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那套房子是妳媽和他的公共財產還是個人財產!
在這種情況下,很容易判斷!
至於過度管理,要看妳是否未成年。不管怎樣,他有義務撫養妳。妳也可以起訴他索要贍養費,他必須承擔!
1,孩子的親生父母是第壹責任人。
2.如果親生父母不在了,應該由孩子有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撫養。
3.作為繼母,離婚後可以不履行撫養繼子女的義務。
4.如果沒有贍養義務人,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報告,由民政部門處理。
婚姻法
第二十壹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當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未成年人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對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贍養的未成年孫子女有贍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和外孫子女有義務贍養子女死亡或無力贍養的祖父母。
第二十九條有負擔能力的兄弟姐妹,對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無力贍養的未成年兄弟姐妹,有贍養的義務。有能力撫養的兄弟姐妹對缺乏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兄弟姐妹有贍養義務。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幹具體意見》
13.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已由其撫養的繼子女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
離婚時財產的分割
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壹般原則有三條:夫妻平分財產;個人財產歸對方所有;無辜的壹方可以要求更多的分數。下面,我們將以婚姻法關於夫妻財產制的規定為線索,介紹離婚中常見情形的處理方法。
壹、夫妻財產約定
“協議優於法定”是民法中壹項非常重要的原則。《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 *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部分* * *共同所有。
書面協定
《婚姻法》第19條規定:前款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采用書面形式的好處是雙方事先達成了協議,即使事後反悔,也必須按照前述協議處理。因此,書面形式是最有效的協議形式。建議打算達成財產協議的夫婦或準夫婦盡量以書面形式起草財產協議,協議內容明確,格式符合法律規定。為了使協議真正反映雙方的協商意見,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幫助起草協議和見證協議。
夫妻通過書面協議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權利歸屬的方式,廣泛適用於中老年婚姻、再婚婚姻、夫妻財產差距較大的婚姻以及其他可能發生財產糾紛的婚姻。
口頭協議
如果事先有口頭約定,只要雙方能夠就財產分割達成壹致,法律規定可以忽略不計。但是,壹旦口頭協議的壹方否認,則只能假設沒有協議或協議無效,並根據法律進行分割。
2.夫妻財產相同。
夫妻財產的範圍
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或雙方的合法收入以及由此收入轉化而來的財產和財產權。夫妻關系自結婚登記之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之日止。具體而言,它應包括:
夫妻雙方的工資和獎金;
(二)生產經營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入;
(四)繼承或者接受捐贈財產;
(五)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謀職業費等壹次性費用按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乘以年平均收入計算;
壹方通過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入;
(七)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
(八)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和破產安置補償。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原則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以平均分割的方式判決。同時,還考慮到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來源,具體處理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投資如何處理?
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 *可以對同壹財產進行壹定的投資,如購買政府債券或股票、發起設立公司、與他人合夥、購買房地產用於租賃和出售等。
如果該類投資由夫妻雙方共同經營,利益和責任以夫妻名義共同取得,則該類投資的既得利益應作為上述財產處理。沒有既得利益的部分,離婚時應當按照有利於生產經營的原則合理分割或者折價。比如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以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壹方。分享生產資料的壹方應補償另壹方財產價值的壹半。
然而,這種投資往往由夫妻壹方管理,或者雖然由夫妻雙方管理,但卻以壹方的名義獲得利益並承擔責任。例如,夫妻以相同財產購買的房產由雙方出租和出售,但房產證上寫有壹方的名字。在這種情況下,共同投資的產業應分配給實際經營者和財產的名義所有者,但另壹方應根據投資金額獲得合理補償。
離婚時如何處理婚後共有的房屋
