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每個人都知道在中國有大量的鸚鵡和鳥經銷商。在這條新聞發布之前,作者不知道出售鸚鵡會被起訴。查詢相關消息後,我才知道商丘被處罰的鸚鵡販子竟然出售的是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費雪牡丹鸚鵡。
費氏牡丹鸚鵡又名費氏情人鸚鵡、褐頭牡丹鸚鵡、野生牡丹鸚鵡,生活在熱帶叢林中,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條約》,也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壹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珍貴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珍貴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朋友們可能更不知道的是,在國家2001的司法解釋中,所有的鸚鵡都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而不是全部。但是,根據2010的國際公約,四種鸚鵡不再受到保護,包括我們常說的普通虎皮鸚鵡。
有的朋友還會說商丘賣鸚鵡的商家都是人工馴養的鸚鵡,不應該認為是野生動物。朋友們壹定要清楚這壹點,就是司法解釋規定人工馴養的野生動物也叫野生動物,都說不管妳抓野生鸚鵡還是自己飼養都算野生動物。
最經典的案例是深圳王鵬買賣鸚鵡案。王鵬經營著壹家寵物店,出售的四只鸚鵡中有兩只是國家保護野生動物,而王鵬本人並不知道除了四只以外的所有鸚鵡都是保護野生動物,因此根據當時法院的判決,所有鸚鵡都直接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最後因為這個案子上報了最高法院,量刑從寬,然後從五年改為兩年,因為大部分人壹般不知道鸚鵡是國家保護動物,之前都算。
因此,從這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鸚鵡在我國是多麽珍貴。如果我們遵循這種說法,那麽事實上,每個人最好甚至不要養鸚鵡,這可能違反法律,但虎皮鸚鵡除外。
雖然標題中的商丘商人被追究了責任,但他們肯定不知道鸚鵡是受保護的二級野生動物,即使有人飼養,它們也是野生的。所有後續的責任都將受到懲罰。
以上是筆者對這個問題的不成熟看法,不代表任何參考建議。如有不當之處,望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