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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奈山的“憲政”傳說
西奈山的摩西“因為他們沒有屈服於奴役,他們選擇了流浪”,這是猶太民族四千年不變的性格。經過430年的奴隸制,不屈的猶太人在民族英雄摩西的帶領下,寧死也不扶老攜幼,趕著牛馬破車,硝煙滾滾奔向東方的故鄉迦南。這壹走就是整整40年!離開埃及後的第七周,以色列人進入了西奈廣闊的沙漠,那裏沒有水,沒有食物,沒有綠色,甚至沒有道路。他們頭上頂著烈日,腳下踩著滾燙的沙子。迎面而來的沙塵暴,隨之而來的是亞馬利人的騷擾和攻擊。這壹切讓剛從美麗的尼羅河過來的以色列人只感到恐懼和焦慮。他們不時停下沈重的腳步,問蒼天:神啊,妳應許的聖地在哪裏?

沙漠中的艱苦跋涉讓摩西的團隊產生了動搖和懷疑。由於經常缺水挨餓,又看不到未來,隊裏有些人開始失去信心。他們不停地對摩西吼:妳帶我們出來,自由?去死吧!他們寧願回到曾經掙紮著逃離的地方,再次成為奴隸,也不願忍受車馬無休止的辛勞。太奇怪了,有些人壹獲得自由,就開始懷念當奴隸的生活。他們覺得新生活比奴隸主的鞭子更可怕。摩西看著那些失去理智的人,心裏很擔心。他知道,在暴君的長期統治下,以色列人已經失去了信仰和獨立感、自尊心,此時還沒有恢復勇氣和信心。因此,他不斷鼓勵他的人民繼續前進,不要讓他們回去做奴隸。可以說,如果沒有摩西的堅持,也許這些逃出埃及的奴隸不到壹年就回去了。

但這還不夠。這個時候,這個內憂外患即將分崩離析的* * *體,最需要的是壹個威望很高的精神領袖。他要站起來,用巨大的精神力量激勵和鼓舞人們,把大家團結在壹面不可動搖的思想旗幟下。摩西明白上帝的啟示和保護可以給那些對命運失去信心的人安慰和勇氣。大約公元前1250年的壹天,在茫茫沙漠中流離多年的猶太人歷經千辛萬苦來到了西奈山腳下。這裏會發生大事。

西奈半島,與尼羅河隔紅海相望,位於亞洲的西南角。半島南端的西奈山,現在叫凱瑟琳山,海拔2285米,覆蓋著五顏六色的沙礫。因為是公認的“上帝在山上”,所以成為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的聖地。在這裏,妳可以晚上爬西奈山,參觀聖凱瑟琳修道院,在紅海藍色的海底世界遊泳,還可以看到世界上最著名的景觀——紅海日出。在西奈山的晨禱上,筋疲力盡的摩西撇下所有的人,獨自爬上山頂祈禱,請求耶和華給他的子民指引壹條正確的道路,但耶和華始終沒有出現。摩西在山上冥想了40個晝夜。在那些日子裏,烏雲籠罩著西奈山。此時,山腳下群龍無首的人們紛紛嘩變。有些人大聲詛咒摩西,把他們帶到了絕境。壹些人互相搶奪食物和水。還有人做了壹頭金牛來膜拜,人如熱鍋上的螞蟻。猶太民族危在旦夕。危急時刻,摩西下山了。當他看到他的人民如此混亂時,他非常生氣。他的眼睛像閃電,他喊道:“妳們這些不信的人,除掉妳們的偶像吧!就因為妳不信上帝,上帝就給了我們這麽大的懲罰。”他摧毀了金牛座,無情地鎮壓了叛亂,重新團結了隊伍。這件事震驚了摩西。他知道人們不僅需要精神領袖,還需要成文法。否則,以色列人將不可避免地陷入混亂,成為壹個統壹的國家。在危急關頭,他得到了上帝的幫助。當奴隸制已經結束,自由剛剛開始的時候,上帝就會出現,親自宣布立約的準則。摩西帶領所有的人出營去見上帝。人們站在山腳下,仰望上帝將要出現的西奈山。據《出埃及記》記載,當時山上烏雲密布,電閃雷鳴,“耶和華在火中降臨山上”,“山搖地動”。十誡就是在這樣非同尋常的勢頭下頒布的。這是上帝第壹次(也是唯壹壹次)出現在以色列人面前。他們終於聽到了上帝的聲音:

1,除了我不相信別的神;

2.不要雕刻或崇拜任何偶像;

3.不可褻瀆耶和華神的名。

4.守安息日為聖日;

5.孝順父母;

6、不殺人;

7.不可奸淫;

8.不要偷竊;

9.不要對他人作偽證;