通常情況下,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只有壹處住所,因此離婚時對房產的分割往往會產生很大的爭議,尤其是在當前的浙江樓市中,夫妻爭奪房產所有權的案例很多。
房產是壹方婚前財產,婚姻持續不到八年,產權非常清晰。離婚時的分割方法很明確,按壹方個人財產處理。但雙方在婚後8年內對壹方婚前擁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拆除、新建、擴建的,增值部分視為同壹財產,離婚分割時應體現中非同壹部分的所有部分,另壹方應得份額由產權人折價補償。
房產確實歸* * *所有,但雙方在離婚時正在爭奪產權,夫妻* * *所有的有房產且不宜分割使用的房屋,應根據雙方的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的壹方或無過錯方的原則分配給壹方。獲得房屋的壹方應給予另壹方相當於房屋價值壹半的補償。在雙方條件平等的情況下照顧女方。
離婚財產分割中,壹方以無房可住為由要求暫居的,其要求應當合理,另壹方應當予以協助,但* * *的居住時間壹般不超過兩年。無房壹方租房確有經濟困難的,享有產權的壹方可以給予壹次性經濟幫助。
離婚時,壹方租住的公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和租賃若幹問題的解答》處理。
婚後抵押房屋的分割按上述原則處理。產權歸屬壹般以產權證記載的所有權人為準。如果沒有產權證,則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簽字人為準。對於夫妻雙方以同壹財產支付房款或償還貸款的部分,另壹方應予以補償,未償還的抵押貸款由業主承擔。
在現實生活中,可能存在實際出資人與產權人不同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實際投資人更難贏得權利。為了有效保障您的權利,我建議您咨詢專業的婚姻法律師。
分居期間產生的財產,離婚時如何處理。
夫妻在分居期間沒有任何聯系,他們在此期間獲得的財產由夫妻分開管理和使用。因此,許多離婚當事人認為在此期間產生的財產可以視為個人財產,這沒有法律依據。
只要夫妻雙方尚未登記離婚或離婚判決尚未生效,在法律上仍屬於夫妻關系,產生的所有工資、獎金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財產時,應按同壹財產分割。具體方法:各人管理和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分割的財產相差懸殊的,財產較多的壹方應當給予對方必要的差額補償。
夫妻共同承擔的債務如何處理
夫妻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因生活、投資和贍養老人、子女義務相同的原因所負的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但是,如果是壹方因賭博、吸毒等非法原因而承擔的債務,並且在借錢時向另壹方隱瞞了該債務,則該債務不能視為同壹債務。
夫妻壹方婚前所負債務原則上由個人承擔。但是,如果債務是用於購買夫妻共同使用的房地產或其他貴重物品,並且該物品因夫妻關系長期存在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則該債務應作為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壹方隱匿、轉移財產時的處理方法。
原則上,夫妻離婚時有財產時,應平均分配。但是,在婚姻破裂的過程中,很有可能壹方不知道某項財產的存在,或者知道某項財產存在但不知道其確切數額,或者知道某項財產存在但另壹方否認。比如家裏的存款壹直由男方控制,離婚時男方只承認了壹半存款的存在;再比如,女方離家壹年,壹年後回來提出離婚。男方只知道女方在外面賺了很多錢,無法確定女方這壹年的具體工資收入。
在離婚訴訟中,請求法院判決某壹財產離婚時,請求方對該財產的存在以及該財產屬於夫妻共有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如果妳遇到上述情況,妳必須證明對方隱藏或否認的財產。妳可以自己做壹些簡單的證據收集。比如對方隱瞞工資收入,妳可以去對方單位調查。
但如果同壹財產涉及知識產權和公司分紅,取證難度較大;此外,如果受到有關方面的阻撓,即使簡單的調查和取證也會很困難。如果確實有必要和可能取證,並且能夠提供必要的線索,我建議妳聘請律師幫助妳取證。
新婚姻法對離婚時隱瞞財產的行為作出了懲罰性規定。離婚後,如果另壹方發現有隱性轉移財產的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夫妻再次分割同壹財產。
丈夫或妻子的個人財產
丈夫或妻子擁有的財產範圍。
夫妻壹方所有的財產是指夫妻壹方婚前所有的財產和夫妻壹方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應當由夫妻雙方個人使用、支配和處分的財產。
主要有以下幾類:
(1)壹方婚前財產。
(2)殘疾人的醫療費和生活補助費等。壹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取得的,可以通過法律文書證明為取得上述費用。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夫或妻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婚姻存續期間,結婚時間不滿10年的,退役軍人所掙的復員費、轉讓費,以及退役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療補助費、生產補助費。
(六)登記結婚後,尚未* * *同生活,夫妻壹方出資購買、自己使用的房產。
(七)離婚時壹方尚未獲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歸個人所有(另壹方在辦理時應給予適當照顧)。
其他應當由夫妻壹方所有的財產。
離婚時夫妻共有的財產如何處理
離婚分割時,夫妻壹方所有的財產歸另壹方所有。夫妻壹方以個人財產為由主張財產權時如何處理舉證責任?
壹方婚前工資、獎金有工資單、工資存款證明等證明。壹方婚前購買的房產有購房發票證明;壹方婚前生產經營所得有出資證明書、生產合同及其他權利證書證明;知識產權的收益由知識產權證書證明;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以遺書和贈與合同證明;復員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醫療補貼和回鄉生產補貼可以由部隊認證。
此外,如果個人財產數額較大且取證困難,建議您聘請專業律師進行取證。在現實生活中,如果有妳無法處理的離婚財產問題,請咨詢律師或聘請律師代表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