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協議的主要條款是什麽?
(1)知情條款這類條款的名稱並不固定,有時可以以受讓人作出聲明的形式出現。它主要用於保護轉讓方的權益。這主要是指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在簽署本協議時,受讓方已充分了解擬轉讓股權所屬目標公司的財務狀況、重大合同、重大訴訟、對外債權債務、內部管理規範及公司章程等情況,並在此基礎上自願受讓相關股權。(二)優先權條款公司其他股東對股權轉讓的優先購買權是壹項法定權利,不得剝奪或規避。如果將股權轉讓給公司以外的非股東第三人,優先權條款非常重要,關系到股權轉讓協議的效力。該條是指轉讓方有義務通過適當的程序向其他股東發出股權轉讓通知,包括擬轉讓的股份數量、轉讓價格和其他條件、非擬轉讓股東的第三方的情況、要求其他股東在30天內(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時間內)答復是否同意轉讓的意圖, 要求其同意轉讓的,在合理期限內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意思表示,以及既不同意轉讓也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並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 當其他股東不行使相關優先購買權時,可以將股權轉讓給第三人。(三)確認價格的條款確定價格的原因是,盡管幾乎所有股權轉讓協議中都會有轉讓價格條款,但在實踐中,股權的真實轉讓價格可能與協議中寫入的價格不壹致,甚至相差很大。當雙方後來因各種原因發生糾紛時,往往需要法院根據證據判斷哪個價格是真實價格,這給雙方增加了不必要的不確定性。價格條款的確定方式就是最大限度地解決這個問題。價格的確定有以下幾種方式:資產評估法,即根據資產評估報告,按照轉讓時公司資產凈值確定轉讓價格;溢價法,即將資產凈值擴大到壹定程度時考慮其未來升值潛力作為轉讓價格的依據;綜合定價法,即受讓方在向轉讓方支付現金轉讓款的同時,還需承擔特定的債務或其他義務。在這樣的條件下,股權轉讓價格不僅僅是壹個確定的金額數字,而是綜合各種條件確定的。(4)股權登記條款內部登記的重要性在於它是確認投資者股東身份的主要依據。受讓方出資進行股權轉讓時,如果其名稱尚未在工商登記中記錄,則不會影響其股東身份,只要在公司內部登記材料中進行登記即可。內部登記主要指:公司股東名冊、股東會會議記錄、出資證明書等。在股權轉讓協議中,應規定股權內部登記的變更。如果壹方違反約定義務,未及時、正確地將股權登記在內部文件中,導致另壹方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五)違約責任條款沒有違約責任的合同嚴重缺乏法律約束力。我們建議,對於完整的股權轉讓協議,違約責任條款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部分:1,說明守約義務。2.違約賠償。如果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規定的義務,或所做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導致另壹方受到損害,違約方應對守約方的損害承擔全部責任。除直接經濟損失外,賠償責任範圍還可以包括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因索賠而支出的差旅費、調查費等。3.重大違約。特別指出了協議中的幾個關鍵條款。如果違反這些條款,將被視為重大違約。壹旦發生重大違約行為,違約方不僅要承擔賠償責任,還要承擔特定數額的違約金。此外,可以認為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股權轉讓協議與壹般合同壹樣,不僅涉及當事人的利益,還涉及公司、股東甚至債權人的利益。作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的股權轉讓協議,其主要條款必須明確規定,以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