10,不要貪別人的壹切。

這就是著名的“十誡”。據說當時以色列人先是凝視著眼前發生的奇跡,然後大聲歡呼,眼裏含著淚水,感謝上帝沒有在以色列人絕望的時候拋棄他們。夜色茫茫,人們點著火把,壹遍遍念著摩西十誡,徹夜不眠。第二天黎明,洶湧的人群匯合在壹起,壹步壹步跟著摩西再次踏上旅程。此後,以色列人對“十誡”——這個即將誕生的新國家的“憲法”——做出了更為詳盡的司法解釋,涉及民法、商法、刑法等。所有的律法都散見於律法書,條文***613。摩西成文法出現後,對猶太人的宗教和社會生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許多方面仍然嚴格控制著他們的行為。但無論有多少條律法,只有十誡是最重要的。當異教徒以生命相威脅,要求猶太人放棄律法的時候,其他的戒律都可以放棄,只有十誡是上帝的律法。

有了信仰,以色列有了不可動搖的精神支柱,世界上最早的壹神教誕生了。在世界文明史上,是從多神教到壹神教的質的飛躍。幾個世紀以來,維系著猶太民族的生存,創造了三千年“流而不散”、“散而不亡”的壯麗歷史畫卷,不僅孕育了希伯來文化,也與古希臘文化壹起澆灌了歐洲文明的燦爛花朵。

神為何選擇在埃及西奈山立約,處理神與人的關系,是壹個值得人們思考的問題。人應該有自由,但人是壹個很不確定的存在。他們可能做好事,但也可能做壞事。人在神之下,卻在萬物之上,被定位為萬物的主宰。人類壹旦作惡,就會給世界帶來巨大的危險。所以要約束人的自由,結束人完全自然的狀態。這就是《出埃及記》所包含的兩層含義:對自由的追求和對自由的限制。

根據希伯來聖經和舊約,上帝在如何處理這種不確定性方面也經歷了壹個過程。在肉刑的使用和洪水的警告之後,神最終選擇了與人立約的方式,建立了人與神之間的壹種同情和相互依存的關系:神是最高意誌的化身,主宰著希伯來人的命運,人要虔誠地敬畏和服從神,同時神也對人承擔著承諾和責任。繼“彩虹之約”之後,神又與亞伯拉罕和摩西兩次立約,從而形成了“聖經之約鏈”。既然訂立了契約,就必須遵守,這就把神與人的關系納入了“法治”的軌道。神通過與他的選民立約來約束人的行為,即把人置於法律之下,服從神就是服從法律;“在上帝之下”的意思是“在法律之下”。在猶太人看來,“除了上帝的聲音,法律是什麽?(除了上帝的聲音,法律是什麽?)"。他們堅信世界上只有壹個權威——上帝,拒絕承認和接受其他權威。神的“神法”也因此成為比世間壹切世俗法律更高級的法律,淩駕於人類之上,構成了人們服從的終極對象。

埃及西奈山地圖,因為整個猶太民族和民族的每壹個成員都作為獨立的個體“與上帝簽約”,遵守上帝的誡命成為每壹個成員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這是壹個民族形成強大合力的重要因素。“十誡”使猶太人擁有了相同的社會和道德認知標準。從此,猶太民族成為世界上向心力、創造力和發展勢頭最強的民族。因為與神立約的是整個民族,作為守約的個體,地位是平等的。眾生平等,從而成為猶太文化的壹個基本特征。猶太人認為,上帝是基於平等的觀念來塑造和要求人的。盡管人與人之間在智力、地位、出身、遺傳、財富等方面存在差異,但人在本質上是平等的生物,任何人都不能優越於他人,壓迫他人或實行專制。即使當壹個人成為國王,他也必須遵守上帝的法律,向世界傳播上帝的愛和正義,並成為壹名公仆。因為神與人的關系是以“約”的形式出現的,所以神也對人承擔義務。相信這壹點是很重要的,這樣人才能得到自己需要的精神依靠和心理安慰,從而不斷產生在逆境中奮鬥、抵抗和掙紮的力量。上帝與猶太人的契約關系是極其神聖的,它打破了在人與上帝的關系中,人長期被置於絕對被動地位的宿命論觀點。既然是合同,就是雙向選擇關系。上帝已經放棄了剝奪人的自由和生命的權利。當他們撤退和前進時,人們將同時獲得這樣的權利。從此,擁有生命和自由成為人類不可剝奪的權利。這就是所謂“天賦人權”的含義。既然連上帝都放棄了,誰有權利剝奪人的自由和生命?誰比上帝更有權力?既然上帝約束了自己的權力,誰的權力可以神聖到不受限制的地步?必須指出的是,中國出版的《聖經》文本存在嚴重的誤譯,這在僅有十條的《十誡》中也有所體現。比如“不殺”明顯是翻譯錯誤。希伯來語Lo tirzakh的原意很清楚,就是不能殺人。謀殺和謀殺有本質區別。我們怎麽能把它們混在壹起呢?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妳神的名”也是翻譯錯誤,沒有準確表達希伯來語Lotissaer Shem ha-Shem Elokeikhalz-Shav的原意,即個人行為不能以神的名。原因也很簡單。如果壹個人作惡,只能玷汙自己的名聲,不能玷汙上帝和信仰。更準確的翻譯應該是“不要褻瀆上帝之名”。國內也有學者把“信仰”翻譯成“崇拜”(見、張主編《受困於再生——猶太文化的現代化》),有人認為不妥。猶太人和上帝建立了人和上帝之間的契約關系。猶太教和後來的基督教都沒有偶像崇拜,在東方也談不上對上帝“頂禮膜拜”的問題。埃及西奈山對中國人來說,偶像崇拜是最容易觸犯的十誡。在古代,有多少帝王以上帝的名義奴役和屠殺人民,又有多少人在濫用權力的帝王面前俯首帖耳,心甘情願地依附於極權制度。猶太人的上帝是不同的。他存在,但看不見。任何人都沒有權利以上帝的名義愚弄人,虐待人,屠殺人。如果我們把這種神人之約視為“荒謬”和“迷信”,那就太缺乏理解了。由於任何權力都必須自我約束,即使是神的權力,這就為後來通過立約的方式約束和限制世俗權力和人的自由提供了壹個模式。根據它,人與人之間以及人與政府之間的關系可以通過訂立契約來調整和處理。

