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稅法的概念。是國家權力機關和授權行政機關制定的調整稅收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其核心內容是稅收利益的分配。第二,稅收的性質。稅收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或公共權力分配社會產品的壹種形式。稅收是壹種滿足大眾需求的分配形式;稅收具有間接償還(無償)、強制義務(強制)、法定規範(固定)的特征。第三,稅收的產生。稅收是伴隨著國家的出現而產生的。物質前提是社會有剩余產品,社會前提是有經常性的公共需求,經濟前提是有獨立的經濟利益,上層條件是有強制性的公共權力。中國的賦稅產生於公元前594年春秋時期,當時實行“初稅畝”,確立土地私有制。第四,稅收的作用。稅收作為經濟杠桿之壹,具有調節收入分配、促進資源配置、促進經濟增長的功能。
稅收是如何產生的?什麽是稅收?它有什麽特點?它的本質和作用是什麽?
1,稅是怎麽產生的?
稅收是壹個古老的經濟範疇。從人類發展史來看,稅收是壹個本質上與國家相聯系的分配範疇。它是隨著國家的形成而產生的。
2.什麽是稅?
稅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依據法定標準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手段,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參與國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而形成的特定分配關系。
3.稅收有什麽特點?
稅收是強制性的、免費的和固定的。
4.它的本質和作用是什麽?
稅收的本質是國家依法向經濟單位和個人無償征收商品或貨幣而形成的特殊分配關系。
稅收職能是稅收職能在壹定經濟條件下的外在表現。在不同的歷史階段,稅收職能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在這壹階段,稅收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稅收是國家組織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
稅收在保障和實現財政收入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因為稅收具有強制性、免費性和固定性,可以保證收入的穩定性;同時,稅收的征收非常廣泛,可以從多方面籌集財政收入。
2)稅收是國家調節經濟的重要杠桿之壹。
國家通過稅種的設置和稅目、稅率、加征或者減免稅的規定,調節社會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促進社會經濟健康發展。
3)稅收具有維護國家權力的功能。
國家權力是稅收產生和存在的必要條件,國家權力的存在依賴於稅收的存在。沒有稅收,國家機器就無法有效運轉。同時,稅收分配不是建立在等價和所有權的原則上嗎?而是憑借政治權利?調整物質利益反映的是國家支持和限制什麽,從而達到維護和鞏固國家政權的目的。
4)稅收具有監督經濟活動的功能。
在征稅過程中,壹方面,國家要摸清情況,正確計算和征收稅款;另壹方面,可以發現納稅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或者在納稅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國稅機關對稅收征收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可以采取措施予以糾正,也可以通知納稅人或* * *有關部門及時解決。
簡述稅收的本質
稅收的本質是國家依法向經濟單位和個人無償征收商品或貨幣而形成的特殊分配關系。這種分配關系反映了國家與各個階級、階層之間的經濟關系和利益關系。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分配的主體是國家,是以國家政權為基礎的分配關系;分配的對象是社會剩余產品。無論是誰納稅,所有的稅源都來自勞動者當年創造的國民收入或者前幾年積累的社會財富。分配的目的是為實現國家職能服務;分配的結果必然有利於統治階級,而不利於被統治階級,因為稅收從來都是為統治階級的利益服務的。不同的社會經濟制度和不同的國家性質決定了不同國家稅收的性質。
稅收本質的具體含義和內涵是什麽?
稅收的含義
稅收是國家憑借公眾的力量,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和程序,為滿足公眾的需要,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強制和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壹種方式。馬克思指出:“稅收是機器的經濟基礎,而不是別的。”“壹個國家存在的經濟體現就是捐稅”。恩格斯指出:“為了維持這種公共權力,公民需要支付費用——稅收。”美國大法官霍姆斯在19世紀說過:“稅收是我們為文明社會付出的代價。”這些都表明稅收在國家經濟生活和社會文明中的重要作用。
稅收的特點
與其他分配方式相比,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習慣上稱為稅收的“三性”。
1.強制征稅。
稅收的強制性是指國家作為社會管理者,依靠政治權力和政治權力,通過頒布法律或法令來征稅。有納稅義務的社會團體和成員,必須遵守國家的強制性稅法。在國家稅法規定的範圍內,納稅人必須依法納稅,否則將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是稅收法律地位的體現。強制性特征體現在兩個方面:壹方面,稅收分配關系的建立具有強制性,即稅收的征收完全取決於國家所擁有的政權;另壹方面,稅收征收過程具有強制性,即如果出現稅收違法行為,國家可以依法進行處罰。
2.稅收的無償性。
稅收的無償性是指社會團體和社會成員的部分收入通過稅收轉移給國家,國家不向納稅人支付任何報酬或成本。稅收的這種無償性與憑借政治權力進行收入分配的本質有關。免費體現在兩個方面:壹方面是指* * *在獲得稅收後,不需要直接向納稅人支付任何報酬;另壹方面也意味著* * *收取的稅收不再直接返還給納稅人。稅收無償性是稅收的本質,它反映的是壹種單方面的社會產品所有權和控制權的轉移關系,而不是壹種等價交換關系。稅收的無償性是稅收區別於其他形式財政收入的重要特征。
3.稅收的固定性。
稅收的固定性是指稅收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征收的,即納稅人、征稅對象、稅目、稅率、計價方式和期限等。,都是稅收法規預先規定的,有壹個相對穩定的試用期,是固定的持續收入。對於預先規定的征稅標準,征稅人和納稅人都必須遵守,除非國家法律法規有修改或調整,否則征稅人和納稅人都不得違反或改變這種固定的比例或數額及其他制度規定。
稅收的三個基本特征是壹個統壹的整體。其中,強制性是實現無償征稅的有力保障,無償性是稅收本質的體現,固定性是強制性和無償性的必然要求。
在國家產生的同時,就出現了保證國家實現其職能的財政。在中國古代第壹個奴隸制國家夏朝,最早的財政征收方式是“納貢”,即臣民向國王呈獻物品。當時諸侯雖然要履行這壹義務,但朝貢的數量和時間還不確定,所以“朝貢”只是稅收的雛形。那麽“福”就不同於“功”了。西周時,收集軍事物資稱為“賦”;原生材料的征收稱為“稅”。春秋後期,統壹按田征稅。“賦”是指軍事賦,即君主向其封臣收取的兵役和軍需。但實際上,國家征收的收入並不僅限於軍稅,還包括用於其他國家支出的產品。此外,國家從海關、市場、山川、水面收取的收入,也叫“稅”。所以“賦”不僅指國家征收的軍需物資,還有“稅”的意思。對土產的直接稅,史書中有記載,始於公元前594年(魯十五年),當時魯實行“初稅畝”,按平均產量對土地征稅。後來“稅”和“稅”經常壹起使用,統稱為稅收。秦漢時期分別征收田賦、壯丁稅和戶籍稅。明朝是按田征稅的。清代以前,租稅成為各種稅種的統稱。農民向地主付款......
()體現了財政分配的本質,是稅收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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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的無償性反映了財政分配的本質,是稅收三大特征的核心。
什麽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精華?特色?概念?功能?
本質,來自人民,為了人民。
稅負實際反映了什麽?
稅收負擔水平的稅收負擔。反映稅收負擔水平有兩個指標:絕對數量和相對數量。以絕對額反映的稅負水平稱為稅負;相對數量反映的稅收負擔水平稱為稅收負擔率。稅負體現為納稅人在壹定時期內所承擔的實物稅或貨幣稅的數額。這裏的實際負擔是指從按率計征的稅額中扣除免減稅額,再加上附加稅額後的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