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其中的壹個體現就是,作為美國“經濟最發達的州”,紐約州州長安德魯·科莫實際上直到2017才簽署禁止童婚的法律!這部法律將紐約州自願結婚的最低年齡從14提高到17,並禁止17以下的未成年人結婚。65,438+07到65,438+08之間的青少年結婚需要法院和父母的同意。
根據以前的紐約州法律,14歲到15歲,經法官許可,父母同意,可以結婚。16至17周歲,經父母同意,可以合法結婚。印象中,美國的法定結婚年齡是18。為什麽還有合法的童婚?這還得從美國的法律體系說起。
美國實行聯邦制,各州有自己相對獨立的立法權。雖然聯邦法律規定美國公民的法定結婚年齡是18,但是各州有權對結婚年齡做出不同的限制。
查閱解放法律服務中心對美國強制結婚的調查後發現,美國50個州中,只有23個州對最低結婚年齡做出了法律規定。這意味著在剩下的27個州,童婚是完全合法的!此外,即使在這些對最低結婚年齡做出法律規定的州,也存在兩個“灰色地帶”:
首先,大多數州允許16或17歲的孩子結婚,只要他們的父母簽署壹份結婚證申請。但是,“父母同意”可能意味著孩子是被父母強迫的。解放法律服務中心的壹項調查發現,2009年至2065年,美國已知或疑似強迫婚姻的案例多達3000起,438+065,438+0,其中許多女孩不滿65,438+08。
不幸的是,州法律通常不要求調查孩子是否自願結婚。事實上,在大多數州,沒有法律明確禁止強迫婚姻。即使是女生當場哭著看著父母簽申請,逼著她結婚,工作人員通常也無權幹涉。其次,壹些州的法律允許未成年人在司法批準的情況下結婚。這個例外使得很多州的結婚年齡降到了16以下,這些州的法官甚至可以允許小學生結婚。
據反童婚組織“終於被解放”(Unchained at Last)統計,從2000年到2010年,美國38個州約有6.5438+07億未成年人合法結婚,其中大部分是女孩,77%的未成年人嫁給了成年男性。婚姻作為壹種法律契約,應該只針對成年人。畢竟童婚的危害是顯而易見的。
“妳很少看到13歲的女孩嫁給17歲的男孩。在童婚現象中,最常見的是小女孩嫁給比她大幾十歲的老人。在這種結合中,家庭暴力非常普遍。他們甚至還沒到拿駕照的年齡,受到家暴時也沒辦法求助。”而且過早結婚可能會導致輟學、貧困等問題。
隨著紐約州修改法律,美國反對童婚的聲音越來越強烈,但徹底杜絕童婚仍需時日。許多共和黨人反對禁止童婚,理由是“這違背宗教自由,如果要解決早孕問題,結婚可能比墮胎更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