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鄰裏糾紛有訴訟時效嗎?
因鄰裏糾紛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是有時效的,訴訟時效為三年。但是,如果是要求停止侵害或者排除妨礙,則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 * *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和權利保護最長期限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義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時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二,如何起訴鄰接權糾紛
1,提交訴訟;
2.法院審查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天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將在五天內向原告送達答辯狀副本。被告未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庭審;
4、決定開庭審理的,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和義務,證人出庭作證,並宣讀未到庭證人的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閱讀審訊記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征詢各方最終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可以進行調解的,也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8.判決公告。
第三,爭議解決方式
1.和解。和解是糾紛雙方根據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各自的實際情況自行協商解決糾紛的壹種方式,無需經過司法程序。和解是解決糾紛的常用方式。但由於和解協議缺乏法律約束力,壹些人可能會出爾反爾,使和解結果成為壹紙空文,延誤糾紛的有效解決。
2.調解。調解是糾紛當事人選擇壹個可信賴的第三方對合同糾紛進行調解。調解通常基於雙方相互理解和和解的原則。這種方法比和解更有可能解決糾紛,但由於調解協議不像和解協議那樣具有強制效力,因此也使糾紛的解決不盡人意。
3.仲裁。仲裁是指爭議雙方根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爭議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爭議提交法定仲裁機構,由仲裁機構根據仲裁規則進行調解並依法作出裁決的方式。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並可以根據生效的仲裁協議申請執行。
4.訴訟。訴訟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最後途徑。它是指人民法院根據糾紛雙方的請求、事實和法律依法作出判決,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鄰裏糾紛有訴訟時效嗎?綜上,因相鄰權糾紛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受訴訟時效限制,訴訟時效為三年。但是,如果是要求停止侵害或者排除妨礙,則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義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時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條* * *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糾紛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