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債務人前來討債,如果債權人闖入債務人家中不離開,則屬於入室盜竊案件,債務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組織、脅迫、誘騙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第二,別人借錢不起訴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1.壹般情況下,不起訴而直接申請執行是不允許的,因為申請執行往往是基於壹方不履行裁判文書。當債權人與債務人形成債權債務關系時,如果債權文書事先通過公證程序給予強制執行,壹旦債務人借款,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因為根據規定,經過公證的債權文書是執行的依據,與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決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債權公證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以產生相應的效力:
(1)先辦理公證。債權人向公證處提出申請並填寫公證申請表。
②公證員親自公證。公證員接受委托後,應當親自辦理公證事務,不得委托他人辦理應當由本人完成的公證事務。
(3)公證要按程序進行。法定回避的,公證員應當按照規定主動回避。
(4)送達公證文書。公證書經公證後,應當送達當事人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由當事人在送達回證上簽名或者蓋章;
(5)簽發執行證書。公證處出具執行證明時,應當核實債務人已履行債務的事實,並註明被執行人、執行標的和申請執行的期限。
以上知識是邊肖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債務人上門討債,如果債權人闖入債務人家中不離開,則屬於入室盜竊案件,債務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