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自衛的條件和規則
1,存在真實的違法侵權行為。
正當防衛是壹種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的行為,其自然基礎是現實不法侵害的存在。因此,現實中的不法侵害是正當防衛的原因。
2.非法侵權正在進行。
只有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合法權益才可能受到緊急侵害或威脅,防衛行為才成為保護合法權益的必要手段。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中,意味著不法侵害已經開始,尚未結束。
3.有防禦意識。
壹般認為,正當防衛也是壹種主客觀相統壹的行為,只有具有防衛意識的行為才能成立正當防衛。防禦意識包括防禦知識和防禦意誌。防衛意識是指防衛人意識到不法侵害正在發生。防衛意誌是指防衛人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目的。
4.為做壞事的人辯護。
當妳具備正當防衛的前提條件和防衛意識時,妳只能對不法侵害人進行防衛。這是由正當防衛的性質決定的。正當防衛是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的行為。不法侵害由不法侵害人直接實施。只有對不法侵害人進行防衛,使不法侵害人不會繼續實施不法侵害,才能制止不法侵害,保護合法權益。即使在* * *共同犯罪的情況下,我們也只能為正在實施不法侵害的人辯護,而不能為沒有實施不法侵害的人辯護。
5.它沒有明顯超過必要的限度,也沒有造成重大損害。
防衛行為不得明顯超過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損害,否則屬於防衛過當。“必要限度”應以制止不法侵害和保護合法權益的必要為基礎。至於是否“必要”,要通過對案件的綜合分析來判斷。壹方面,需要對現場的手段、強度、人員數量和實力、客觀環境和情況進行分析。防衛手段通常由現場的客觀環境決定。辯護人只能在現場獲得最方便的工具,不能要求他們在現場選擇更適中的工具。問題是如何使用防守工具,即進攻的位置和力度。
第二,正當防衛是否屬於故意傷害罪?
不會。如果是正當防衛,不構成故意傷害。
根據法律規定,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第三,正當防衛致人輕傷。
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根據《民法典》規定,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既然防衛人的行為已經被認定為正當防衛,就應當免除其造成傷害的民事責任。不超過必要限度的自衛不產生賠償責任,也不產生刑事或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壹條: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 *正當防衛為了保護國家、公共*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行為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