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明星;逃稅;稅制
1,明星逃稅的危害
1.1,侵蝕國家稅收
偷稅最顯著、最直接的後果是國家稅收收入的減少和應上繳國庫數額的損失,必然導致國家財政支出計劃和人民生活得不到保障,危害社會公眾的利益。國家稅收的初衷是調節經濟,造福人民。正所謂“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因此,任何逃稅行為不僅直接導致國家財政收入來源的減少,還會間接影響公民對科教文衛等公共服務的福利享受。
相對於工薪階層,影視明星、歌手屬於高收入群體,高收入導致高稅收。那些通過各種手段逃避公司或個人應該繳納的所得稅的人,直接侵蝕了國家財政稅收收入。
1.2,造成稅收不公平。
明星作為高收入人群和公眾人物,往往會偷稅漏稅,而中低收入工薪階層則按月納稅。網易研究局曾發布過壹個調查結果,顯示2005年以來,我國個人所得稅的中堅力量是北上廣深等壹線城市的工薪階層。他們是個人所得稅的主力軍,貢獻了我國大部分的個人所得稅。另外,根據西南財經大學經濟與管理研究院特聘院長李贛的樂觀估計,最多6543.8+530億居民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換句話說,中國只有不到20%的人口是真正的納稅人。更為嚴重的是,由於稅收制度的缺陷,非工薪高收入群體很難被稅收監控征稅,因此可以大膽偷稅、漏稅、逃稅。辛苦的工薪族老老實實納稅,天價片酬的明星卻通過各種渠道逃稅,這顯然導致了極其嚴重的稅負不公。但對於號稱“萬稅之國”的美國來說,顯然沒有生存的土壤。因為美國人對稅收的態度,正如本傑明·富蘭克林所說,“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麽是確定的,除了死亡和稅收。”
個稅的目的是調節收入分配,意義在於高收入者多繳稅,中低收入者少繳稅甚至不繳稅。在普通人5000元、6000元的工資還在依法納稅的時候,明星卻以天價工資偷稅漏稅,這不僅使個稅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無法發揮,而且是極其嚴重的稅負不公平,尤其是在我國實行累進稅率的情況下,嚴重影響了稅收作為社會再分配調節工具的實現。
1.3,擾亂稅收秩序
偷稅漏稅必然導致政府收入的流失。為彌補損失,確保財政收入充足,實現既定財政目標,政府將通過提高稅率、開辟新稅源、拓寬稅基等方式出臺新的稅收征收措施。這必然會增加納稅人的稅收負擔。逃稅者的逃稅金額越大,誠信納稅人的稅負就越重,惡性循環下去就會造成稅負不公平,從而進壹步挫傷勤勞致富的誠信納稅人的積極性。稅收的功能之壹是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逃稅破壞了稅收秩序,使稅收職能無法正常發揮作用。
2.中國稅制存在的問題
2.1,納稅意識弱
稅收意識是指公民在了解稅收的作用時,納稅的意願。自1980個人所得稅開征以來,公民的納稅意識並沒有得到提高。目前我國納稅主要有兩種方式:代扣代繳和自願申報。代扣占大多數,只有被逼無奈才會主動向稅務局申報,有的甚至想盡辦法避稅逃稅。納稅意識低往往會導致納稅人采取各種措施盡可能逃避納稅義務。導致稅收意識淡薄的主要原因是歷史原因和權利義務不對等。在過去幾千年的封建社會,封建統治者為了加強統治,對人民苛捐雜稅,人民生活苦不堪言。“苛捐雜稅猛於虎”的傳統文化,滋生了稅收可恨的錯誤觀念。現在中國稅收的性質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納稅人需要知道自己交的稅去了哪裏,花在了哪裏,也就是老百姓享有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如果國家政府工作人員能夠及時公布稅收的使用情況,接受群眾的監督,人民就會更深刻地理解稅收為民所用的真正含義,就會主動納稅。相反,如果納稅人對自己所交稅款的用途和去向沒有概念,就會削弱他們主動納稅的意願,降低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久而久之,就會形成被動納稅,甚至偷稅、抗稅。
2.2、稅收制度不完善。
據了解,中國明星的收入主要來自四個渠道: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每月獲得固定的工資薪金收入,或者公司股權激勵激勵員工,拍雜誌廣告等。、近幾年熱門房產投資獲得的投資理財收益、成立獨立工作室獲得的收益。雖然名人的收入渠道多種多樣,但並不影響他們納稅。中國的稅收征收對不同的收入類型有不同的術語。在中國的勞動者收入中,明星的收入壹直遙遙領先,尤其是當紅歌手和電影明星。在福布斯2065438年至2009年的全球明星收入排行榜中,成龍成為唯壹壹位收入近4億元的上榜中國明星。因為收入高,明星在七級累進稅率中是第七名,也是第壹名。據知情人透露,為了避稅,明星們會想盡各種辦法,比如成立獨立工作室、選擇註冊地等。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明星以個人身份繳納的所得稅最高。明星成立獨立工作室或公司的,可以按照個體戶或公司的個人所得稅身份納稅。取得的報酬與工資薪金相結合,實行累進稅率,大大減少了繳納的稅款。這種形式近年來已經成為壹種趨勢。
