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哲學家、思想家、作家和科學家弗朗西斯?培根於1561年出生於英國的壹個貴族家庭。他從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12歲被送到劍橋大學學習,1582年取得律師資格。自1584以來,他多次當選為議員。培根大半輩子都在。
閱讀這篇議論文不是我最喜歡的,但它是我們接近作者和了解他的最好方式。從他的話中,我們可以感受到培根是壹個什麽樣的人。
在《論真理》中,培根寫道:光明磊落是人性的保證,欺騙相當於將黃金混入金銀幣中,這可能更有利於硬幣的流通,但卻大大降低了硬幣的質量。
通過將金銀幣與黃金混合來討論欺詐,並將抽象的東西可視化,可以更直觀地理解。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造假也是如此,就像在金銀幣中混入黃金,方便了流通,但影響了成色。運用唯物辯證法形象地論證了證偽。
在《論死亡》中,培根寫道:死亡打開了成名的大門,消除了嫉妒,因為“壹個人活著的時候會被人嫉妒,死了也會被人愛”。也許是因為認知有限,或者是因為這個世界不希望“別人過得比自己好”,有些人在活著的時候更容易嫉妒甚至被迫害,這使得他們在活著的時候更難。
而死亡是壹種塵歸塵,仿佛壹切都塵埃落定,“逝者已矣”更被理解和喜愛。每壹次社會的進步,每壹件新事物的產生,都能讓人更清醒、更哲學地看待這句話。
培根的哲學思想使他成為壹個能說會道的人,同時幫助他打開了通往官場的道路,並在政治生涯中展示了他的雄心壯誌。
培根1582取得律師資格。從1584,他被選為議員,他以他的口才而聞名。此後,他被任命為總檢察長、負責印章的部長、法官等。培根壹生大部分時間都在官場中度過,因此他熱衷於政治並精通官場。
培根在《論高位》的開頭寫道:身居高位的人是三重奴隸,君主或國家的奴隸、名譽的奴隸和事業的奴隸。所以他們在人身、行動和時間上都沒有自由。既然如此,為什麽每個人都還想身居高位呢?
在世人眼中,身居高位意味著光環、權力、金錢和享受,也意味著責任、義務、價值和奉獻。高職位可以帶來很多。但在培根眼裏,身居高位的人都是奴隸,必須約束自己,為民請命。
“官員在上任之初,應該以榜樣為師,因為榜樣相當於準繩。今後,妳可以以自己為榜樣,仔細審視自己當初的所作所為是否無可非議。”做任何事情都是壹個入行和出行的過程。進入網格意味著門道,尤其是創新和有自己的特色。做官之道和做人之道是壹樣的。妳必須壹天救自己三次,而且妳必須正直,不怕影子。
“當權者有四大惡習:拖延、賄賂、粗魯和感情用事”。拖延意味著衙門難以暢通,收受賄賂意味著放任自流,粗魯的人會心生怨恨,難以原諒,他們很容易被牽著鼻子走。
“就像自然界壹樣,壹切都朝著自己的目標前進。壹旦它就位,它就會變得安靜。美德也是如此。當它追求壹個突出的位置時它會移動,當它到達壹個高位置後它會安靜下來。妳上升時可以進入派系,妳到達頂峰後必須保持中立……”培根深諳官場之道。
從培根的政治論點來看,培根是壹個高效、有條理和自我反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