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歲是十四歲到十六歲之間,還沒有達到我國規定的刑事責任年齡,所以大多數犯罪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但是如果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話,還是需要承擔的。然而,上述罪行是嚴重的暴力犯罪。只要他們在犯罪時超過14歲,就可以被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的類型有哪些?
刑事責任是指根據國家刑法的規定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以下類型:
1控制
管制是刑法規定的壹種相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罰?,最輕的壹種懲罰。人民法院對輕微犯罪作出的判決,由公安機關在其住所地執行。時間在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並罰最長不超過3年。
2.刑事拘留
拘役是壹種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罰。法院對犯罪情節輕微、危害後果嚴重的人作出的刑事判決,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壹般以刑事拘留執行。時間為1個月至6個月,數罪並罰最高不超過1年。
3、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對大多數罪犯普遍適用的壹種高度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罰。刑期6個月以上15年以下。數罪並罰最高不超過25年;由司法機關在監獄或者其他勞動教養場所強制執行。
4.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即沒有時間限制的監禁,是對罪行嚴重的人終身監禁的懲罰。《刑法》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人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或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判刑,減刑後的最低刑期不得少於13年。由司法機關在監獄或者其他勞動教養場所執行。
5、?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壹名犯罪情節特別嚴重,依法被判處死刑,但不是必須立即執行死刑的罪犯,被判處緩期二年執行。死刑緩期執行期間,被緩期二年執行的被執行人故意犯罪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執行死刑;表現良好且無故意犯罪的,2年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妳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2年期滿後妳的刑期將減少到25年。
6.死刑
因罪大惡極且不足以激怒平民而被判處剝奪生命的死刑;壹般采用註射、電擊、槍斃的方法,家屬可以收屍。死刑的執行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