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方父母同意。應當允許父母雙方在平等自願、不損害子女合法權益的情況下,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但是,協議應當有利於兒童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其合法權益。為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的利益,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根據他們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求、當地生活和教育水平進行仔細審查。如果協議不利於他們的孩子,就不應該允許。2、由人民法院判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或者協議不予準許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和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角度依法判決。(1)有固定收入。按照月總收入的20 ~ 30的比例,對於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等壹線城市來說,具體金額原則上是800 ~壹月。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壹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2)對於高收入。如果上述比例高於上述範圍,則可以超過上述範圍。如無特殊情況,壹般每月不超過3000元。③針對低收入人群。如果上述比例低於上述範圍,如果有更多的其他財產,則可以根據上述範圍而不是上述比例進行判斷,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果財產很少或沒有財產,可以在上述範圍以下判斷,而不是結合撫養者的撫養能力判斷上述比例,以確保兒童的最低生活水平。4)對於沒有收入的人。妳可以用妳的財產來抵消子女撫養費。如果妳有勞動能力,原則上妳應該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因為撫養孩子是父母的義務,妳不能因為暫時沒有收入就免除他們的義務,妳應該保證孩子的最低生活水平。(5)對於子女患重疾、出國留學等特殊情況(經雙方同意),判決可以超出上述範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五條* * *離婚後,子女由壹方直接撫養的,另壹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