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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萬塊錢請了刑事律師,開庭前也就三四次。值得嗎?
無論花費多少,刑事辯護律師在整個案件代理過程中通常只會與客戶見面四次左右,即使是65,438+20萬的刑事辯護律師。

如果妳剛被逮捕進看守所時請了律師,壹般剛進看守所時會遇到1次,被捕後會遇到1次,被檢察院提起公訴後會遇到1次,開庭前壹天會遇到1次,大多是4次左右。

前兩次見面,大部分律師只是起到上傳分發的作用,然後看看妳在生活中有什麽需求,有什麽需要向家人解釋的,順便安慰壹下妳,但對案件沒有太大作用。因為律師這個時候不能看論文,估計他們對這個案子也很尷尬。他們在這裏能做什麽?和妳聊天吹水?

律師很忙,壹個案子通常要持續半年。如果律師只接壹個案子,他就不用活了。因此,在處理妳的案件時,律師很可能有很多案件要處理,而且妳不是唯壹的壹個。

“審查起訴階段”結束後,律師可以閱讀文件並前往檢察院打印案卷。所以,這個時候律師就可以認真開始跟蹤案件,真正了解案件是什麽。這個時候律師可能會見妳壹次,這取決於律師的心情。

當然,不管“案卷”怎麽寫,主要還是看檢察院怎麽起訴。因此,起訴後,律師會與您會面,以了解您的壹些想法和辯護方向。

在審判的第壹天,我通常見妳壹次。主要是向妳傳達辯護的方向,然後教妳在法庭上如何說話和做事,不要說妳不該說的話,否認妳不該承認的事情。說白了就是“彩排”,以免影響第二天的開庭。

因此,律師會見多少次並不意味著律師真的能在案件中發揮任何作用。

事實上,如果妳有明確的事實和確鑿的證據,請壹個654.38+0萬的律師和請壹個654.38+0萬的律師沒什麽區別,無非是“認罪態度好,初犯,請求法院寬大處理”的壹些努力。事實上,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嫌疑人自己說“我知道我錯了”,效果可以類似。

為什麽大多數嫌疑人認為律師騙錢沒有效果?

主要原因是大多數嫌疑人對律師的期望過高。他們認為律師是萬能的、強大的,他們可以讓自己出獄或獲得更少的刑期。但律師執業是在法律框架內進行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即使律師說了什麽,他們也不能改變判決。

就好比,壹個暴徒殺了五個人,精神還好好的。不管妳的律師有多好,他都救不了妳的命。花錢請律師有什麽意義?無非是臨死前找個聊的。

俗話說,期望越大,失望越大。花了錢,沒有達到他們的理想預期後,他們自然認為律師是騙子。

因此,是否值得聘請律師主要取決於自己的經濟能力。

如果出了問題,請律師是完全正確的。雖然可能沒什麽用,但至少在這樣的看守所裏,只有律師可以探望妳,為妳做點什麽。

當然,如果妳的家庭環境很差,而且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我們就不要玩那種“味道”了。很多時候,其實很簡單。庭審結束時,妳只要說壹句“我知道錯了,請求法庭寬大處理”,就至少抵得上90%的律師費。

我剛剛經歷了兩起訴訟,都是我們自己的事情,我有幸參與了整個過程。

檢察院公安偵查起訴階段

如果指控輕微,妳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但這與律師關系不大,妳知道的。

法庭舞臺,

第壹種情況,資歷更深的律師來了就是壹個人,和審判長、檢察官相處的也很好。在法律公正的前提下,法官和檢察官會引導律師朝著有利於當事人的方向進行辯護。在這個時候,律師實際上知道判決結果,不管他們花多少錢。大家希望的是那個時候的人能從輕判決。法官已經給出了指導意見,律師和客戶見面多少次並不重要。見第壹面了解情況,教第二面怎麽說就夠了。

在另壹種情況下,律師和主審法官之間的關系壹般。這時就要求律師嚴格審查調查卷宗,找出對當事人有利的內容,及時與當事人溝通,了解情況,確定辯護方向。但這與見面次數關系不大,或者律師可能壹次性找出需要核實的問題,只見面壹次。這時,律師會非常嚴肅地說出判決結果,因為他也不知道結果。

所以請律師多少錢和開會次數無關,達到預期判決就夠了。

我想用兩個例子冷靜地談談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我希望妳能提高對律師工作的理解和律師的價值,供妳參考。

01,身邊的例子:壹個親戚因涉嫌職務犯罪被采取強制措施,關押在看守所,等待偵查、起訴、審判,時間長達壹年多。

被捕後,他委托律師每期收費5000元,總共花了1.5萬。這個律師主要是見面、傳遞信息、送壹些衣服之類的。從被捕到開庭,我約見了10次,大部分是我開車接送,有幾次是由另壹個女人接送。

