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按照法律規定,她故意犯罪就不能當老師,但陳念是過失殺人,所以她當老師的事實不會受之前犯罪的影響。
陳念當時殺人是因為她壹怒之下互相推搡,導致摔下樓梯而死。但陳念沒有想到推搡對方會導致對方死亡,且她當時情緒不穩定,屬於過失犯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人,事後不能取得教師資格。陳念是過失犯罪,當然可以取得教師資格證。
而且在《更好的日子》的結尾,我們也可以了解到,最後的結局是陳念被判四年有期徒刑,因為過失致人死亡罪,而陳念當時是校園欺淩的受害者,所以她的刑事處罰相對較輕。所以出獄後,陳念考上了教師資格證,成為了壹名合格的人民教師,盡管她已經因過失致人死亡罪受過刑事處罰。
根據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犯罪,有期徒刑不滿五年的,除特殊規定外,其犯罪記錄不會提供給用人單位。
從陳念和他叔叔在《好日子》中的對話可以知道,陳念作案時還是未成年人。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規,對未成年人犯罪的處罰相對較輕,所以當時就商量讓陳念說出犯罪事實,避免小北坐20年牢。後來,陳念也受到了相應的刑事處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未成年人犯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用人單位查不到犯罪記錄。所以陳念的犯罪記錄當時就被封存了,她考教師資格證也沒問題,跟普通人壹樣。所以陳念只能進學校教書,然後就會出現陳念保護孩子的畫面,而小北還在陳念身後保護陳念。
03.陳念之後應該是在培訓機構做英語老師,不是正規學校。培訓機構魚龍混雜。就算陳念有前科,也不壹定能成為老師。
很多相對寬松的培訓機構,沒有教師資格證也能成為培訓機構的老師。況且陳念讀書的時候學習成績還不錯,也可能在監獄裏自學。他出來後,給壹個小學生當英語家教,沒問題。從開場圖也可以看出,孩子除了英語書,沒有其他課本,說明陳念當時應該是在培訓機構教書,而不是學校。
這種情況下,即使陳念有前科,不能參加教師資格證考試,她也有可能成為培訓機構的家教。畢竟松散的培訓機構可能連妳的檔案都不看,就讓妳去上課,看妳的能力。強就留下來,每個月有工資。如果妳不強大,妳就會被放走。就這麽簡單。
04,美好的日子本身就有許多與現實不符的地方,陳念作為壹名教師本身就不應該從現實的角度來看待。
以陳念誤殺案為例。不解釋緩刑本身就判他四年監禁是不現實的。畢竟陳念是高考生。蕭貝幫陳念銷毀證據,壹路過關斬將,但沒有說他之後的事。這正常嗎?所以電影本身不能用現實主義的視角來看,更沒有必要讓陳年這個老師用現實主義的視角來分析。
電影是電影,現實是現實。為了給大家壹個大團圓的結局,最後導演讓陳念當了老師,小北還是成了保護陳念的人。而這部電影本身的意義就是拒絕校園霸淩。陳念成為老師,然後去幫助那些被大家孤立的孩子,其實很符合電影的主題。想跑題看電影就有點無聊了!
綜上所述,陳念當老師是完全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