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勞動仲裁生效後,被執行人不執行勞動仲裁決定的,受害方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勞動仲裁裁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壹條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或者裁決書。壹方逾期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申請強制執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時應提供的材料有:
1,申請強制執行。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加蓋公章;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在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者按手印。強制執行申請書不得用圓珠筆或者復印件書寫。
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復印件。申請人委托他人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材料。申請人申請執行非法院法律文書的,還應當提供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
3.有強制執行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正本壹份,副本二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當加蓋法官的生效法律文書印章。由兩個法院審理的,提供壹、二審法院的法律文書;仲裁機關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附有仲裁機關出具的該法律文書已經生效的函件或雙方簽字的收據原件;行政機關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書應當附有當事人簽名的送達回證和證據材料原件。
4.被調查人財產線索清單。對被申請人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提交保全措施民事裁定書副本。
申請執行需提交的文件:
1,申請執行。
申請執行書應當載明申請執行的原因、事項、執行對象以及申請執行人所知道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
2.有效的法律文件作為實施的依據。
3.申請人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時應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申請法人時應出示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申請其他組織時應出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4.代為申請執行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
5.申請執行不需要預交申請執行費,但依法應當由人民法院收取的執行費,在人民法院已執行到位的第壹筆執行費中扣除。
6.還需要向仲裁員出具有效證明,證明仲裁裁決已經生效,或者證明雙方收到裁決書的時間和雙方的回執復印件(或者證明起訴期限已過,已經生效。)
綜上所述,雖然本勞動仲裁裁決書生效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要註意本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和提交壹些執行的相關文書,註意本申請的時間。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定書的次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