委托這個律師後不久,參與接送的女子又去找了另壹個律師,被稱為知名律師,花了654.38+萬的律師費,其中5萬由我支付。該律師從接受委托到壹審法院共會見了兩次。

也就是說,總* * *委托了兩個代理律師。和她見面的跑腿律師收費很低,但她見了很多次。後來在法庭上,她的專業素養真的很差,甚至沒有找到案件的癥結所在。

另壹位大律師雖然前後只見過兩次面,但卻準確地抓住了案件的癥結,在法庭上讓檢察官啞口無言,這在公訴案件中是極其尷尬和罕見的。

雖然我也是律師,但我沒有代表我的親戚和朋友。原因很簡單。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問題,有時“坐視不管”會讓所有人沈默。

接受嫌疑人家屬委托後,從偵查、審查起訴到壹審宣判,收費3萬。在接受委托期間,我做了兩件大事:壹是經偵查機關批準後,為委托人會見被害人並取得被害人諒解;第二,我和他見了大概9次面,每次都是我自己開車去的,我沒有要求客戶的家人給我報銷車費、油費等費用。

事實上,這次會議的主要目的有三個:壹是在家屬和嫌疑人之間傳達合法合規的信息,以免如此擔心;二是了解案件進展情況,與犯罪嫌疑人核對案情,做好庭審辯護準備;三是做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工作,讓其認罪認罰。

對於相當多的刑事案件來說,律師工作在案件中的作用有限。例如,銷售1000公斤海洛因,並以贓物獲得這樣壹個案件!如果沒有影響量刑的附加情節,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的概率非常高。無論律師多麽熟練,都很難贏得1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結果。

曾經有壹位律師接受了壹名毒販家屬的委托,收取了巨額代理費(當時大致可以買三套房),承諾“救他壹命”,並試圖改變結果,但最後的結果是他的執照被吊銷,並被清理出律師隊伍。

為什麽效果有限?

因為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偵查機關是專業的,公訴機關也是專業的,法官更專業,狡辯顯然沒用!不要被香港電影的情節騙了。

但是對於壹些刑事案件,律師的價值是巨大的。比如,如果只是壹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冤假錯案完全可以翻案。眾所周知的案例是杜案,這是壹個律師通過努力成功地為自己辯護的典型案例。

律師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主要有三點:

首先是與家人見面,讓他們了解嫌疑人的情況,同時讓嫌疑人了解家人的情況,以方便嫌疑人安心,這超出了律師以外的代理人的權限。

二是找到案件的突破口。例如,有些案件確實是非正義、虛假和錯誤的案件,需要專業人士來幫助他們擺脫困境。這就是律師的價值。但也要註意壹個前提,嫌疑人確實是被冤枉的。

三是幫助辯護,比如在大致確定案情的基礎上,盡量尋找從輕、減輕處罰的方式,盡可能幫助其從輕、減輕處罰。這也是律師的價值所在。畢竟,公訴機關不會幫助犯罪嫌疑人擺脫犯罪。

03、8萬律師,壹個* * *開庭前只會見三四次面,值得嗎?結論:沒毛病。

律師會做很多工作,這是非常困難的,需要很強的知識儲備和經驗積累,但這是客戶和他們的家人看不見的!除了律師,沒有人能取代這些工作。這就是刑事律師的價值。

以前有壹個故事,壹個牙醫為壹個人種了壹顆牙,收費5000元,這對病人來說太貴了。牙醫告訴他,種植牙的材料只值100元,但種這顆牙值4900元!他只能以100元的價格出售壹顆牙齒,但妳必須有種植它的技能。

8萬請了律師。我不知道它在哪個城市。不過就當地的消費水平來說,不高也不低,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大部分律師都是協商收費的,如果能接受的話可以問問別人。

會見的次數取決於每個律師對案件的把握。壹般來說,委托時可以明確約定會議次數。如果律師是大牌,認為沒必要見太多次,客戶可以另請律師專門見壹次,或者花幾百元請律師專門見壹次。

為什麽大律師不太會見嫌疑人,而是把時間花在辯護上?