現代社會也有這種“更高”的法律,就是憲法。憲法與普通法律的區別在於,憲法是“人民公約”,是人民制定的法律,是政府不能改變的法律。它高於普通法律和政府權力,具有至高無上性和神聖性。有了憲法(真正意義上的),公民就可以壹勞永逸地獲得“平等的基本政治權利和自由、言論和結社自由,以及保障公民安全和獨立的那些權利和自由——如移民自由、職業選擇自由和法律規則保護”(羅爾斯)。對於公民來說,如果真的想獲得這些權利,就必須絕對服從憲法,向政府納稅。對於政府來說,稅收的目的只有壹個——為公民提供公共服務,以保證他們獲得憲法規定的權利。政府存在沒有其他理由——不管它聽起來多麽輝煌和高尚。此外,還要盡量對政府的權力進行劃分、制衡和制約,建立廉價而有限的政府,避免政府權力對公民權利的任意侵犯。這些是憲政民主的精髓。在埃及西奈山日出之前,顯而易見,在上帝之下,在法律之下,在憲法之下,這三個命題之間存在著內在的邏輯關系。不了解前兩個命題的人,自然不了解憲法和憲政是怎麽回事。畢竟我們不可能得到真正的憲政民主制度。”走出埃及”是猶太民族的重生。它不僅將以色列人從埃及人的奴役下解放出來,也將猶太人從外來文化的控制下解放出來。此後,以色列人作為壹個種族得以保存,沒有被外來統治“滅絕”(從猶太嬰兒被屠殺和“金牛座”事件的發生來看,這是必然的)。西奈山之約確立了以色列人的壹神教崇拜和作為壹個獨立民族所必需的法律規範和基本價值體系,使他們擁有獨特的民族文化。這是“出埃及記”事件最了不起的地方,也是猶太民族區別於世界其他民族的壹個重要標誌。這壹切,作為堅實的精神支柱,支撐著他們在荒野中漂泊了40年,沒有分裂,沒有瓦解,沒有消失。

40年前,他們還是壹群因為長期壓迫而不得誌,四處流散的奴隸。四十年後,他們已經是擁有強大凝聚力和鋼鐵般意誌的堅強戰士。從此,無論遇到多少磨難和生存危機,他們都不再被“奴隸心態”所禁錮,能夠以平靜的心態面對任何考驗,而不改變自己的想法。摩西是猶太民族之父。他帶領猶太人擺脫奴隸制,追求自由,逃離埃及,按照上帝的旨意重建對上帝的信仰。在西奈山,他明白了神對世人的律法,並傳給雅各的後裔,壹直流傳至今。這位猶太民族當之無愧的偉大領袖至死都堅定地遵守著他對上帝——人民——的承諾和義務。歷經壹生的艱辛,他終於把同胞們帶回了家鄉的大門。他說到做到。

隨著年齡的增長,他指定約書亞作為他的繼承人,而不是他年老體弱的哥哥亞倫。然後,奮力攀登死海東岸的比斯開山頂峰。在他的腳下,有波光粼粼的死海和約旦河谷,迦南故鄉肥沃的“新月地帶”已經赫然展現。他壹定是笑了,然後就倒在地上,孤獨地死去了。歷史記載的年份是公元前1237年。沒有人知道他埋在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