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承包商資質管理。通過嚴格控制建築承包商的資質管理,從總量上控制施工隊伍的規模,可以解決當前建築市場供需不平衡和過度競爭的問題,從根本上消除水平和價格的壓力。同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參與市場的監督管理,嚴肅處理承包商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正常的建築市場環境,確保建築市場規範健康發展。
(二)加強工程招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適應的項目管理體系和合同管理體系。國家頒布了《招標投標法》,全面實行工程量清單報價制度。但在招標的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顧業主和承包商雙方的利益,過分追求招標過程的嚴格和完美,不壹定能達到招標的最佳效果。建議以招標的形式,重視原則,突出效果。同時,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推廣實施後,沒有新的計價方式配合相應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采用招投標方式確定的工程合同價款在實施過程中沒有相應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議盡快研究相應的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完善制度,提高操作性。
(三)借鑒國際經驗,推行適用於市場經濟的示範合同文本。隨著中國加入WTO,建築市場也面臨著對外開放的問題,在項目管理的許多方面應與國際慣例接軌。因此,在合同管理中,我們應不斷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所要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施工合同示範文本在很大程度上參考了FIDIC文本格式,與以前的合同文本相比有很大改進,有利於促進建築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應嚴格執行。
(四)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加強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培養,推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也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已正式實施註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重要職責之壹就是做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工作。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立註冊造價工程師壹職,專門承擔合同管理職責。
(5)加強合同管理,確保施工合同的全面履行。為保證施工合同的全面履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將施工合同管理列為整頓和規範市場工作的重要內容。在嚴格審查的基礎上,要加強合同履約管理。、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得辦理工程建設手續,不得組織招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辦理施工許可證;堅決禁止帶資施工現象,努力凈化建築市場,進壹步維護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由於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承包商在簽署合同時往往沒有仔細審查和認真約定合同條款,即草率簽署,特別是沒有具體約定違約責任和條件,這直接導致工程合同糾紛的出現。因此,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承包商應仔細審查合同的合法性和嚴謹性,減少簽訂合同時引起糾紛的因素,並將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範圍內,以確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七)加強合同管理制度和體系建設。項目建設各方應重視合同管理機構的設立和合同的集中管理。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和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體系,嚴格按照規定程序操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八)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是培育和發展建築市場的重要內容。在中國,雙方工程承包商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的認識不足,缺乏實施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承包商的索賠意識是壹個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基礎,索賠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合同管理索賠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的整個履行過程中,需要隨時分析和研究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法律法規,以便合理履行合同,這不僅有利於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於企業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範,提高未來生存能力。
(九)加強合同及相關文件的歸檔管理。為合同的順利履行創造條件。合同文本和相關資料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發生後應及時建立賬目並妥善保管。在建築領域,重視合同文本而不重視相關資料的歸檔是很常見的。由於建設周期長,涉及專業多,情況復雜。經過漫長的建設過程,許多具體問題都需要相應的數據來解決。因此,做好資料歸檔絕不是壹個簡單的文件管理問題,要有人負責到底。此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時應用先進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條件,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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