原因之壹可能是敏感性。

我去面試的時候,除了查案子,幾乎不說話。我聽了嫌疑人本人的陳述。如果他想說話,就讓他壹直說下去。如果他不想談,我就結束采訪。

應該說,刑事采訪非常敏感,對於沒有經驗的律師來說可能是壹場災難或陷阱!更少的會面意味著更少的風險。

面談不能解決嫌疑人罪行輕的問題,但可能會讓律師掉進去。不如在辯護上下功夫,實實在在為嫌疑人找破綻,爭取從輕、減輕、免除處罰,但當事人和家屬不懂這個輕重。

因此,刑事律師在大多數刑事案件中具有不可替代性和重要價值。只不過有些律師在客戶能看到的方面下功夫,有些律師在準備客戶看不到的辯護方面下功夫。

終於有機會吐槽我的律師了。這個真相被壓抑了快五年了。

五年前,我確實花了8萬多元聘請了壹名刑事辯護律師,但實際花費遠不止8萬元。最後開出的發票是65,438+065,438+00,000元,還不包括平時請律師吃飯娛樂的費用。

如果妳問花8萬元請刑事辯護律師只開三四次會就開庭,值得嗎?那麽這個問題就要從多個角度來回答了。

1.從律師的角度來看,他肯定覺得價格低。

如果妳有能力,他渴望向妳收取1.5萬,20萬或30萬。為什麽律師說話這麽大聲?真的是因為它們有價值嗎?他們真的能為妳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嗎?不壹定!

律師之所以要這麽高的價格,是因為他們都認為獲得律師執照非常困難!妳為什麽這麽想?

我想很多人都知道,在中國,如果妳想成為壹名律師,妳必須跨過壹個門檻,那就是妳必須通過國家規定的司法考試,也就是現行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而這個考試,從2002年成立之初到現在,每年的通過率只有不到10%,10年後通過率不到5%!因此,它被稱為“世界上最大的考試”!我在2012和2016考了兩次,都沒通過。2020年我又考了壹次,很幸運通過了客觀題測試。

這次考試的復習內容無與倫比,細節也無與倫比。設置每個題目的目的不是看有多少人能通過,而是看有多少人能失敗!從問題到選項,到處都是坑。妳跳出這個坑,就會立刻掉進命題者的下壹個坑。所以,學不好是完全不可能通過的。

而且每個能拿到律師執照的人都是真功夫,不可能造假。

因此,在備考中,妳至少要隔離生活半年,否則,妳很難通過。很多人為了拿這個證崩潰了,家人散了!不社交,不上班,不旅遊,不做家務,不帶孩子,不陪父母.....總之,即使妳這樣付出了,還是有很多人失敗了。

所以,通過了,領證了,受案了的人,沒有錢怎麽會狠狠補償自己呢?

因為妳給的律師費和他日夜付出的相比根本不算什麽!

2.如果妳不缺錢,只是想花錢抓人,那麽這8萬元絕對是值得的。

富人犯了罪,被關進拘留所。他們會想盡辦法砸錢。如果這8萬元能達到預期效果,把人撈出來,或者減輕處罰,用這些錢去買通壹個判決,何況是8萬或30萬呢?

3.如果妳是普通家庭,不懂律師費的坑,這錢肯定不值。

中國的普通人收入低,知識少,受高等教育少,對法律的了解更少。有壹次見了家人被關進看守所,我已經很著急了。我不知道未來是什麽樣的,我的孩子的命運是什麽樣的,所以我渴望取得成功。這時候如果有律師告訴妳可以花點錢把案子辦好,減輕處罰,有壹定的私人關系,基本上就可以被忽悠了,然後妳就會乖乖交律師費。

律師費通常是分階段的:

在偵查階段,也就是案件還在公安機關,去看守所見面要花多少錢?

在審查起訴階段,去檢察院查筆錄、調查證據要多少錢?

在訴訟階段,開庭審理案件需要多少費用?

如果不服壹審判決,上訴並啟動二審,需要支付多少費用?

案件確實錯判了,審判監督就是再審程序,又要花多少錢?

當妳委托律師時,他從頭到尾跟蹤妳的案件,事情進展順利。如果他們不這樣做,刑期會更重。我想妳壹定認為這筆律師費被浪費了,不值得花壹分錢。

很多人說中國人不打官司,這和律師收費高有很大關系。因為他們請不起律師,也沒有專業知識,所以幹脆不打了。

我不知道妳怎麽想,但我認為有些律師收費太高了!我理解每個律師考取律師執照的辛苦,但請走法律途徑,分清收費對象!許多需要幫助的普通人已經陷入困境,他們的經濟條件並不高。如果律師能慷慨解囊,多做善事,為社會做點貢獻,不也是在為自己的未來積德嗎?賺錢不易,但請賺良心錢!

