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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傳票的快遞方式是什麽?
法院傳票是通過特快專遞送達的。法院傳票送達方式:1。直接送達,由法院的法官、書記員或者司法警察直接將訴訟文書送達被送達人、其代理人或者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專門接收的人員);2.委托服務。法院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委托其他法院代為送達的送達方式。它是直接交付的補充。嚴格來說,委托送達並不是壹種獨立的送達方式,它只是法院之間的壹種互助行為;3.郵寄送達,法院服務人員將應當郵寄送達的訴訟材料送達受送達人的方式;4、留置送達,受送達人拒絕簽收法院直接送達的訴訟文書,經受送達人邀請有關組織人員到場,有關人員見證,將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住所並完成送達的方式;5、投遞,為軍人在部隊和被關押或勞動教養人員通過其團級以上政治部門或監獄管理部門向受送達人投遞的方式。6.公告服務:也叫準服務。是指在報紙或其他載體上刊登公告,經過壹定時間後產生投遞效果的投遞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壹百三十四條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的規定,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的,委托法院應當出具委托書,並附具需要送達的訴訟文書和送達回證,以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委托送達的,受委托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委托書和有關訴訟文書之日起十日內代為送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直接送達受送達人。如果受送達人是公民,我不會交給他的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或者組織的負責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受送達人向人民法院指定代理人的,應當送交代理人簽收。送達日期為受送達人的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接收、訴訟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簽收的日期。

接到法院傳票不去會怎麽樣?

收到法院傳票的後果如下:1。強制傳喚出庭,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形下,強制被告人出庭的壹種強制措施。傳票是針對必須出庭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傳喚被告人兩次出庭,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只有對於必須出庭的被告,才可以適用傳票;2.缺席判決,法院在壹方當事人缺席的情況下做出的判決。也就是妳做出的沒有任何辯解的判決。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