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火災的常見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住宅樓家用電器的普及和易燃材料的裝修增加了火災負荷。家用電器琳瑯滿目,五顏六色,給人們帶來了無限的快樂。同時,私自連接臨時線路、接觸不良、漏電或過載、電氣設備安裝不良、故障或過載運行導致絕緣損壞、短路起火、電氣線路設備長期缺乏維護、老化過熱而引發火災;由於家庭是壹個溫暖的地方,許多居民絞盡腦汁,在家庭裝修中使用易燃和可燃材料,這不僅降低了房屋的耐火極限,還為火災的蔓延提供了條件。
居民防火意識淡薄,容易引發火災。大多數居民都意識到火災的危險,但他們真的很幸運,知道自己有罪。有時,我們只註意住宅防盜而忽視防火,只註意實用性而忽視防火,如將陽臺用作雜物倉庫,將走廊用作電瓶車停放處,將私家車停放在消防通道上,燒水燉菜時離開廚房,外出時不關閉電器電源。居民思想防線的小漏洞往往會引發火災。
小區物業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雖然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了物業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但在實踐中,這些職責遠未得到落實,主要存在以下三個問題:
首先,職責不清。許多物業管理公司對公安部61號令規定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的消防管理職責不是很清楚,他們對自己的消防職責知之甚少。他們不會詢問住宅區配置的消防設施,但他們不知道相應的消防義務。
第二,制度不完整。部分物業未制定日常消防檢查和巡查制度、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制度、消防培訓和演練制度等。有些物業即使有相關制度也不執行,日常工作流於形式。部分房地產開發商與物業存在建設與使用、建設與管理脫節的現象,物業公司對小區消防設施認識不清、無法使用、不管理的現象較為普遍。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員工培訓不到位。工作人員要麽是臨時組建的,要麽是隨意招募的,他們未經培訓就被雇用。技術性和專業性不強,消防知識普遍缺乏。專業的消防工作不稱職,很難當好居民的管家。
第三是管理不善。該小區物業管理部門未落實消防設施管理措施。部分高層住宅小區無消防登高面或消防登高面不滿足消防登高車作業要求,甚至有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將消防登高面指定為業主停車位;部分小區消防設施不完善,消防栓等必要消防設施常年未維護保養,消防栓老化、銹蝕、被盜、損壞、無水無壓、被埋壓等導致無法使用;部分小區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通道標識和指示標誌,物業管理部門隨意在出入口增設或設置鐵門或欄桿,消防車道設置水泥墩等障礙物,影響消防車通行;車輛亂停亂放,消防通道被私家車占用,消防栓被停放的車輛遮擋,消防車將無法進入,無法及時取水滅火,耽誤了消防官兵的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