不值得。大多數刑事律師都沒用。他們的辯護詞法院基本不接受,除非妳沒有犯罪,律師通過辯護為妳提供法律範圍內的規則。首先,妳沒有犯罪。第二,妳有鐵證,其他的都沒用。

現在的律師就是要給妳壹個程序,普通人不懂法院程序,就去給妳壹個程序。壹些律師只在審判前壹天閱讀案卷。

我壹個朋友在公檢法階段請了律師。律師要價10000元,然後價格是6000元。律師去看他,但因為檢察院沒有批準逮捕,律師去取保候審了。回家後,律師又向朋友家要了5000元。律師說,這都是因為他去了檢察院,檢察院沒有逮捕他。誰知道壹個月後,我的朋友被公安機關監視居住,我朋友的家人去見了這個律師。律師說,他最後的時間已經結束了,他想成為壹名代理人,但他仍然要付錢。朋友家人說還在公安階段。為什麽不呢?他仍然要收錢,但律師拒絕去。壹個月後,他的朋友被捕。

因此,如果有事,不要急著找律師。等著瞧。公安機關和檢查機關都是司法機關,都是講證據的。如果沒有證據,他們不會濫用權力。如果證據確鑿,找律師也沒用。

但我想說的是,如果妳想找律師,也可以在法庭階段找到。優秀的律師可以在法庭上講述不同的法律概念。

最後,我想告訴妳,律師是按階段收費的。

“八萬塊雇了壹個刑事律師,和壹個* * *只會見面三四次,然後法庭就要開始了。值得嗎?”我覺得值不值得,只有當事人最清楚。

壹般壹個有行為能力的人,無論犯罪還是違法,只犯錯誤(不包括他對客觀世界的認識和在意識形態領域的立場態度),他的潛意識裏都有壹條公理化的明辨是非的分界線。比如各行各業的規章制度、行為規範和具體要求。壹旦違背了是非,妳最清楚。如果領導被問責,壹般有兩種態度。第壹,冷靜面對,主動承擔責任。得到同事的理解和領導的諒解。第壹,很誇張,不疼不癢,還能全身而退。

回到正題。俗話說“隔行如隔山”,我主觀地認為:律師通常根據妳的案件的性質、嚴重程度、社會影響、現有證據和妳的要求來收錢。妳請了壹個刑事律師,8萬英鎊,這對壹般人來說是壹大筆錢。妳的心裏應該有壹個重量,也就是說,什麽樣的懲罰應該是公平的。

然而,人們對同壹案件有不同的價值觀和態度。壹種是“我”觸犯了刑法,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真誠地向法律自首。然後他收費8萬,真的太高了,甚至1萬都不值得。壹是在同等情況下,妳請律師為妳辯護以減輕妳的刑事責任或翻案更不值得。因為大多數法官秉持正義,公正量刑,依法作出判決。

如果妳在案件中確實受到了委屈,律師通過調查取證、禮貌辯護和建議澄清了冤屈,得到了法院的公正判決。別說8萬,10萬都值!當然,另壹方面,律師也不是萬能的。時過境遷,壹些有助於妳減輕冤情或委屈的證據早已消失,律師也無能為力。我付了8萬元,雖然無濟於事,但我確認這是值得的,因為妳的主管的願望是為妳正名。我相信真相總會水落石出,但卻遙遙無期。

妳好,根據妳的問題和以往的經驗,我來談談我的看法:

8萬元對於某些案件來說確實有點貴,但對於壹般案件的全流程來說,5000-65438+萬元應該是專業刑事律師相對常見的價格。

我先回答妳的問題。我不知道妳委托的時候這個案子到了什麽階段。壹般來說,如果這三個階段都被委托,這是最低的會議次數。如果在審判階段委托案件,3月3日和4日的會議已經說明了問題。每個時間段對應的會議目的不同。妳的案件是在三四次會議後開庭的,那麽三四次會議是否對案件產生了良好的幫助作用,是否在法庭上產生了良好的辯護效果,閱卷的質量和效果如何,與法院的溝通如何等等,在這個案件上投入的時間和精力以及最終對當事人的辯護效果是否值得考慮。

如果以面試次數來衡量律師費的價值,那麽壹開始的出發點可能是錯誤的。也許妳想請壹位生活律師,他經常進去見面聊天。也有這樣的律師,但專業的刑事律師不會做這樣的事。他們的工作主要是關於案件、事實和證據,只有那些核實或了解進展的人才會見面。剩下的時間都花在這個案件更有價值、更能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方面。

我們再來談談。壹般來說,我們的方式是根據收費和案件的大小來確定我們完成這個案件所需的工作量,並通過工作量來確定價格。因此,如前所述,有些案件的工作量可能沒有8萬元,有些案件超過8萬元,但價值不是由會議次數決定的。我們的態度是在案件中真正展現律師的價值。而不是表面上讓家庭看起來我們盡力了,錢花了。

