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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虛開發票違法嗎?
納稅人虛開發票是違法的。

虛開增值稅發票,或者為他人虛開增值稅發票,買賣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都是違法行為。

對虛假發票的處罰如下:

1.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非法所得。

2.虛假發行金額不足654.38+0,000元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3.虛假發行金額超過654.38+0萬元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4、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虛開增值稅發票罪主要有以下三種類型:

1.第壹類是有權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總數中,這類犯罪所占比例較小,但仍時有發生。

2.第二類是具有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的單位和個人。本主體犯本罪有兩種情況:壹種是為了銷售商品而為他人開具“大頭小尾”發票,或者為了多抵扣稅款而在購買商品時要求他人為自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壹種是以單位領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收取“開票費”為條件,到處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牟取暴利。

3.第三類是不具備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的單位和個人。這些單位和個人有的是通過盜竊、詐騙、搶劫、搶奪等非法手段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有的是通過撿拾、贈送他人、轉讓他人等方式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然後虛開牟利。他們為了不同的目的虛假使用,有的是為了自己騙稅逃稅,有的是為了他人獲取“開票費”。

綜上所述,稅務機關應沒收虛開發票者的非法所得。虛開發票數額在654.38+0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發票數額超過654.38+0萬元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5條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或者其他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大量稅款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是指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為他人虛開、為介紹他人虛開的行為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