除了稅收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為納稅人提供了偷稅漏稅的機會,稅收征管手段落後、管理監督不到位、信息傳遞不及時、獎懲不合理等也在壹定程度上導致了偷稅漏稅的屢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這就不難解釋為什麽還有很多明星在合理避稅的情況下選擇逃稅。
2.3、缺乏社會監督
稅收監管是指稅務機關在日常征管工作中,對納稅人生產經營和納稅情況的監督和監管。社會監督是指國家機關以外的大眾傳媒、網絡和群眾的監督。主要有以媒體為導向的輿論監督,廣播、報紙等網絡監督,以及個人自發的群眾監督。這種監督具有非國家權力和非法律強制的特點。國家的民主化水平、法律意識、民主觀念、人員道德水平和社會輿論對監督職能能否發揮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目前,社會監督意識尚未成熟,大眾媒體和普通民眾甚至傾向於盲目崇拜,未能充分發揮輿論在遏制稅收犯罪中的作用。人民群眾稅收協調意識薄弱,沒有真正認識到依法納稅是公民的義務,是維護稅收公平的重要手段,也沒有認識到偷稅漏稅是壹種非常不光彩的行為。
3.對策
3.1,提高納稅意識,營造良好的納稅環境。
提高稅收意識不僅僅是針對公民,全社會都應該提高稅收意識,形成自覺依法納稅的良好稅收環境。國家要利用壹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加大宣傳力度。首先,宣傳要有針對性。稅法宣傳要以提高納稅意識為目標,針對不同類型納稅人的不同心理,把依法納稅的光鮮正面形象與違法逃稅受到法律制裁的事例結合起來。宣傳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初衷,宣傳自覺納稅最光榮、偷稅漏稅最可恥的社會榮辱觀,使自覺依法納稅不僅是壹種經濟行為,更是壹種文化道德觀念。稅法宣傳要充分利用網絡、廣播等各種媒體渠道。其次,政府部門要有明確的獎懲措施,獎勵模範納稅人,懲罰違法納稅人。最後,提高納稅意識,要從小做起,在學校開設納稅知識宣傳教育課程,從小形成“依法納稅人人有責,主動納稅最光榮”的納稅意識。
3.2、建立和完善現代稅收征管體系,加強稅收監管和處罰力度。
完備的稅收征管法律體系是保證稅收征管有法可依的前提。因此,應把加強稅收征管作為治理偷稅漏稅的基礎性工作。稅收征管的完善包括納稅申報、備案檢查、違規處理和保護納稅人權利。稅務部門的權威是稅收工作的強制性保證,稅法實施的權威是提高納稅人納稅意識的保證。稅務機關要明確強制征稅的原則,努力消除各種幹擾執法的障礙和阻礙。銀行、海關、工商部門有義務配合稅收執法。納稅人應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非法逃稅者必須予以強制處理。目前我國對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沒有重罰,導致違法犯罪成本低。越來越多的逃稅者反映,他們僥幸鉆了法律的空子,這是導致逃稅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加大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明確對偷稅、漏稅、逃稅行為的處罰措施,嚴格執法,絕不手軟。增加逃稅的機會成本,從而減少逃稅的發生。
3.3.加強社會監督,建立信用機制。
僅僅依靠國家和政府用法律手段來監管和控制逃稅是不夠的。在當今信息時代,我們應該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優勢。因為我們國家有“明哲保身”的傳統,“事不關己”的心理會給逃稅者提供各種空子。因此,當崔永元曝光偷稅漏稅時,壹度引發社會強烈反響。壹方面,群眾舉報違法行為,打擊非法逃稅;另壹方面,也為群眾“如何當好監督者”提供了典範榜樣。建立舉報獎懲機制,獎勵舉報有功者,懲罰偷稅漏稅者,讓偷稅漏稅者無處可逃,無所作為。在建立納稅信用機制的同時加強社會監督,與銀行、支付寶等平臺合作,加強銀稅互動。類似於銀行貸款,把依法納稅和個人征信結合起來,把偷稅漏稅寫入個人征信記錄,讓大家都依法納稅,杜絕偷稅漏稅,建立良好的信用機制,讓偷稅漏稅者處於“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