舉個不恰當的例子,如果妳的案件工作量不是8萬,律師經常進去和家屬見面聊天,目的是讓妳覺得值得,這對案件沒有任何影響。妳說的不值這些錢,除了那些從壹開始就想找終身律師的人。

壹般來說,每個律師都有自己的工作方式。有些是為委托人工作,考慮如何最大限度地保護委托人的權益,有些是為家屬工作,考慮如何讓家屬感受到律師費的價值。

以上是我的看法,如有不當請見諒。

先說我前段時間經歷的壹個案例。去年,朋友A被拘留。進去後,逮捕他的警察打電話給另壹個朋友B,說A被我們逮捕了。請律師什麽的跟進。

朋友B接到電話後很驚訝,跑到我身邊問怎麽回事,A怎麽進來的。但我也麻木了。我們倆都不知道是怎麽回事,也從來沒有接觸過這種東西。後來我找到當地壹個處理過這種事情的熟人,說讓律師先進去看看。

所以我找了壹個律師和兩個律師,壹個本地的壹個B家的。因為不知道是什麽原因,我就預付了5000塊錢,委托當地的律師看壹下。律師看完之後,他有了壹個想法。可能是早期的事情,涉及犯罪活動。

然後說到價格,有兩種價格,壹種是包價,從頭到尾都是包價,另壹種是根據案件的發展分階段收錢。律師不想分成幾段,沒辦法,打包吧。

我們也找B家的律師是因為我們不信任律師。當兩位律師分別訪問監獄時,我們應該能夠獲得更多的真實信息。

在與律師交談後,我們知道了壹個叫做37天黃金的概念。三十天屬於警方的調查取證周期,而七天是檢察院的批捕周期。也就是說,如果妳能在37天內把人弄出來,壹切都會好的。如果妳超過時限,那是法院的事。當妳進入法庭時,屬於量刑階段,律師們只就具體刑期進行辯論。進入法庭,什麽無罪辯護,概率太小,基本上就是打臉。

通過律師的中介,我了解到A參與了什麽。後來咨詢了公安的朋友C。c說如果他處理這種事情,他將等待37天,公安和檢察院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給出結論。因為案子是終身的,沒人敢自私。

在B的堅持下,我們沒有等。找到總比找不到好。我們也請人看了十多個人。最後,我們的朋友A取保候審。

從這次事件來看,律師的角色即將是中間人。主要問題是有相關單位的朋友,要不要律師無所謂。否則,對巴內爾·丁琪媛來說是非法的。妳想不想要並不重要。不是那種巴內爾·丁琪媛。讓我們找壹個。

至於價格,刑事案件,真的不便宜,即使律師什麽都沒做或似乎什麽都沒做。

作為壹個被羈押了1年零9個月的人,我告訴妳,對於刑事案件,找律師的最佳時間是在刑事拘留之後和逮捕之前(時間是37天,公安偵查的最長期限是1月,檢察院決定是否逮捕的時間是7天)。在此期間,律師可以根據案情及時會見嫌疑人,幫助嫌疑人供述案情,並及時收集嫌疑人不被逮捕的條件與檢察院溝通。而此時看守所內的犯罪嫌疑人是最受折磨的壹段時間,社會地位_孤獨感_無助感_生活環境_擔憂等是最強烈的時間點。壹般刑事案件最低律師費約3萬元,壹個鏈接1萬元。值得嗎?其實我個人覺得不值得,因為刑事案件只要被抓就要判刑。至於律師的辯護,無非是初犯、偶犯、如實供述、認罪認罰、悔罪態度好。這些都是較輕的情況。本來判三年以上的案子不會少於三年,除非有立功或者自首。這些是減輕處罰的情節。根據立功大小,立功和重大立功可以降低壹級,並且不會受到處分。至於這些辯護點,其實妳在看守所待久了也可以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現在和過去不同了。律師都有關系,認罪認罰可以操作。沒有人敢伸手,也不能壹概而論。只要強奸罪成立,三年後開始,級別為3-10年。上面還有無限期和緩期的死刑和死緩。不保證會有膽大的。最後,我給妳三年的起步價,沒有錯。這要花很多元。壹般來說,有非常清楚的案件的律師的唯壹用處是能夠見幾次面,告訴妳外面的家庭怎麽樣了,發生了什麽變化。案件到了那壹步,我會寫安慰的話(這其實是被關在看守所的嫌疑人唯壹的心理寄托和安慰)。如果妳問他,他會被判幾年?律師會很保守,給妳壹個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