5-220×9 65438+10月1,甲收購同壹控制下B25%的25%股份,實際支付9000萬元,對乙產生較大影響,乙當日可辨認凈資產賬面價值為3.3億元。從20×9到2×10 B,凈利潤為15萬元。2×11年1月1日,甲發行3000萬股(面值1元/股,市價4.5元/股)取得同壹控制下另壹企業持有的B35%股權,甲最終控制了乙。
分析:初始投資成本
在合並日,甲控股乙的持股比例為60%=25%+35%。
合並日A享有b .最終控制方合並報表凈資產賬面價值份額為2.07億元=(33,000+65,438+0.500)×60% =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份額入賬)。
差別待遇(綜合收益或綜合損失)
原25%股權在合並日采用權益法計算的賬面原值為9375萬元=9000+1500×25%。
35%追加投資支付的對價賬面價值為3000萬元。
合並對價的賬面價值為654.38+023.75萬元=9375+3000。
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2.07億元與合並對價賬面價值654.38+023.75萬元之間的差額8325萬元(已賺)作為資本公積。
借:長期股權投資-B 20 700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9000。
-損益調整375
股本3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8325
2.非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公允價值計量或權益法核算至成本法(非壹攬子交易)
(1)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和入賬)
1)購買日前采用權益法核算的,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新增投資成本=和=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2)購買日之前,原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新增投資成本=和=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按照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進行核算。
(2)購買日前持有的股權投資
1)購買日前持有的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在處置投資時將購買日前原長期股權投資涉及的其他綜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轉入當期投資收益,具體為:
①後續期間仍將部分股權投資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其他綜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將按照處置比例轉入投資收益;
(2)後續期間處置部分股權投資後,會計核算變更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其他綜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全部轉入投資收益。
2)合並前的金融資產(如原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股權投資):
原股權投資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以及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應當計入購買日投資收益。
例17甲公司20×7年支付300萬元收購乙公司10%股份,對乙公司生產經營無重大影響(二者不存在關聯關系)。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20×7年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400萬元。
20×8年65438+10月,甲公司以15萬元的價格進壹步購買了乙公司60%的股份,購買日乙公司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為2500萬元。
本次合並為非同壹控制下的控股合並,第二次交易完成了合並。甲公司的相關處理如下:
20×7年,1個月投資時間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B公司300
貸款:銀行存款300
20×7年65438+2月投資時間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B公司公允價值變動100
貸款:其他綜合收益100
20×8年,1個月再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1900(已入賬)
貸款:銀行存款15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B公司成本300
-B公司公允價值變動100
A公司的投資成本=400(原公允價值計量的賬面價值,即購買日的公允價值)+1500(追加資產的公允價格)= 19萬元。
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654.38+0萬元在購買日變更為成本法時應轉入當期損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100
貸款:投資收益100(全部轉讓)
(3)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1.處置股權的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要點:剩余持股比例應從取得投資時起采用權益法核算,即剩余持股比例投資應進行追溯調整並調整至權益法核算的結果。
(1)處置部分
借:銀行存款
貸款: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收益(差額)
②剩余部分的追溯調整
建議在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時,可將其合並為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追溯調整的壹個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剩余持股比例×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盈余公積(直到投資處置開始前的凈利潤)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處置投資開始前的凈利潤)
投資收益(本期期初至處置投資交易日的凈利潤)
其他綜合收益(剩余持股比例×被投資方其他綜合收益變動)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剩余持股比例×其他綜合收益)
或者做相反的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