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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在年前回家,但老板要求我在領工資前簽字。
我年前就要回家了,但老板要求我在支付工資之前簽字。員工有必要簽字並領取。如果我不能到場簽字確認,那麽我可以出具委托書,由委托人代為領取。單位需要與員工確認委托書的真實性。

如果用人單位與工資發生爭議,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六條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本人支付工資。勞動者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其親屬或者其他人可以委托其領取。

用人單位可以委托銀行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以書面形式記錄員工工資的金額、時間、領取人姓名和簽名,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時,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其個人工資清單。

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察。用人單位有下列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絕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的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在上海,我們的工資將於25日發放,但我將於20日回家,所以我離職了。老板工資沒結清怎麽辦?如果我的工資通常在指定的銀行卡中支付,我將等到25日。如果妳找到金子,向老板要。不給就打12333舉報。

我要回家了,老板說我要到明年清明節才發工資。我該怎麽辦?合法離職的單位需要立即支付剩余工資。您可以通過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直接申請仲裁來要求支付。

壹、個人提出辭職有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妳可以在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後立即離職,無需用人單位批準,妳可以要求支付剩余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65438年+0個月工資)並辦理離職手續。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妳可以不經用人單位批準,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並辦理離職手續。

3.妳沒有提前30天離職,用人單位也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妳剛遞交了辭職信就走了。這個時候妳就觸犯了法律,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妳承擔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招聘妳所產生的費用。

第二,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也就是通俗的辭職信、辭職報告)的方式向用人單位發送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便於留存證據。如果用人單位未能支付您的工資或為您辦理離職手續,您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來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條!

家裏老人去世後用人單位拖欠工人工資怎麽辦?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用人單位未能及時支付工資,有兩種討薪方式: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投訴勞動監察;優點:方法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妳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並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要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解除勞動關系是基於未支付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優點:除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通常它們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序多壹點,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在勞動關系終止或者解除之日壹次性結清並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壹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過年回家老板不給我發工資怎麽辦?我可以要求雇主全額支付我工資。如果協商不成,我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我對仲裁結果不滿,我可以向法院起訴對方,通過訴訟保護我的合法權益。

會計冒充我簽了我的工資怎麽辦?如果證據確鑿呢?

可以向單位紀委反映。

單位可以不管不顧報警。

工廠老板春節回家不發全薪合理嗎?工廠有自己的規章制度。如果妳沒有請假就提前回家,公司有權扣除妳曠工造成的損失。妳最好和妳的老板溝通壹下。年底工廠也很忙。讓我們互相理解。

不合理。妳可以爭取壹下!

祝您好運

老板欠工資,債務只有老板簽字沒有公章。妳能把錢拿回來嗎?如果老板拖欠工資,妳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要求調解或仲裁。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借條是老板簽的,可以識別。

妳可以拿回妳的錢。

員工們要離開了。老板會扣他的工資。我該怎麽辦?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