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什麽那麽多人不願意買保險1。個別保險公司不靠譜。雖然保險行業可靠,但並不意味著所有的保險公司都可靠。壹些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為了賺取傭金,會故意欺騙消費者購買不需要的產品。2.消費者缺乏風險意識。很多人不買保險保障的原因之壹是缺乏風險意識,抱有僥幸心態。他們認為事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他們以前沒有買保險,現在仍然過得很好。3.誤解在許多人心中根深蒂固。其實有這樣壹個誤區,就是買保險容易理賠難。感覺投保時保險公司很熱情,理賠時保險公司會以各種方式拒賠。但實際上,很多時候保險公司的拒賠是因為消費者自身的原因,他們可能患有保障之外的疾病,並可能隨之承擔風險,等等。
二、保險報銷需要什麽?
正常情況下,患者醫保報銷的方法非常簡單。住院後,當患者出院支付醫療費用時,可以報銷的部分已經由統籌基金支付,患者只需支付自費部分。如果患者有特殊情況,出院時無法立即結算,可在出院後持病歷、診斷單據、收費票據、出院小結、費用清單、醫保卡等材料到當地醫保中心申請醫保報銷。
三。相關法律
1,《勞動法》第二十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和生育等情況下得到幫助和補償。”
2.第二十六條第壹款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3.第二十九條規定: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4.第七十壹條規定:“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第72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應當根據險種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5.第七十三條規定,勞動者在退休、患病、工傷、因工致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期間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6.第七十四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法征繳、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並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法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進行監督;經辦社會保險基金和設立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職責由法律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