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觀”往往指的是“價值觀”。在學術理論中,價值觀是指關於價值的理論、知識和學說體系,就像物質觀、時空觀和歷史觀壹樣。價值觀是指人們對基本價值觀的立場、取向和態度。這兩個概念的區別就相當於宗教與宗教信仰、倫理道德、個人道德的關系:前者主要是學者研究的課題,後者關系到每個人對生活的追求和選擇。雖然這種區別在科學和法律上具有嚴格的意義,但人們已經習慣了在生活中不區分這兩者。
那麽什麽是“價值觀”或者“價值觀”呢?最簡短的回答是:它是指人們關於基本價值觀的信念、信仰和理想體系。這句話概括了價值觀特有的壹般思想內容和思想形式。
在內容上,價值觀是關於價值觀的概念。那麽什麽是價值呢?如果用非常簡單的日常用語來說,價值其實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好與壞”,包括善惡、美醜、利弊、得失、幸與不幸、榮辱、利弊、高低、有用與無用、可愛與可恨、不合適、不配、應該與不應該、重要與不重要、輕重緩急等等,都可以用好與壞來表達;世界上壹切可以用“好壞”來描述的,包含選擇意義的,都是價值;任何需要判斷“好壞”的事情,都屬於價值的問題。“好與壞”這個詞是我們用得最多、最自然的詞,可以代表價值觀和價值觀的普遍性。當人們對任何事物說“好”或“壞”的時候,腦海中壹定會有壹些關於這件事物質量的信念、標準和期望,從而對事物的質量有壹定的基本態度。這就是所謂“價值觀”的獨特思想內容。所以,“價值觀”就是人們的“善惡觀”,即人們對什麽是好的,什麽是壞的,怎樣做好,怎樣做壞,向往什麽,追求什麽,放棄什麽,支持什麽,反對什麽的觀念、思想和態度的總和。
從形式上看,構成價值觀的獨特的思想、觀念和精神形態,主要是指人們頭腦中的信念、信仰和理想體系。價值觀不同於知識、理論和科學體系。他們主要是向人們展示他們知道什麽,他們知道什麽,他們會做什麽,但是他們相信什麽,他們想要什麽,他們堅持追求和實現什麽。它們是人們在知識基礎上進行價值選擇的內在定位和導向系統。壹般來說,“妳知道的”不等於“妳想要的”,所以知識和科學永遠代替不了價值觀。特別是越是知識和經驗達不到的地方(人類知識的發展是無限的,其現有的知識總是有限的),信仰、信念和理想越是發揮作用。通過觀察社會中的信仰現象,我們很容易發現它的特殊存在和作用。
從源頭和基礎來說,沒有壹個人的價值觀是憑空產生和改變的。歸根結底,它們反映了人們的社會存在,即他們的生活方式、生活狀況和實踐經驗。價值觀的深層基礎是主體的根本立場、需要、利益和能力,是人們價值生活在頭腦中的反映和積累。所以價值觀總是和人的現實相關的。不同地位、不同條件、不同經歷的人有不同的價值觀,而在階級、民族等多元現實基礎的人中,價值觀也是多元的。
從功能上看,價值觀最重要的功能是成為人們心目中的評價標準體系。換句話說,人關於任何價值的信念、信仰、理想壹旦形成,就會成為人們心目中評價事物輕重、權衡得失的“天平”和“尺子”。人們用這樣的天平和尺子來衡量和判斷所有的人和事,從而得出自己的態度和選擇。
總之,價值觀是人和社會的精神文化系統中深層的、相對穩定的、起主導作用的成分,是人的精神心理活動的中樞系統。價值觀將適用於所有人和所有地方;不僅是個人,還有集體、階級、民族、國家、社會;不僅體現在眼前的具體事物上,也體現在人生、事業、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上。壹個國家、壹個社會的價值觀,其實是其思想、文化、意識形態體系的核心內容,是國家社會體系的“軟件”和“軟件軟件”;對於壹個人來說,價值觀是他生活和事業中最重要的精神追求、精神寄托、精神支柱和精神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